《商法总论(第二版)》共十一章,涉及商法的概念与特征、商法的地位、商法的产生与发展、商法的理念与原则、商法的渊源、商法的体系与立法模式、商主体通论、企业通论、商行为通论、商事登记制度以及商号制度等,既吸收了近年来的全新商法理论研究成果,又立足于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及实践需求。在基本知识点之外,基于商法的实践性特征,本书还为体现商法理念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力求将商法理念与原则融汇于具体法律适用的解释中,从而使商法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更为明晰,帮助读者确立至关重要的商法理念与商法思维。
《商法--商科学生用(英文版第7版全新版高校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双语教学教材) 》是英文影印版教材,原著Law for Business Students是英国法学专家阿历克斯·亚当斯专为商科学生撰写的一本简明教材。全书以通俗的语言系统介绍了企业从事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种法律,强调法律原理的应用。全书内容简明实用,案例和专栏资料丰富,并包含大量的练习,适合用作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商法、经济法等相关课程的双语教材。
本书对我国新出现的大调解制度的经验,运用了上海和绵阳等地方的实证性数据和资料,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对于现在各地法院出现且重视的审前程序的调解、诉调对接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指导实践,同时对调解制度原本基础的原则和程序问题进行了澄清。
《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以笔者在实践中提出的机构法务综合支持概念为核心构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将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分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基本理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公司法律管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函八大板块。《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对每一专项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概念、具体操作模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能够对律师和其他法律人士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帮助。
本书针对新公司法实施后审判实践中疑难新型问题,运用公司法的基本理论,结合公司法实践中“原汁原味”的资料,鲜活地展示了公司法的条文内涵,揭示了条文背后隐藏的多元价值判断,有理论深度,又极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于法官、律师切实有效地把握公司法的精髓具有重要的作用。
苏号朋所著的《合同法教程(第二版)》以《合同法》的内容为论述重点,同时密切关注立法与司法的发展。为了向读者提供我国合同法的*进展,本书使用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截止到2008年2月底。本书、二章用了较多篇幅分析了合同法律关系、合同的分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另外,在介绍各具体制度时,仍然注重对各种制度的理论分析,如对要约邀请的性质、合同解释的性质、情势变更原则的理论根据、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性质、合同解释的溯及力、违约时的非财产损害赔偿等的探讨均体现了这一特点。本书在各章设有“理论研究”环节,专门研讨相关的理论争论问题。
我国古代海关的起源,一般认为是在西周,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其名称几经变迁,经历过关、塞、关楼、津、市、市舶司、月港督饷馆、钞关、户关、工关、榷关、常关等,直到清代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中国历史上才次出现了正式的、以海关命名的进出境关口。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丧失了关税自主权和海关行政管理权。为收回海关主权,培养我国自己的海关人才,清政府于1908年在北京创办了税务学堂,开创了我国海关高等教育的先河。1913年,北洋政府*批准改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在四十余年的办学中,该校为中国海关培养了二千余名专业人才。 新中国的海关专业教育起步于1953年,以上海海关学校的设立为标志。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上海海关学校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
民法以其博大精深而源远流长。理论与立法的发展对民商法教学与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案例教学作为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重要性日益彰显。本丛书秉承法学专业本科教程的核心内容,紧扣重点和难点,结合司法实务中的*案例,聚焦案例的争议点,以期为读者提供一套全新的系列案例教程。 本案例教材以法学的基本理论为线索,就每个具体理论问题设案情介绍、处理结果、争议焦点、法理分析、争鸣五个部分,这一体例可以充分地体现实践、法律、理论的结合。本案例教材力争以简洁的语言明确问题,解析实例,说明法理,使学生能够一目了然。特别强调现行法的规定,并通过实例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规定,以增强学生自觉适用法律的能力。为了配合对案例的理解,编者们注意在案例后援引了*的理论研究成果并在“争鸣”中做了进一步的探
本教材坚持以“法”为本、关注实践。作者力求运用民商法基本原理阐析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一般理论与规则、各种保险合同的法律构造等,注重法理分析,彰显法学特色。本次新版主要结合保险法研究及立法的新发展作相应调整和完善。 在体系安排上,本教材以实际教学需要为立足点,基本遵从《保险法》的体系结构,以五编阐述保险法的基本概念和制度,简洁流畅。同时,针对保险法实践性强的特点,作者力求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突出保险法的自身特色,注重结合保险实务、保险立法和司法实践,避免单纯的理论说教。
本书是21世纪全国高等院校实用规划教材之一。本书是商事法的总论,立足于弘扬商业、商人、商法,主要给读者提供有关商法法域中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及一些凸现商法特性的法律制度。有关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重要的商事法未纳入其中。本书在体系上分为商法的本体论、商人论、商行为论3编。第1编本体论包括商事法总论和商法史。第2编商人论包括商人通论、商人的形态及商事登记制度、商业名称、商业账簿、商事营业制度。第3编商行为论包括商行为通论、商事代理、商业买卖、商事特殊商事交易行为和商业秘密等内容。每一章由内容提要、本章主要内容、理论探讨与实务研究、推荐阅读、思考题五个模块构成。 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经管类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学习商法总论的教科书,也可供对商法感兴趣的其
本教材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依据,结合理论教学和实务操作编著而成的。在内容方面,以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为主线,对保险合同总论、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中介以及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力求做到理论精辟、实务具体、结构新颖、业务全面、内容稳定、举例典型。综观全书,本教材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践性、现实性和前瞻性。 本教材既可以作为高等学校金融、保险、法律等专业本科生教材,又可以作为保险监管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律师学习、理解、运用保险法的实用性权威参考用书。
《公司法原论》阐释了公司法的基础理论及其进展、公司设立与公司章程、公司能力与经营范围、公司资本与财务运作、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公司组织体的变更与终止等。编介绍了公司的概念、本质、特征、类型、历史和作用;分析了公司社团性与一人公司、公司法人性的维护及其法人格否认、公司营利性目标与公司社会责任的协调。第二编讲述了公司设立的一般要素,讨论了设立中的公司以及公司设立瑕疵的问题,特别论述了公司章程的重要意义。第三编阐述了公司的意思表示、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及公司从事担保、借贷、处置重大资产、转投资等的特殊行为能力。第四编分析了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资本运行的规制、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与股利分派规则。第五编重点讨论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包括股东与股东权、股东(大)会、董事、董事会与经理、监事、监事会
本书是难得一见的专著型教科书中的精品。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概念明晰,为教学提供了充足的知识储备。在此基础上,本书又体现出 专 、 精 、 深 的特点。总体来说,本书颇有理论深度又兼具全面与系统性,非常适宜作为研究生教材使用。 本书共十四章,主要依据我国《海商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司法解释以及通行的国际公约,系统阐述了海商法的内涵,对海商法中的具体制度展开了详细且严密的论证,对理论界存在的一些颇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富有成效的考证和评析。同时,经典且具代表性的案例援引使本书具有相当的实践指导意义。本书文字简约流畅,化繁为简,对看似深奥复杂的海商法进行了透彻的解说,更显示了作者深厚的理论水平。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又包括狭义的商法和广义的商法。狭义的商法仅指调整国內商事关系的私法。广义的商法是调整各种商事关系的商法规范的总称。还可分为国际商法、国內商法,国际商法包括各种商事公约、商事习惯法。国內商法包括商法典、商事单行法规、商事判例法、商事习惯法。从现代各国商法的內容上看,商法日益表现出国际性规范与国內规范相交错、公法规范与私法规范相融合的趋势,要严格区分国际商法与国内商法、商事公法与商事私法已极为困难,此即为商法的突兀性。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法爭关系。商事关系是商人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商法的特点包括:内化了公法因素的私法,技术性与非伦理性,组织法与行为法结合,强制性规范与构成性规范并存,商法的发展变动性与国际性。
本书是为非法律专业的学生编写的商法教材。 法律专业由于其本身法律类课程的分类比较细,开设了民法、商法、经济法等课程,商法课程依据其部门法的划分,包括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内容。但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律类课程不可能像法律专业学生一样面面俱到,学生通过学习商法课程,掌握商事交往中一定的法律知识。因此,本书在体例上突破了理论上商法的界限,着重从经济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增加了商事交往中经常涉及的合同法等内容。考虑到非法律专业学生的实际需要,有些内容故未列入,如海商法因学生较少涉及就未列入本教材;同时还增加了诉讼、仲裁等相关内容。
本书在编写上有以下主要特点: ,语言精练。作者认为,教材不同于专著,其内容应是学生必须和应当掌握的部分,教材介绍的应该是通说而不是作者的个人研究成果。同时,教材应所涵盖的是基础的内容而不需要著者做过多的扩展,教材必须为教师的讲课留下适度的讲授和发挥空间。有鉴于此,在这本教材编写中,参编者用精练的语言,着力压缩了教材的内容,将纷繁庞杂的商法内容浓缩在40万字左右。 第二,知识点涵盖全面。我们认为,法律部门之间既有明显的区别,同时也有相当的关联性,特别是商法与民法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在教材写作过程中,参编者将商法和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商法内部各种制度之间的差异性写出来。这样既便于学生掌握和理解,也便于在有限的篇幅内涵盖应有的知识点。 第三,法律应用。在本教材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律人才的需要,全面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质,根据*对成人高等教育法学科类教材的编写要求,作者对原来教材分别作了审定和重新修订。这批教材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力求完整、准确地阐述各学科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努力做到科学、系统性和实用性的统一。
基于法学本科教育一贯强调“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立法”的特点,本着理论与实践、法理与法条、法律与法案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提炼学者观点、跟踪学科前沿、反映立法动态、在追求教材内容满足知识表达的系统性与结构安排完整性的同时,又注重著述规范的学术性。既重视对商法学理论的全面梳理,又力求及时对*的商事立法作精确阐释;对实务工作者而言,更具针对性。
就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结局转塑的特定时期来说,在企业的帮助下,进行实际业务的模拟实习,从中传授工作经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就显得更实际一些,使得学生在短期内就可以经历在实际中往往要持续很久的一项业务的全程。可以突破单一企业在业务范围方面的限制,可以为实习生们提供各种行业、各种职业、各种业务的模拟培训,大大拓宽学生们对于实践的视野、因而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模拟实习可以专门设计那些刚刚起步的、但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业务培训,从而储备一些符合发展需要的人才。 我们的讲授方式除了给学生们讲授业务流程、问题解决技巧之外,还用图片化的原始文件直接地指导他们鴽可处理这些文件,如何阅读、如何管理、如何发现问题和起草。这种培训方法使得学生们几乎是身临业务其境,直观地感受不同的法律业务。
本书分六编共41个案例,对船舶与船员、海商、海事、海上保险合同、海事争端解决程序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阐析,书中采用了案情、当事人争议焦点、律师代理词、专家评析的格式,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案件的审理过程,有利于读者通过具体案例来理解和分析海商法的基本理论,从而使抽象的理论变为活的法律。 本书作者均是有实践经验的法官。书中内容新颖,具理论性与实践性,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人员使用,对海商法感兴趣的读者也极具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