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第四版在第三版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以及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的实际修订而成。它系统地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核心问题,对于读者学习、理解国际经济法理论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本书分为六编,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国际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本书及时反映了国际税法理论发展和实践的*变化,以及国内外近年来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理论探讨部分更加凝练,实务分析部分更加细致,内容适当,对于读者学习、理解和掌握国际税法的有关内容具有参考价值。
《国际商事仲裁法(第3版)》是为培养复合型专门人才而编写的普通高等院校法学双语教材。在编写体例上采用了中文与英文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常用语、关键词和一些重要论述及案例均用英文表述,或者专门加以注解。本教材共分为十二章,全面、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商事仲裁法涉及的主要理论与实践问题。
本书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加快课程体系改革和教材建设步伐的要求,针对大学本科法学专业和经贸专业的教学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在借鉴、吸收国际商法*研究成果和国际经贸实践的基础上编写而成。本书对国际商法课程的研究对象与范围进行了科学界定,对其内容及框架体系进行了改革与重构,力求做到内容新颖、体例科学、文字精炼、深入浅出,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本书是一本集国际商法法理、规则和实例为一体的精品教程。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国际法》全面系统地阐述中国外交的基本理念、原则、政策及宏伟实践,揭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精髓、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近距离展示了条约法律外交之魅力,深入浅出地探讨条法外交调研之道,为政学结合、法律与外交结合破解入门难题;深度聚焦国际法发展前沿和外交实务法律前沿,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向海兴国“蓝色外交”、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外交”、追逃追赃反腐败“红色外交”、网络空间治理“数字外交”、“一国两制”框架下的条法事务,波澜壮阔、精彩纷呈;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构建,则为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价值追求,为中国国际法学界履行神圣使命明晰了用武之地。
本书内容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总论部分、法律适用部分、程序部分和区际私法部分。本书虽在谋篇布局和编排体例上与其他教材无异,但在章节架构和内容设计上依然具有匠心独运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专设“特殊商事领域的法律适用”一章。此为契合2012年《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的规定,在内容上集中论述票据、海事、民用航空和破产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二,理论阐释佐以实践案例。本书几乎每节之初必先以*或经典案例引出该节所要探讨问题,之后再详尽论述相关理论内容及法律规定,后在每节结尾之处再次例举案例以将前述理论内容寓于实践。第三,内容新颖,例证充分。本书内容紧跟国际私法立法*动态,国内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深入浅出,国外的晚近立法
国际经济法法律部门和学科的构想早产生于德国。国际性经济法由两个部分构成。其一是对外经济法,即国内法中的涉外经济法部分。其二是世界经济法,它属于国际法,由规范各国经济之间关系的国际法和规范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两个部分构成。《国际经济法》详细介绍了国际经济法的各种法律制度。本书由郑远民主编。
本书由导论、国家、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国际法上的居民、国际人权法、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战争法等十二章组成,每章包括提要、重点问题、正文论述、法律应用和课后复习等几个部分。 提要和重点问题:提要和重点问题对本章的基本内容作了全面的概括,并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提出本章中需要重点掌握的主要问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知识要点。作为各章学习的入门指导,教师应按照教学规律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围绕重点问题开展课堂教学,引导学生掌握各章的要点,形成系统、科学的知识体系。
《国际私法(第4版)》是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教学基本要求中国际私法教学基本要求指导下,根据我们同时开设国际私法课和国际经济法课的实际情况,在1981年刘丁教授主持编写的《国际私法》(上、下册)、1984年《国际私法教学大纲》、1992年2月章尚锦主编《国际私法》、1992年9月《国际私法教学大纲》和1998年《国际私法教学大纲》及多年教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考虑到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的成就和国际私法学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后的需要,也顾及国际上面临21世纪’的新形势和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发展等情况而编写的。 在编写过程中,本书力求结合我国实际,贯彻科学性、时代性、国际性和知识性,以适应国际私法关系将成为国际关系的基础关系和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及国际私法学发展的新情况,满足我国发展国
本书分为总论篇、法律适用篇、程序篇、中国区际私法篇四篇,共十九章内容。涉及国际私法的概念、国际私法的历史、国际私法的主体、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冲突规范与准据法、冲突规范的运用、民事身份和能力的法律适用、法律行为与代理的法律适用、物权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债权的法律适用、破产的法律适用、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继承的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国际商事仲裁、中国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私法等内容。 本书介绍详细,简洁明了,充分注意到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紧密联系我国法学教育的实际,着眼于高素质外向型人才的培养,反映当代国际私法水准,适合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作为教材使用。
《国际人权法》一书分为八部分,共有二十四章。主要阐述了国际人权导论,联合国人权保护制度,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国际人权法的国内实施,公民和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少数者、土著民族、妇女和儿童的人权,以及人民/民族自决权和发展权等内容。 本书作者均为在中国高校从事国际人权法教学和研究工作的教师,本书的编写工作得到了许多英国人权法专家和学者的帮助。本书的特色之一在于:在较为系统地阐述国际人权法的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注重对中国相关实践的介绍和探讨,从而更为适合中国读者和对中国问题有兴趣的外国读者的需要。本书对中国与国际人权法有关的教育、研究、培训和实际工作以及中国国内人权保障制度的健全也不无裨益。
我国东部地区人杰地灵,物产丰富,改革开放以来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快的地区之一,也是文化教育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伴随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前进的步伐,高等法学教育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然而,就法学教材的建设而言,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其具体表现就是,至今没有出版一套较为全面的反映和体现东部法学教育特征的高等法学教材。而无论是就历史的发展还是现实需要的角度上看,东部不仅在中国近代意义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上,曾经有过自己的辉煌。而且,就现实东部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言,编辑一套针对东部法学教育的特点,能够体现东部法学教育特色,以及充分适应东部高等法学教育需要的法学教材,也具有十分显著的现实意义,申言之,针对东部法学教育的具体情况,编辑一套能够体现东部法学教育特色,以及充分适应东部高等法学
本书共分为五编三十章,编是总论,包括国际经济法概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组织、国家在国际经济法中的特殊地位、跨国公司的法律问题、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法律制度等六章;第二编是国际贸易法,包括国际贸易法概述、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货物运输法与保险法、国际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和产品责任法、国际贸易的国内管制法律、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制度等七章;第三编是国际投资法,包括国际投资法概述、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资本输入国的外国投资法制、海外投资法、保护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制等五章;第四编是国际金融法,包括国际金融法概述、《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8条第2节[b]款、国际银行法律制度、欧元与国际合同、国际融资法律制度、国际证券法律制度、国际支付法制、外汇管制法等八章;第五编是国际税法,包括
国际法是法律,因为它具有规范性、阶级性和强制性等一切法律所共有的特性。但与国内法相比,国际法又是一个特殊的法律体系。,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首先,国家是国际法主要的或基本的主体。国际社会主要是由国家组成的,国际关系说到底是国家关系。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其次,在国际关系中,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也是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同时也调整国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以及其他国际法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第二,国际法是由国家之间的协议和国际习惯形成的。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平等的,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与被管辖权。国家在国际关系上是权威,在国家之上再没有超国家的权威。因此国际社会没有一个超国家的立法机构,国际法是通过国家之间签订国际协议,或
国际私法是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是司法部门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的必要手段以及处理涉外民事关系的不可缺少的工具。本书介绍了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以及中国和外国国际私法的具体规定。
在过去的50年里,人权是获得普遍认可的当代价值体系。世界各国通过全面的国际法律框架使人权逐渐获得定义和发展。国际人权制度与国际和平、安全与发展,多元、民主、良治和法治的全球趋势密切相关。国际人权法在冷战结束之后日趋复杂且难以被忽视。如今,国际人道法和国际刑法可以被视为国际人权法的特殊领域。本书试图对以下内容提供初步同时又是全面的介绍:人权理念和重要意义,人权的哲学和理论基础,历史发展,主要框架,联合国和区域组织(欧洲理事会、美洲国家组织、非洲联盟、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等)提供的国际人权保护程序,还有新的发展趋势,诸如预防机制、国际刑法、将人权作为实质性要素的维和行动与和平建设行动、人道主义干涉、人权与恐怖主义的关系等。本书将人权视为跨学科的主题并结合大量的真实案例、图表、统计数字
法与国家是基于同一原因_而产生的,国际法也不例外。有了国家,就有了国家之间的交往,也就形成了国家间交往的行为规范,这就是早的国际法。具有独立体系的近代国际法始于17世纪初的欧洲社会,以威斯特伐里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的签订为标志,而现代国际法的起点则以旧金山制宪会议和联合国的成立作为标志。国际法发展到今天,已经上至外层空间,下达公海海底,覆盖南北两极。 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国家具有主权,因而,国家是平等的,而平等者相互间无管辖权,国家或国家主权在国际关系上是权威,不可侵犯。然而,国家主权又不是*的,而是互相的,即相互尊重主权,这是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实践中的国家关系是合作与斗争的关系,当今世界正向多极化迈进,世界各国更加注重运用国际法手段推行其对外政策。在错
本书在体系上分为三编:编是国际法基础的理论阐释,内容主要涉及国际法的法律性质和道德基础、国际法的理念、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的创制和国际法规范的体系结构等基础性问题;第二编是国际法发展的宏观分析,主要从历史与现实两个层面探索国际法体系的发展轨迹、现实演变和未来走向;第三编是国际法制度的微观研究,内容包括人权保护、国家豁免、核武器控制、国家责任、国际刑事责任、知识产权保护、遗传资源合作开发等具体制度。 本书适合法律硕士研究生、国际法学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适合于对国际法学具有较大兴趣的本科生及其他国际法学爱好者阅读使用。
《国际商事仲裁法》是为培养复合型专门人才而编写的普通高等院校法学双语教材。在编写体例上采用了中文与英文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常用语、关键词和一些重要论述及案例均用英文表述,或者专门加以注解。本教材共分为十二章,全面、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商事仲裁法涉及的主要理论与实践问题。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是一套基础性的以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为目的的法学本科教材,适用于广大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亦可适用于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的自修者。《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国际法(第3版)》有以下特色: 基础性。立足中国高校法学教育的现实需求,在内容编写上,注重阐释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简明扼要、中心突出、概念准确、条理清晰。 实用性。注重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帮助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习,侧重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 创新性。内容和体例开拓创新,文内设计了形式新颖的各种栏目,拓展学生学习视野,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全球投资自由化的趋势也不断加强。如何适应经济全球化以及投资自由化的趋势,并据此对本国外资法进行相应的调整,成为各国投资立法的重要任务。对外开放,并主动参与国际化大生产的分工合作,是我国今后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国策。 该书主要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它不仅从一般角度上阐释了国际多边投资立法的重要趋势,还对我国投资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调整进行了详细论证;不仅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的若干重要理论问题,也对当今国际投资领域的一些前沿性、实践性问题进行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