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中华人民乒和回公司主》通过之后,法学家江平教授主编了《新编公司法教程》。本教程干1994年出版以来,受到不同层次的读者,特别是民商壬学专业和经产法学专业学生的广泛欢迎,产生了良好影响。 《新编公司主教程》出版以后,我国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与之相应约的法律也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公司法》于1999年修正,《证券法》、《合司法》颁布,《经济合司法》废止,《刑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都作出或大或小的修正,有鉴于此,我们特请作者根据现行法规对本教程重新进行校正。这次校正在保持教材原有特色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基础上,主要作出如下修改:根据《公司法》修改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的内容,对公司分立和公司公积金和公益金制度重新予以闸释;按照证券发行政策的变化,对股份发行程序
本书自1997年初版以来,已为全国五十余所法律院校采用为本科生及研究生外国法制史课的教材,连续印刷多次,印数也已达八万余册。这些都说明本书作为一本法律专业基础课教材,获得了广大教师和学生的认同,其编写原则“学术性、系统性、通用性”也得到了贯彻。对此作者们倍感欣慰。 但是,在使用本教材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书中尚存在的一些不足。比如,有些章节的内容比较简单;有些章节的内容有遗漏;有些章节的内容则比较繁芜杂乱,需要梳理精练等。为了克服这些不足,我们对全书进行了比较认真的修订。我们期望,本书的第二版能够更加完善,更加适合法律院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外国法制史课的教学实际。 在本书的修订过程中,我们吸收了近几年学术界关于外国法制史研究的成果,也融人了各位作者在这几年外国法制史教学工作中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