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详细还原了近代汉语“权利”传入日语法学变异为和化的“權利”后强势返流汉语法学的路径。本书证明:清末民国的汉语法学全面承袭了以和化的“權利”为重心的权利义务法现象解释体系;当代汉语法理学有代表性的出版物的核心范畴、基础性命题基本上只是复述了对应的近代内容;民族的现代的法的一般理论应以七个基本范畴为主干;法权及其具体存在形式权利、权力分别是国民财产、个产公产的社会性转化形式和法的表现;权利、权力与法权的关系受法权曲线 。实践法理学的现象解释体系能合理说明古今中外各种基本的法现象本身及其内部和外部联系。
《著作权的边界:信息社会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研究》是关于研究著作权的专著,作者深入分析了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法律属性,澄清了国内理论界对此的模糊认识;创造性地提出了著作权边界的弹性和刚性两个分析维度,进而构建了一种能够兼具开放性、灵活性与适度确定性的著作权边界划定方法;通过阅读和分析大量原始资料,在国内深入分析了著作权边界的基准界标三步检验法的含义,并较透彻地阐述了其功能与运用,添补了国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著作权的边界:信息社会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研究》共包括五章内容,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历 的统治者都用法律来维持秩序,但是法律不仅仅是权力和社会控制的工具,法律还让普通人有了表达个人期待的机会。 牛津大学法律人类学教授费尔南达·皮里追溯了古往今来、存在于世界主要文明的复杂法律体系的兴衰,同时展示了普通人是如何借助法律来定义社区、规范贸易和建设文明的。 皮里认为,真正将人类团结在一起的是我们对法律能够产生正义、对抗压迫、从混乱中创造秩序的信念。
本书详细还原了近代汉语“权利”传入日语法学变异为和化的“權利”后强势返流汉语法学的路径。本书证明:清末民国的汉语法学全面承袭了以和化的“權利”为重心的权利义务法现象解释体系;当代汉语法理学有代表性的出版物的核心范畴、基础性命题基本上只是复述了对应的近代内容;民族的现代的法的一般理论应以七个基本范畴为主干;法权及其具体存在形式权利、权力分别是国民财产、个产公产的社会性转化形式和法的表现;权利、权力与法权的关系受法权曲线 。实践法理学的现象解释体系能合理说明古今中外各种基本的法现象本身及其内部和外部联系。
本套书是《倪正茂全集》的第三卷,本卷收入了倪正茂教授在科技法、企业法领域所撰写的专著两部,即《科技法学导论》《科技法学原理》,与人合著的图书两部(倪正茂教授个人撰写部分),即《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讲话》《科技创新与法制建设》,已公开和未公开发表的文章70篇,以及作者计划撰写因故未出版的专著提纲一篇。《科技法学卷》集中记录了作者在科技法学、企业法领域的理论探索和思考,具有很强的学术价值。
《法治中国丛书:法治东西》集中呈现作者多年来对“法治”这一人类社会文化现象思考的结果。本书从传统的法治概念入手,指出法治不仅仅是一个概念、一种理想、若干原则或制度,而是一种文明秩序,可以称之为法律文明秩序。建设法治就意味着开发并建立法律文明秩序。那种把法治分为形式性的、实质性的、宽的、窄的、薄的和厚的的看法割裂了法治的完整性,因此是不可取的。作为法律文明秩序的法治包含四个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组成部分:以法治理想及其载体宪法文本为主导的专业系统,以权利和法律为中心的概念范畴系统,以司法制度为社会根本制度安排和以个人权利及法律为依归的文明秩序意识。法治建设必须注重这四方面的综合发展。在中国现有的条件下实行法治,需要克服各种自然的、人为的、现实的和历史的障碍。实现法治的前提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