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过去几年,本书作者便以价值中立的态度,对人类首次 总体战 中英、法、德、美等主要交战国的宣传策略及其效果进行了全面和高度理性的分析。《世界大战中的宣传技巧》对充满着谎言和欺骗的战时宣传的揭示最初引起了学界和公众的恐慌,有评论家称之为 一本马基雅维利式的教科书 ,呼吁 马上予以销毁 。如今,历史已经赋予它美国传播学开山之作的不朽地位。
本书将纪录片作为一种研究方式和方法,试图探讨两个问题:一是不同阶段纪录片创作者的创作理念所发生的变化,并以不同阶段极具代表性的若干部纪录片为例,分析作为一种视觉艺术的纪录片是如何通过创作者的镜头展现现实世界、 诉说 真相;二是在影像与民族国家形象建构的框架下,思考中国电视纪录片与国家认同、纪录片之于中国民众精神生活所产生的影响。贯穿整本书的主题是关于纪录片叙述方式发生的变化。对于纪录片而言,它也始终存在于一个空间之中并随时凸显自己与时代之间的联系。因此,本书采取文本分析以及相应的社会情境分析相结合的做法,同时也可以用三个词来进行概括:文本、文本情境以及创作文本的人。
《中国广播电视史教程(第三版)》例举大量古今史实,从中国古代的新闻事业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新闻事业,阐述了新闻事业发展的历程。包括:中国古代的新闻事业、中国近代报业的产生与初步发展、国人办报历史的开端与维新派的办报活动、辛亥革命前后的新闻事业、五四时期的新闻事业等内容。
《广播影视案例分析:传播内容篇》收集了我国各地发生的有代表性的53个大众传播的案例,其诉讼主要发生在人格权领域,涉及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选择案例的原则是“经典+广电”。所谓“经典”,是指它在我国大众传播内容领域具有深刻的代表性,因而长久地被关注、被研究、被引用,影响了后来许多判决。所谓“广电”,是指只要是以广播影视系统当事人为诉讼一方的案件,尽可能选入《广播影视案例分析:传播内容篇》中,确保广播影视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为主,以此符合“广播影视案例分析”。案例珍贵,内容详实,对从事广播影视的从业人员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影视艺术是与现代科技结合最为紧密的艺术门类之一,它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产生,更因影音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着。摄像工作绝非单纯地利用设备对影像进行记录,而是技术与艺术结合并不断创新的产物。只懂理论不会操作是不称职的,只会操作而没有自己的思想,不能进行岂术性的创造发挥也是不行的。 《电视摄像技艺教程新编》将技术的操作层面与艺术创新完美地结合起来,是作者王利剑多年理论与实践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