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与咨询成果的管理。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可以依据本规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下敷设;5.架空敷设。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在管线种类上,新增了再生水工程管线, 电信 工程管线改为 通信 工程管线。2.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章节。3.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对规范中部分工程管线的敷设方式进行了修改,区分了保护管敷设和管沟敷设。4.结合实际调研及国家现行标准,对工程管线的小覆土深度、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小水平净距、工程管线交叉时的小垂直净距、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
Content abstract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的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2015-08-01实施。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关于印发 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制定。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版 GB 5042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共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竖向设计,种植设计,道路、桥梁,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给水、排水及电气。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版 GB 5042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送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地址:上海市胶州路768号,邮编:200040,电话:021-52567788,传真:5256755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检测技术规程 JGJ/T322-2013 备案号 J 1702-2013》由本社编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接地极的施工及验收。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城市生活垃圾产量预测;4环境卫生收集设施;5环境卫生转运设施;6环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7其他环境卫生设施。本标准2018年11月1日发布,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场地设计;4.建筑设计;5.室内环境;6.建筑结构;7.建筑设备;8.建筑消防。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XX年X月X日起施行。(发布日期待定)
本规范主要是针对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中的一些共性要求作出规定,包括适用范围、主要符号、材料性能要求、各种作用的标准值、作用的分项系数和组合系数、承载能力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以及构造要求等。这些共性规定将在协会标准中得到遵循,贯彻实施。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高处作业中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2016-12-1实施。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符号、代号;3。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4。构件危险性鉴定;5。房屋危险性鉴定;6。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本标准由建设部房地产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负责管理,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混凝土的取样与试验;5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和符号;2补充了试件取样频率的规定;3增加了C60及以上高强混凝土非标准尺寸试件确定折算系数的方法;4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已知方案的标准差计算公式;5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未知方案的评定条文;6修改了评定方法中非统计方法的评定条文。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 统;4.低压配电;5.电气照明;6.配电线路布线系统;7.防雷 与接地;8.电气节能;9.智能化系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教学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为五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配建指标与布局、设置要求。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其寄送至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tt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编l0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