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站址选择;5.总平面布置;6.工艺及设施;7.建(构) 筑物与供暖通风换热;8.消防与给水排水;9.电气;10.仪表、 自控与通信。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 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 编:300384)。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接地极的施工及验收。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二○○四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编制组对国内外大量夜景照明工程和规范文献资料进行了深入实测调查和分析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评价指标、照明设计、照明节能、光污染的限制、照明供配电与安全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邮编:100044)。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自备电源;6.低压配电;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电气照明;10.防雷与接地;11.信息设施系统;12.信息化应用系统;1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4.公共安全系统;15.机房工程。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 50417 2007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完成的。 在本规范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近年来国内外煤矿建设的新技术、新装备及新的科研成果,注意与相关标准的衔接,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内容涉及煤矿井下供电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井下主变电所、采区供配电、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井下照明,适用于煤矿井下供电设计咨询的各个阶段。 本
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防爆电器设备的安装、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接地、工程交接验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2014)》适用于建设工程中额定电压10kV 及以下的各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和滑触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 统;4.低压配电;5.电气照明;6.配电线路布线系统;7.防雷 与接地;8.电气节能;9.智能化系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代号;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自备电源装置;6.低压配电;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电气照明;10.防雷和接地;11.智能化集成系统;12.信息设施及布线系统;13.信息化应用系统;14.建筑设备管理系统;l5.公共安全系统;l6.电磁兼容;l7.电气节能。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4规划、建筑和结构设计;5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6工程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以及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以及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改建、扩建工程设计。2013-04-01实施。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1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 2011]111号)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是在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多项实测后编制而成的。 本规程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设计、电壁炉、施工安装及验收。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程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解释单位(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政编码:100048)。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E20123 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系统设计;5.系统施工与验收;6.系统运行维护与培训。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低碳照明研究中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自备电源;6.低压配电;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电气照明;10.防雷与接地;11.信息设施系统;12.信息化应用系统;1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4.公共安全系统;15.机房工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靠前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靠前标准和国外优选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标志的分类;4.安全标志;5,、.专用标志;6.制作;7.使用、维护和管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 50293-201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 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了电力规划编制的内容要求,将原第3章 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基本要求 调改为 基本规定 ;2.在 城市供电设施 增加 环网单元 内容;3.调整了电力规划负荷预测标准指标;4.调整了变电站规划用地控制指标;5.增加了超高压、新能源等相关内容;6.增加了引用标准名录;7.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号,邮编:100044
本标准共分4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常用图例;图样画法。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补充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2]123号)的要求,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为了能更有效地贯彻国家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针政策,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有关的标准,广泛征求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施工前检查、管道敷设、线缆敷设与连接、设备安装、性能测试、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