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6章和8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2002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1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砌筑砂浆、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子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规定; 2增加 一般项目 检测值的*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1.5倍的规定; 3修改砌筑砂浆的合格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2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高处作业中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2016-12-1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的评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 (建标E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施工准备;4.绿化工程;5.园林附属工程;6.工程质量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增加了施工现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使工程质量事前进行控制。 2 增加了水湿生植物栽植、设施空间绿化、坡面绿化、重盐碱及重黏土土壤改良、施工期的植物养护以及园林附属工程的施工、验收要求。 3 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划分以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要求。 4 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场地设计;4.建筑设计;5.室内环境;6.建筑结构;7.建筑设备;8.建筑消防。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XX年X月X日起施行。(发布日期待定)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基地与总平面;5 建筑设计;6 专门要求;7 建筑设备。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引用标准;3、术语和定义;4、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5、原有房屋的接管验收;6、交接双方的责任。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机械设备、场地平整、土石方爆破、基坑工程、边坡工程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技术指标;5.检验方法;6.验收标准。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由本社编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水质、水量和水压;4.水处理;5.系统设计;6.系统计算与设备选择;7.净水机房;8.水质检验;9.控制系统;10.施工安装;11.工程验收;12.运行维护和管理。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7年11月1日实施。原《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同时废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E2008]102号文)的要求,规程修订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施工现场;5.滑模装置制作与安装;6.垂直运输设备及装置;7.动力及照明用电;8.通信与信号;9.防雷;l0.消防;11.滑模施工;l2.滑模装置拆除。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邮政编码:100088)。
本书是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本书主要内容包括:现浇混凝土结构渗漏治理、预制衬砌隧道渗漏治理、实心砌体结构渗漏治理、质量验收等。本规程适用于地下工程渗漏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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