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估价原则;3.估价程序;4.估价方法;5.不同估价目的下的估价;6.估价结果;7.估价报告;8.估价职业道德。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调整了章节划分,删除了原规范的第二章术语和附录A估价报告的规范格式;2.增加了路线价法、标准价调整法、多元回归分析法、修复成本法、损失资本化法、价差法等方法,以及房地产损害赔偿估价、房地产投资基金物业估价、为财务报告服务的房地产估价等目的的估价;3.细化、完善了估价原则、估价程序、估价方法、不同估价目的下的估价、估价结果、估价报告、估价职业道德等内容.
本规范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本规范共分为6章,1、总则;2、基本规定;3、控制测量;4、现状测量;5、工程放样;6、变形监测。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第83号公告,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0.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他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对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消防站建设,可单独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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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简易填埋场的封场工程。
《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84号(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本规范是主要依据现行相关标准,总结近年来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使用和维护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参照发达国家通行做法制定的*部以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的全文强制的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外部环境、建筑、结构、室内环境、设备、防火与疏散、节能、使用与维护。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第83号公告,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0.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
本标准共分为8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投标阶段;5设计阶段;6施工阶段;7项目验收与交付;8评价与持续改进。
《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84号(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本规范是主要依据现行相关标准,总结近年来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使用和维护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参照发达国家通行做法制定的第一部以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的全文强制的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外部环境、建筑、结构、室内环境、设备、防火与疏散、节能、使用与维护。
本书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为线索(包括24条规范),按其规范的顺序,将规范中的每一条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条文与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印发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101—95)相对照,并在每条规范之后注有相应的条文说明和应用实例,使《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101—95),《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982)三份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融为一体,相互补充印证。
《工程资料管理》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工程造价专业(三年制)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本书主要采用项目教学法编写,按照资料员职业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设置教学任务,选取并整合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教学内容,以职业岗位工作任务为载体设计教学训练活动,构建任务 型课程,实现“做学一体”。并且配备了真实的施工图纸。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等级为 800kV 及以下直流换流站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
本标准适用于输变电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本规范共分14章和1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露天矿采场边坡工程监测;排土场边坡工程监测;监测方案;变形监测;应力监测;地下水监测;其它监测;自动化监测;信息反馈与预警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