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估价原则;3.估价程序;4.估价方法;5.不同估价目的下的估价;6.估价结果;7.估价报告;8.估价职业道德。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调整了章节划分,删除了原规范的第二章术语和附录A估价报告的规范格式;2.增加了路线价法、标准价调整法、多元回归分析法、修复成本法、损失资本化法、价差法等方法,以及房地产损害赔偿估价、房地产投资基金物业估价、为财务报告服务的房地产估价等目的的估价;3.细化、完善了估价原则、估价程序、估价方法、不同估价目的下的估价、估价结果、估价报告、估价职业道德等内容.
本规范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本规范共分为6章,1、总则;2、基本规定;3、控制测量;4、现状测量;5、工程放样;6、变形监测。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咨询人员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活动,严格鉴定程序,提高工程造价鉴定成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CECA/GC8-2012):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CECA/GC8-2012):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活动。
本标准适用于35kV~1000kV 交流输变电(串联补偿)工程, 1100kV 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等工结算审核报告编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1137-2015)》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废水处理装置、废水处理管道、废气处理装置、废气处理风管、电气工程、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等。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规程(CECA/GC9-2013)》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质量和档案管理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工作时应认真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依据本规程对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成果文件质量进行检查。
本指标可作为建筑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地源热泵工程投资参考用。
本规程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一般规定;3 高程控制;4 平面控制;5 沉降观测;6 位移观测;7 数据处理。附录。附加说明。条文说明。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4作用;5建筑设计;6结构设计;7防火设计;8防护设计;9制作、安装与验收;10使用和维护。 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483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他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对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消防站建设,可单独报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结算的编制、工程结算的审查、质量和档案管理及有关附件。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等咨询业务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丁程造价协会和巾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参照本规程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咨询成果进行质量检查。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估价原则;4 估价程序;5 估价方法;6 不同估价目的下的估价;7 估价结果;8 估价报告;9 职业道德。1 总则;2 术语;3 估价原则;4 估价程序;5 估价方法 5.1 估价方法选用,5.2 市场比较法,5.3 收益法,5.4 成本法,5.5 假设开发法,5.6 基准地价修正法;6 不同估价目的下的估价 6.1 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6.2 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6.3 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6.4 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6.5 房地产保险估价,6.6 房地产课税估价,6.7 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尝估价,6.8 房地产分割.合并估价,6.9 房地产纠纷估价,6.10 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6.11 企业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的房地产估价,6.12 其他目的的房地产估价;7 估价结果;8 估价报告;9 职业道德。附录A 估价报告的规范格式。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
《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84号(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本规范是主要依据现行相关标准,总结近年来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使用和维护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参照发达国家通行做法制定的第一部以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的全文强制的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外部环境、建筑、结构、室内环境、设备、防火与疏散、节能、使用与维护。
为统一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体系,推动实现全国范围内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的部署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和国务院法制办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为配合做好《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我们组织编写了《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使用指南》,旨在为社会各界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的人员使用《标准》提供一本比较系统的参考资料。 本书分为四部分,部分《标准》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部分《标准》基本内容,第三部分《标准》专业类别说明,第四部分评标专家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