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城镇供热生产、输配等供热相关场所标志的作用、使用和维护。2014-12-01实施。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修订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勘察阶段的划分与基本工作内容;5.城市道路工程;6.城市桥涵工程;7.城市隧道工程;8.城市室外管道工程;9.城市给排水厂站工程;10.城市堤岸工程;ll.报告编制基本规定。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确定市政工程勘察阶段划分、工作深度要求;2.确定市政工程勘察等级划分标准;3.确定市政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精度;4.确定市政工程勘察成果要求;5.补充城市隧道及给排水厂站工程勘察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 67-2015):风景园林制图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风景园林规划制图;4.风景园林设计制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 67-2015):风景园林制图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对风景园林图纸图幅、图线和其他图纸信息的要求及部分图示图例;2.调整了不适应现代制图方法和技术的图示、图例;3.增加了风景园林图纸深度和内容的要求;4.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调整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59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67-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3、4.1.3、4.2.1、4.2.4、4.2.5、4.3.1、5.1.1、5.1.3、5.1.4、5.1.5、5.2.1、5.3.1、5.3.2 、6.0.1、6.0.3、6.0.6、6.0.9、7.1.4、7.1.5、7.1.8、7.1.15、7.2.1、8.2.1、9.0.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2日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 本规范共分9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保护培育规划;5游赏规划;6设施规划;7居民社会调控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8土地利用协调规划;9分期发展规划。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2018年第201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同时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期间地下水控制。2017-3-1实施。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 地和总平面;4前厅和休息厅;5观众厅;6舞台;7后台;8防 火设计;9建筑声学;10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调整了剧场规模的划定,取消了丙等剧场的相关要求。 2.增加了售票处的具体规定,取消了吸炯室的相关要求。 3.完善了舞台工艺的有关内容,修改了台口和主舞台的尺 寸要求,增加了舞台音响章节。 4.补充了声桥活荷载取值,调整了机械舞台的荷载取值。 5.完善了舞台区域消防疏散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消防排烟 章节。 6.完善了观众厅满场混响时间的相关规定,补充了舞台和 观众厅隔声降噪的要求。 7.补充了剧场给排水的相关要求,增加了舞台区域用电的 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横断面;5平面、纵断面及道路交叉;6路基工程;7路面工程;8桥涵;9附属设施。本规程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485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园林绿化综合管理评价、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评价、各类城市园林绿地建设管控评价、与城市园林绿化相关的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建设评价。2010-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修订过程中,修订组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科研、生产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收集了大量资料,经分析研究,并结合国内工程实践,后经审查定稿。全书共分6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地面类型、地面的垫层、地面的地基、地面的构造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V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55(建标[-2011]17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l55—2007。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E2006]7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物室内平均温度、湿度检测,非透光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透光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建筑外围护结构气密性能检测,采暖空调水系统性能检测,空调风系统性能检测,建筑物年采暖空调能耗及年冷源系统能效系数检测,供配电系统检测,照明系统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性能检测以及相关附录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总则;术语;基地和总平面;建筑设计;文献资料防护;防火设计;室内环境;建筑设备。本规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公告第907号批准、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原《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99同时废止。
为统一砌筑砂浆的技术条件和配合比设计方法,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保证砌筑砂浆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中所采用的砌筑砂浆的配合比设计。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原材料的性能、砂浆技术要求、块体种类及施工条件进行计算或查表选择,并应经试配、调整后确定。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