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准入性考试。 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于2010年5月起对2007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11年3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机电工程(2011年版)》为修订后的“机电工程”分册,包括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科目考试大纲、《建设工程经济》科目考试大纲等内容。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准入性考试。 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于2010年5月起对2007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11年3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通信与广电工程(2011年版)》为修订后的“通信与广电工程”分册,包括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科目考试大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试大纲等内容。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的执业注册人士。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担任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我国大中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将逐步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士担任,以提高项目经理素质,保证工程质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部分组成,其中综合科目包括三个科目,即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科目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本书习题是根据《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其内容主要是针对考试大纲的知识点编写的,以帮助考生通过建造师考试。但在编写过程中,考虑到不同科目之间有些知识重复出现
在我国相关的正式制度中并没有“政府会计”这个名称,只有“预算会计”这种称谓。通常,预算会计被定义为用于核算和报告各级财政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情况和结果的一个会计分支,并认为,预算会计是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国家预算服务的,是执行预算的会计。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市场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变化、政府绩效评价制度的建设等,要求与之相应的预算会计必须随之改革,将“预算会计”扩展为“政府会计”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和要求。就会计核算对象而言,我国的预算会计主要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它核算对象过于狭窄,只是英美模式政府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半个多世纪以来它几经变迁,尤其是在1998年进行了比较大的改革,但也只
按照原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于2010年5月起对2007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11年3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是人才选拔的过程,也是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建设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此次考试大纲的修订以“以素质测试为基础、以工程实践内容为主导”为指导思想,坚持“与建造师制度实行的现状相结合,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结合,与当前先进的工程施工技术相结
按照原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于2010年5月起对2007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 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11年3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是人才选拔的过程,也是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建设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此次考试大纲的修订以“以素质测试为基础、以工程实践内容为主导”为指导思想,坚持“与建造师制度实行的现状相结合,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结合,与当前先进的工程施工技术相结合,与用人企业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准入性考试。 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于2010年5月起对2007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11年3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水利水电工程(2011年版)》为修订后的“水利水电工程”分册,包括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科目考试大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等内容。
按照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受人事部和建设部委托,组织编写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事部审定通过。考试大纲分“综合大纲”和“专业大纲”两部分。综合大纲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个科目。专业科目大纲《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共分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机电、矿业、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准入性考试。 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于2010年5月起对2007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11年3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市政公用工程(2011年版)》为修订后的“市政公用工程”分册,包括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科目考试大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等内容。
按照原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于2010年5月起对2007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11年3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是人才选拔的过程,也是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建设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此次考试大纲的修订以“以素质测试为基础、以工程实践内容为主导”为指导思想,坚持“与建造师制度实行的现状相结合,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结合,与当前先进的工程施工技术相结合,与用人企业的
按照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的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受建设部委托,对2004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经人事部审定通过。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是人材选拔的过程,也是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建设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本大纲的编写力求从实际出发,重点测试考生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考试大纲的编写以体现“五个特性”,坚持“六个结合”为指导原则,即体现“综合性、实践性、通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是人才选拔的过程,也是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建设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此次考试大纲的修订以“以素质测试为基础、以工程实践内容为主导”为指导思想,坚持“与建造师制度实行的现状相结合,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结合,与当前先进的工程施工技术相结合,与用人企业的实际需求相结合”修订原则,力求在素质测试的基础上,从工程项目实践出发,重点测试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大纲分“综合大纲”和“专业大纲”两部分。综合考试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建造师在建设工程各专业实际工作的通用知识,它在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各个专业工程实践中具有一定普遍性。综合大纲包括《建设工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准入性考试。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于2010年5月起对2007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11年3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民航机场工程(2011年版)》为修订后的“民航机场工程”分册,包括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样题等内容。
按照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受人事部和建设部委托,组织编写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事部审定通过。考试大纲分“综合大纲”和“专业大纲”两部分。综合考试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建造师在建设工程各专业实践中具有一定普遍性。综合大纲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个科目。专业科目大纲《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共分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机电、矿业、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10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