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HG/T 2567-1994《工业活性沉淀碳酸钙》。 本标准与HG/T 2567-1994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提高了pH值、105℃下挥发物含量、盐酸不溶物含量、筛余物含量、铁含量、白度、吸油量、活化度几项指标的要求(1994年版3.2,本版3.2)。 ——筛余物指标中,将125μm试验筛改为75μm试验筛(1994年版3.2,本版3.2)。 ——吸油量计量单位改为ML/100g(1994年版3.2,本版3.2)。 ——主含量的酸碱滴定法改为了络合滴定法(1994年版4.1,本版4.3) ——铁含量、锰含量的测定增加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1994年版4.6和4.7,本版4.8和4.9)。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SAC/TC63/SC1)归口。
本标准与MIL-A-192B:1965(1990)《工业高氯酸铵》(英文版)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附录A及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SAC/TC63/SCI)归口。
本标准代替HG/T 2838—1997 水处理剂 聚丙烯酸钠 。本标准与HG/T2838—1997的主要差异为: ——取消了产品的分等分级。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处理剂分会(SAC/TC63/SC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和水处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清、王忠英、李茂东、邵宏谦、甘学斌、张术宽、李翠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 10534—1989: ——HG/T 2838—1997。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出版社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SAC/TC63/SC1)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沃德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潍坊龙威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代替HG/T 2513-1993((氧化锌脱硫剂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HG/T 2513—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订为:氧化锌脱硫剂硫容试验方法; --取消了原标准中颗粒抗压碎强度、磨耗率、烧失重的测定以及化学组分的分析等内容; --增加了安全警告; --增加了试验装置主要性能; --取消了350℃下硫容试验条件; --原标准的附录A调整为本标准的附录F; --原标准的附录B调整为本标准的附录E; --取消了原标准中附录C的内容,并将原标准的附录E调整为本标准的附录C; --原标准的附录D调整为本标准的附录A; --原标准的附录F调整为本标准的附录D; --增加了催化剂堆积密度的测定(见附录B); --对标准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E、附录F为规范性
本习题册与全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化工工艺专业教材《合成氨生产工艺》配套使用。习题册按教材章节顺序编写,题型安排合理,主要有填空题、判断题、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画图题等,供学生课后练习使用。 本习题册由毕爱琴编写。
本标准与日本标准JISK 8063-1994《试剂亚磷酸》(日文版)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HG/T 2520-1993《亚磷酸》。 本标准与HG/T 2520-1993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要求中增加了优等品指标(本版3.2)。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分工分会(SAC/TC63/SC1)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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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HG/T 2230-1991《水处理剂 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修订而成。 本标准由HG/T 2230-1991相比主要技术差异为: 取消了产品等级的划分;活性物含量由“44%-46%”改为≥44.0%;铵盐含量改为≤2.0%;取消色泽(Hazen)的测定;产品的批量由“每批产品质量不超过2t”改为“每批产品不超过5t。”。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G/T 2230-199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处理剂分会归口。
本标准代替hg/t 2839—1997《水处理剂 羟基亚乙基二膦酸二钠》。 本标准与hg/t 2839—1997《水处理剂 羟基亚乙基二膦酸二钠》的主要差异为: ——新增了铁含量的测定方法; ——新增了ph值的测定方法; ——取消了原标准中等级的划分; ——取消了水不溶物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处理剂分会(sac/tc63/sc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东省泰和水处理有限公司、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忠英、王志清、白莹、李琳、王东海、李翠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 10537—1989; ——hg/t 2839—19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硝酸铵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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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0 7890—1:1986《水质——硝酸盐的测定:2,6一二甲基苯酚分光光度法》,对前化工部颁标准HG/T 5—1595—85《工业循环冷却水中硝酸根离子测定方法》修订而成。 本标准与HG/T 5—1595—85的差异为: HG/T 5—1595—85规定了两种方法:直接紫外分光光度法和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本标准为二甲基苯酚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HG/T 5—1595—8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处理剂分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工部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起草人:蓝成君、李琳、朱传俊、邵宏谦。 本标准于l985年首次发布。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各国标准化协会(ISO的成员团体)的世界性联合会。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吸收工国家职业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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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水处理剂 羟基亚乙基二膦酸(HEDP)(固体)。该产品主要用作工业水处理中的阻垢缓蚀剂、金属和非金属电子行业清洗剂以及漂染工业的过氧化物稳定剂和固色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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