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临床检验中使用的试剂、仪器、校准品和方法等,以及它们所具有的分析性能,按照精密度、准确度、病人结果可报告范围、分析灵敏度、分析特异性和参考范围等内容,逐一从定义到设计实验,由实验结果的统计分析进行叙述,说明每个性能的意义和实用性;并与临床要求结合,来判断这些被评估的检验产品各项性能和总分析性能的可接受性。 本书对日常检验进行质量控制的意义,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需要的基础和条件,如何绘制控制图,怎么了解控制值在探、失探,出现失探怎样处理等作详细介绍。也介绍了几种常用控制技术的特点、具体做法、实际应用等。 本书将国际上一些主要的标准文件,涉及分析性能评估和质量控制技术的新内容,结合作者的实践体会,汇编于有关章节中,体现了当前临床检验质量管理的要求。 书中介绍的所有内容都
本书对临床检验中使用的试剂、仪器、校准品和方法等,以及它们所具有的分析性能,按照精密度、准确度、病人结果可报告范围、分析灵敏度、分析特异性和参考范围等内容,逐一从定义到设计实验,由实验结果的统计分析进行叙述,说明每个性能的意义和实用性;并与临床要求结合,来判断这些被评估的检验产品各项性能和总分析性能的可接受性。 本书对日常检验进行质量控制的意义,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需要的基础和条件,如何绘制控制图,怎么了解控制值在探、失探,出现失探怎样处理等作详细介绍。也介绍了几种常用控制技术的特点、具体做法、实际应用等。 本书将国际上一些主要的标准文件,涉及分析性能评估和质量控制技术的新内容,结合作者的实践体会,汇编于有关章节中,体现了当前临床检验质量管理的要求。 书中介绍的所有内容都
本标准代替GB/T 8133--1987《进出口生猾皮检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 8133—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修订中规定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检验结果的判定”、“检疫”、“检验有效期”,增加并细化了“范围”,同时对“抽样”内容进行了修改; ——对标准名称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明钊、王喆。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8133—1987。
本标准是对QB/T 2801-2006《皮革成品验收规则》、QB/T2802-2006《皮革成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修订,修订后使其合并为一个标准。 本标准与QB/T 2801-2006.和QB/T2802-2006k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皮革验收、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细化了“范围”; ——增加“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检验规则”; ——增加了“标志”的内容; ——简化了“包装”要求; ——具体了“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峰安皮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荣辉、陈荣升。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轻工行业标准QB/T 2801-2006《皮革成品验收规则》和QB/T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隆发皮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浙江阿思家居室用品有限公司、杭州有光寝饰有限公司、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裕华、夏雪晴、王国达、孙红娜、戴宏翔、李莉。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参考了国际标准终草案ISO/FDIS 17070:2006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五氯苯酚含量的测定。 ISO/FDISl7070:2006国际标准终草案所使用的方法基于国际皮革工艺师和化学师联合会(IULTCS)的方法标准IULTCS/IUC25。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连隆生服饰有限公司、BLC-方圆(海宁)皮革检测中心、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轻工业标准化编辑出版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兵、吴琦、黄新霞、赵立国、俞睛。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机械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2)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皮革协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协会、广州新濠畔五金鞋材市场有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玉中、任有法、刘穗龙、马瑞华、赵立国、钟锡豪。
本标准参考了国际标准草案ISO/DIS 17075:2006《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ISO/DIS 17075:2006国际标准草案所使用的方法基于国际皮革工艺师和化学师联合会(IU—1TCS)的方法标准IU1TCS/IUC 18。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同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阿基里斯人造皮有限公司、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奥昌合成革有限公司、晋江天守服装织造有限公司、温州宏得利树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丽贞、汤瑞麟、孔中平、方福强、徐感和、唐燕春、赵建明。
本标准是对QB/T 2801-2006《皮革成品验收规则》、QB/T2802-2006《皮革成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修订,修订后使其合并为一个标准。 本标准与QB/T 2801-2006和QB/T2802-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皮革验收、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细化了“范围”; ——增加“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检验规则”; ——增加了“标志”的内容; ——简化了“包装”要求; ——具体了“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峰安皮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荣辉、陈荣升。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轻工行业标准QB/T 2801-2006《皮革成品验收规则》和
本标准代替GB/T 8132--1987《出口山羊板皮检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 8132—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修订中规定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检疫卫生要求”、“检验结果的判定”、“包装、标记、贮存、运输”、“检验有效期”的内容; ——修改了“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抽样方案”、“检验”; ——对标准名称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新民、孙静、苏荣海、王春良、刘力军、刘锁凯。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8132—1987。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1279—1991《毛皮透水气性测试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 1279—1991,H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更改为《毛皮 物理和机械试验 透水汽性测定》; ——将“透水气性”修改为“透水汽性”; ——将“毛皮产品”扩大为“毛皮及其制品”;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在“仪器和材料”中,删除了对透水汽测试仪型号的限定;提高了“天平”的精度要求,增加 了“模刀”的要求; ——在“结果计算”中,增加了公式中常数的来由; ——增加了 “结果的表示”; ——增加了 “试验报告”的要求。 本标准修改采用IS0 14268:2002《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透水汽性的测定》 (Leather.Physicaland mechanical tests—Determination of water vapourpermea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