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配套辅导用书。本书在编写过程中搜集了大量的案例,走访了许多相关的经济管理与法律部门,使案例具有真实性和典型性。本书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能够使学生对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我国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1999年、2004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200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3年、2018年又对公司资本制度相关问题作了两次重要修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创造了丰富的公司制度实践经验;司法机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纠纷裁判活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裁判规则;公司法理论研究不断深入,取得丰硕成果,为公司法修改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支撑。设“国家出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专章;完善公司登记制度,进一
本书单独开辟一篇来研究税务代理对降低我国税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的重大意义。在以往的关于税务代理研究的论述中,往往不将税收筹划列入其中,主要原因在于对社会主义国家是否容许税收筹划存在很大争论,但作者认为,税收筹划是税务代理的源动力。在未来的日子中,税收筹划将成为税务代理的主要业务。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也逐渐抛弃了对税收筹划的偏见,税收筹划业务呈现出不断上升的势头,因此,本书对税收筹划研究加重了笔墨,对它的一般原理、具体业务设想以及与税务代理的关系都作了较详细的论述。
税收司法权,是司法权在税收领域的一项具体权力,是应用性权力,其目的是通过行使司法权从事各项税收活动,依照法律维护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确保税收秩序井然有序,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 探讨税收司法权,必须在国家宏观背景条件下,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整个司法制度、司法体制、司法权及其改革为基础,结合中国国情,借鉴世界上主要国家有关做法和经验,实事求是地提出行使税收司法权和规范税收司法权运行之对策性建议,从而为构建中国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基本制度框架提供具体设计方案,以供高层决策者参考。 中国是一个大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不同群体之间利益诉求也存在巨大差异,必须循序渐进、统筹兼顾。税收司法权,作为税收领域一项性权力,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