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与法律有何关联?假设立法者提议对待械抢劫者处以终身监禁,各种报刊评论文章会对立法者严厉打击犯罪的措施大加赞赏,宪法律师提出了禁用酷刑的问题。法哲学家开始思考其中的正义问题,一个经济学家则指出,对持械抢劫才处以同持械抢劫并致人死亡一样的刑罚是在鼓励罪犯杀死受害人。正是经济学这种切中要害的特点使它不仅被用于解释法律,而且有助于设计法律。 除了运用芝加哥经济学派的广博知识,作者还援引了众多常识性的案例,为从经济学角度理解法律提供了生动的辩护。他以一种深入浅出的行文阐明了法律与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在采用这种学生、律师和非专业人士易于接受的形式的同时,弗里德曼并没有以牺牲这些思想的学术性为代价。弗里德曼是表述此类富有争议性的理解法律方法的理想发言人。这种方法之所以存在争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以联合形式抵御市场风险。但当关联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中,单体企业破产的既有法律制度受到冲击和挑战。《关联企业破产的法律规制》以破产法价值目标为指引,以衡平关联企业之利益为导向,结合实际案例和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各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国情,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将我国关联企业破产的制度性质界定为衡平性;具体解读了破产撤销权制度、破产无效制度以及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在关联企业破产中的运用。此外,还具体设计了衡平居次制度和实质合并制度。
本书从公司章程的概念、特征、法律渊源、功能等维度入手,进行法理和实务上的解析,并以此来统领全书内容的编写,揭示章程如何与股东、资本共同构成公司的“三大支柱”。本书按照学界和实务界普遍接受的章程条款“三分法”的观点,在书中全面介绍了公司章程的 “ 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任意记载事项”概念、特征及其重要性,并对记载事项的内容、边界及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期望在实务中发挥参考、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