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配套辅导用书。本书在编写过程中搜集了大量的案例,走访了许多相关的经济管理与法律部门,使案例具有真实性和典型性。本书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能够使学生对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内容简介 商标诉讼,相对于普通的民商事案件而言,专业性强、规则特殊,这些特殊的裁判规则无法完全依靠民商事基础法律知识推导而出,因此准确地掌握这些规则的内容和出处,就会在证据准备和法庭辩论中占据优势。 为便于广大法律实务从业者学习和研究商标诉讼所涉法律规定,特组织编写本书。本书分为四大部分:第一编为商标相关规定。包含商标综合性规定、商标申请及管理、驰名商标、商标授权确权、商标侵权、权利冲突及程序性规定。第二编为知识产权综合。包括知识产权综合性规定、保全、调解与简易程序、 证据规定、涉网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第三编为综合实体与程序,包括与知识产权诉讼相关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与知识产权诉讼相关的综合性司法解释、与知识产权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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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在编写风格上,力求避开传统的教材编写方式,不求系统,但求实用,不求精确,但求规范,全书从对象出发,从问题出发,从实际出发,用比较通俗的语言,鲜活的案例,整合的理念,向厂长、经理们打开一扇管理经济的窗品,旨在为厂长、经理们提供一道有滋有味的“知识快餐”。 本书作为工商管理培训教材,适合于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经济工作者、经济管理教学人员阅读参考;同时也可作为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本书是针对高等院校金融法课程教学的要求和金融类专业学生的特点组织编写的。在编写过程中,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力求系统准确地介绍金融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注意突出学习重点,将与市场金融秩序有密切关系的金融法律制度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本书主要包括绪论、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信托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和涉外金融法律制度等内容。 本书具有重点突出、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资料新颖、实用性强等特点,可以作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经济类专业的教材和参考资料,也可以作为金融业从业人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参考读物。
本卷是《商事法论集》第13卷,即2007年第2卷。 本卷仍立足于中国商法的发展与完善,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外商法的发展经验与判例学说,追踪国外商法的发展趋势,推动商法专题研究,促进商法学的学科建设,进而为商事立法和审判实践服务。同时,《商事法论集》作为商法学界繁荣商法的一个平台,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之方针,对于所发表文章所持的观点并不表示赞成还是反对。 本卷设“商法基础理论”、“商法专题研究”、“国外商法著述”、“国外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等栏目。 商法基础理论的研究一直是一个薄弱的领域,本卷“商法基础理论”编入了刘文科的论文《商行为的法律构造》,他的结论是:“客观主义模式和带有客观主义的折衷主义模式,并不符合商人法的要求,折衷主义模式并非我们的终选择。同归商人法,回归主观主
法律工具书的编辑和出版是为了给广大公民、司法实务界以及理论研究界提供一种便捷的工具,为复杂的法律材料提供一种系统、清晰的表现形式。我社一直致力于工具书鳊纂的探索及改进工作。承蒙学界、司法实务界以及其他读者的厚爱,我们在长期的编读互动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出版经验。此次推出“法律小全书”系列,意在总结经验,并且力求“精益求精,推陈出新”。 本系列丛书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提纲挈领的专家导读——每一分册在每一主题分类下均配有法律权威人士撰写的导读,为您概括介绍该大类下法律法规的体系与框架。让您轻松把握该部分法规的整体面貌,目标更明确,检索更快捷。 深入浅出的专业提示——每大类下的重点法律文件还附有精炼实用的专业提示,为您介绍该法规的难点要点,使您轻松掌握法律条文的内容精髓。
民事诉讼法的此次修正共16处,其中新增7条,修改8条,此外还对“诚实信用”“节假日”“抚育费”“合议庭组成人员”“意外事故”“民法通则”“物权法”“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等个别表述进行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主要是五大类:一是优化司法确认程序;二是完善小额诉讼程序;三是完善简易程序;四是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五是完善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本次修正,严格对照新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民诉法解释》条文序号和条文表述进行适应性修改,共计16个条文。
本书第一章引出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意义并阐述统一立法的重要性,第二章论证保护商业秘密持有人的权利是立法的根本宗旨,同时应兼顾公共利益,第三章简介商业秘密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规范的关系,第四章揭示商业秘密的含义、构成要件、性质与特征并对其与其他类似的客体(个人信息、国家秘密等)进行比较,第五章与第六章阐释为保护商业秘密持有人权益而应采取的模式——以商业秘密权为中心,辅之以保密协议、竞业禁止义务以及行为保全等制度,第七章与第八章介绍侵犯商业秘密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民事、刑事以及行政责任。
中国越来越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并受益诸多,但由此凸现的经济安全形势也日趋严峻。本书研究国家经济安全的理论,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界定、立论基础、保障制度及其分类,国家经济安全法律保障制度的法理基础等内容。安全、合作、发展是本书分析国家经济安全法律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以安全为研究重点,兼顾合作与发展两个主题,立足于当代国际经济关系现状,以我国的现实情况为归结点。本书着眼于当前国家经济安全的发展,将国家经济安全作狭义理解,特指经济全球化时代背景下,政府意义上的国家履行其经济职能时,克服来自国际层面的危机,以保证发展为目标的一种稳定而有秩序的状态。
书号:9787521643718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定价:5 注:预售品种请单独下单,与预售品种一起拍的品种默认和预售品种一起发货!
本书*版为 九五 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于2006年被*评选为普通高等教育 十一五 *规划教材。第二版仍保持*版简明的特色,作者紧密联系中国实际,择要论述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深入讨论了国际经济法的涵义、主体、渊源、基本原则和主要分支等内容,旨在为系统学习和研究国际经济法理论和各主要分支提供必要的基本框架,同时也为师生的教学活动留下充分的自主空间。
进入21世纪,我国法律职业岗位的设置日趋科学合理,经改革、改制建立起来的法学学科教育与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并存并举、协调发展的法学教育体系已逐步完善,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在全国已形成一定规模。为加强对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指导,进一步推动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顺利发展,司法部组织部分专家、学者编写了这套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供各有关院校使用。 本套教材根据*“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有别于学科教育,应具有更加鲜明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岗位针对性,应更加注重知识的有效传播的”要求,在编写过程中以实用性和指导性为原则,在强化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教育,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前提下,重组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突出了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并力求切实起到帮助学生灵活运用知识、提高完成本职工作能
本书写作特点是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结构严谨、材料丰富、重点明确、繁简得当,重在经济法应用能力的培养,实体法和程序法、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相得益彰、有机结合。 本书共分4篇12章,第1篇经济法总论,第2篇经济法主体制度,第3篇经济管理法,第4篇经济活动法。本书是为本科学生而编,学时有限,不可能囊括更多的经济法内容,编入本书的都是编者在教学中学生感兴趣且较有实用价值的章节。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经管、法律等专业的教材,也可作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普法教育的参考书。
本书选自英美法院的国际商事判例。这些判例主要涉及货物买卖合同、信用证交易、损害赔偿与救剂以及法院对仲裁程序之监督与支持。鉴于这些判例在国际商事领域很具代表性,而且其理由分析、文字表达、逻辑推理等诸多方面都有参考和借鉴作用,本人非常乐意选择这方面的案例,编辑成书并推荐给从事国际商事法律与仲裁工作的同仁,尤其是选修国际商事的学生,无论是法律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和博士生。 本书的编辑成功,应感谢张烨、刘宪来和曹丽军三位。尤其是刘宪来,其打印校对是那样地认真负责。假如没有他们的鼎力相助,要想在短短的时间内完工,恐怕不易。在此感谢,应是重重的,而绝非表面的虚美之辞。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不壋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全球企业界的一项共同课题。作为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资监管机构,肩负国资监管与国资安全的重要历史使命,风险控制和管理始终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不断对成功经验与惨痛教训进行分析和总结,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与探索。本书的编写即缘起于2006年山东省首届“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论坛”召开时期,其间与会代表们对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的普遍关注,促使我们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及企业家的法律风险防范需求进行了重新审视。 “企业家使经济资源的效率由低转高”,法国经济学家让·巴蒂斯特·萨伊于1800年以这样的评价提出了“企业家”这一概念。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归根结底,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与管理始终不能脱离对“人的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企业家是企业的决策者与经营管理者,
英国是自律管制型证券法体系的代表性国家。英国证券法规主要集在1948年《公司法》、1981年《公司法》、1989年《公司法》中,另外还有一些与金融、证券有关的其他法规,例如1958年《防止欺诈投资法》、1962年《保护储户法》,以及1986年《金融服务法》(2000年修改后称为《金融服务和市场法》)。在实务上,英国证券交易所实际上行使着英国证券市场日常管理的职能,其中以伦敦证券交易所的管理经验为丰富。 英国的证券法规除了上述的成文法规外,还包括许多由法院制定的判例法,而这些判例法才是真正起作用的法律,因为英国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律往生育需要通过法院的解释才能真正起作用,且判例法是英美法系的主要法律渊源。其于这样的原因,我们选取了一些英国法院判决的案例,并通过对这些判例的评述来阐述英国证券法的基本法律规则。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本书是作者在掌握和参考手资料的情况下完成的,但作为普通法发源地的英国,其法律制度与我国有着很大的差异。对于少数股东权的诉讼救济,英国既有大量的普通法的裁判规则,也有制定法的规定。通过本书的写作,使广大读者能对英国的少数股东权诉讼救济制度有个全面和系统的理解,并能从制度和观念上获得很多知识和启发。
英美信托法制是以“双重所有权”制度为法律基础架构信托法中受托人之权利衡平机制的。受托人不当行为风险之控制是英美信托法之核心。然而,我国采取的是单一的所有权制度,而且该所有权制度与英美的信托理念和本质存在着根本的对立与冲突,结果导致我国信托立法中受托人权利衡平机制存在诸多弊端。在我国信托实务中,由于受托人权利衡平机制缺失,受托人滥用权力,损害受益人利益的事件屡屡发生。为此,有必要借鉴英美信托之法理,结合我国实际,构建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权利衡平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受托人不当行为之风险。而且,这一研究对我国学界研究受托人权利衡平机制之路径选择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此书借鉴英美信托之法理,结合我国实际,构建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权利衡平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受托人不当行为之风险,对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