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介绍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刑事判决书及二审、再审刑事裁定书的写作方法。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从结构上看,包括首 部、事实、理由及尾部等四个部分,其中首 部和尾部均有较为固定的格式,按格式写作即可,而事实和理由部分则需要结合案情进行写作,可谓千案千面,也是本书的重点内容。全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刑事裁判文书事实部分的写作,包括控辩主张及理由、审理查明事实和证据部分。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刑事裁判文书理由部分的写作,分为说理的对象(说什么理)、说理的资源(用什么说理)、说理的方法(如何说理)三个方面。第三章主要介绍了七种刑事裁判文书样式及其格式性内容的写作方法。在介绍裁判文书事实部分及理由部分的写作方法时,针对不同问题,本书引用了235个示例,其中大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两种重要手段,二者无缝衔接配合是有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维护公众健康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生态环境 行刑衔接 机制本质上是一项 行刑 双向衔接机制,涉及行政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衔接配合,旨在实现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生态环境 行刑衔接 机制的构建,亟须健全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双向移接程序,完善环境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双向转换规则,以及基于 检察权属法律监督权说 重塑检察监督机制。
本书以法人犯罪与刑事治理的关系研究为重点,聚焦企业刑法理论建构,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第1-4章) 法人犯罪理论 、第二部分(第5-13章) 企业适法程序与刑事规制 、第三部分(共4章)"资料"。 第一部分 法人犯罪理论 ,主要基于日本现行刑法解释论视角,运用刑事制造无责任等过失犯罪处理理论,结合艾滋药害事故、三菱自工轮胎脱落事故等典型案例素材对企业犯罪的责任追究开展讨论。 第二部分 企业适法程序与刑事规制 ,主要基于早稻田大学GlobalCOE 企业法制与法创造 综合研究所刑事法研究组所作调查结果,系统论述企业社会责任、法人治理、适法程序等与刑事责任、刑事制裁的关系,并从比较法角度对各主要国家刑事合规理论与实践进行介绍,重点介绍了澳大利亚、德国和日本的企业适法现状。 第三部 资料 ,甲斐克则教授选
本书以企业家以及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易触犯的刑事法律罪名为基础,通过概念分析、典型案例、法律索引、律师解读等方式,对刑法罪名涉及的法律常识做通俗化的讲解,并提出作者自己的观点。其中,典型案例部分选取了刑法分则关于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侵犯财产罪 贪污贿赂罪 等章节中的典型罪名,本书分别对相关罪名的基本概念、犯罪行为特征、立案追诉标准等进行解读,并对相似罪名之间的主要区别进行简明扼要的辨析。本书的最后一部分,还针对企业家如何有效防范刑事法律风险提出了独到鲜明的见解。希望通过本书能够帮助广大的企业家和企业管理者们通俗易懂地理解法律原则、了解法律规则,掌握法律常识、培养法律思维,识别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本书的作者系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法律实务经验丰富
案件事实认定法定主义与自由主义一直是证据法学领域的根本性问题,从英国的吉尔伯特、边沁到美国的威格摩尔等诸多学者,都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这一问题与证据立法及证据实践直接关联,影响证据立法与实践进程。中国经历了四十多年的证据立法实践,已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证据规则立法体系。但是由于中国证据法学研究起步较晚,研究深度与广度不足,至今在法定主义与自由主义这一根本问题上以及在证据立法实践方面还存在诸多观点分歧。本书从事实认定法定主义与自由主义讨论出发,考察了当代中国案件事实认定法定主义的实践倾向,提出了富有个性化色彩的证据立法理念与立法方案。
本书是中央政法委课题项目,由著名刑事诉讼法学家王敏远教授主持,是系统、深入研究 醉驾 行为司法治理的创新之作。 全书贯彻社会治理理念,分原理、问题、对策三个部分,从《刑法修正案(八)》醉驾入罪10余年的司法实践入手,在肯定以往 醉驾 治理模式成效的基础上,着眼解决以往 醉驾 行为治理所产生的问题、更好地实现有效治理 醉驾 的目标,贯彻新时代轻罪治理现代化理念、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刑事一体化、行刑衔接、刑法谦抑等理念,从三个维度提出了 醉驾 行为的司法治理对策,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和实务指导意义。
《法学与文学公开课:来自原罪的规训》介绍 希伯来 基督教文明 分支下的文学作品与罪罚思想。与古希罗文明相对应,它是一种强调群体本位、抑制原欲并肯定超现实之生命价值的宗教本位思想。这种抑欲型文化模式逐渐发展为西方文明母题的第二条源流。可以看到,西方中世纪、理性主义时期、启蒙运动时期、19世纪文明的发展轨迹,均与 基督教文明 一脉相承,呈现出较为鲜明的原罪情结与宗教人本意识,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法学思想,均传递着以人智(理性)战胜人欲、强调规则与秩序、肯定个体价值、保障群体利益的复合型理念。
《野蛮的正义》关注的是20世纪后半叶美国死刑的变迁史,主要聚焦于 费曼诉佐治亚州案 和 格雷格诉佐治亚州案 这两个案子,生动细致地讲述了美国最高法院废除死刑后又恢复死刑的过程。 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费曼诉佐治亚州案中废除了佐治亚州的死刑立法,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美国将不再有死刑。但仅仅过了四年,最高法院的态度就在格雷格诉佐治亚州案中发生了戏剧性的大转弯。这一切只因为几位大法官之间一场紧急的秘密会谈,而这场会谈的内容至今无人知晓。这一判决让瑟古德 马歇尔和威廉 布伦南两位大法官感到极度震惊和失望,也让另外几位大法官在多年后陷入深深的懊悔。 《野蛮的正义》基于访谈、法官笔记等第一手资料,通过关注案件中的重要参与者(律师、法官等),讲述与书稿主题相关的重要判例背后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