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边界》是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赵宏教授的法律随笔,以近年的时事新闻引入,普及公权与私权的界限。 "对个人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 法律说到底,真正关心的是每个人的自由与权利。行政法作为"小刑法",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比如给孩子起名"韦我独尊"是否寻衅滋事?能否通过穿衣立法,以防止伤害民族感情?网暴事件背后的平台是否有责任等。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提高,从行政法视角切入普法,是法治科普拼图中不可或缺的一块。权力的边界,就是个人自由的边界。
《正义的回响》是中国政法大学陈碧教授撰写的法律随笔集。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每个个案的判决都是法理、事理与情理的平衡。公平和正义,不仅要在法条中体现,更重要的是在每一桩个案中得到回响。陈碧教授结合近几年的热点案件,尤其是女性权益相关的热点案件,从法律中的情理视角解读买妻、性别暴力、、弑母案等20余个热点案件,剖析案件判决中的法治与情理的考量,在讲究逻辑与理性之上,关注民众的常情常感,感受法律的公正与温度,并对 坏人 的辩护权利、律师的职业困境进行了深刻的剖析。
本书选取二十余则西方经典法律格言,以轻松的笔法和层层深入的分析展示了刑法学的博大思想和理论内涵。本书将格言和刑法理论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给我们一种全新的体验,属于法学的启蒙之作。 本书自1999年初版以来,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成为很多法学院学生的之书,也是很多刑法学学生的启蒙读物,2003年出版第二版。本书第三版结合*近几年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一些新的法律格言。本书没有时效性,讲述的是刑法领域基本理念的话题,值得所有对法律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本书是从东部反贪一线的检察官的视角为读者呈送的原汁原味、热气腾腾的 法律大餐 。全书分体会篇和故事篇:体会篇是作者在多年的反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工作中,对于检察、反贪及相关的一些名词、现象的体会和感受,如 反贪局与纪委 隐性福利 刑讯逼供 等,在表达个人切身感受的同时,释明部分普通民众的误解,吐露基层反贪干警的心声,折射基层执法者对于当今反腐败工作的思考和忧虑;故事篇则是以*人称的口吻,讲述了日常反贪工作中亲身经历或者所知晓的20余个职务犯罪案件或故事,作者摒弃了刻板的说教、冠冕的辞藻,用简单直白又蕴含规则的话语,揭示涉案者和办案者不同的视物角度、行事方式以及不同选择下的迥然结果,反映出我国贪污贿赂者以及反贪污贿赂执法者不同的价值观。 本书作者是百万基层公务员、数万反贪干警中的普通一员,
本书深刻地讨论了法律实践和法律理论中的一个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即法律与道德之关系的问题,涉及法律(学)是什么、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及其司法适用等问题;分析了回答这一问题的三种思考方式 历史的、分析的和哲学的视角 的由来和发展;并指出在法律领域,各门社会科学必须携手合作,更为重要的是必须与法学携手合作。
《法律的悖论》是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普法新作。 思考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常常让我们觉得十分烧脑,一起案件可能推导出相互矛盾的立场,而且这两个立场居然还都 合理?这都是因为法律中存在着似非而是的悖论。法律中充满着悖论,有些是真悖论,有些是假悖论。罗老师在书中通过14个经典案件,辨析了法律与案件中的盲区,帮助我们看清法治的核心。探讨和思考法律中的悖论,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走出偏见与独断,接受多元与包容。
《法官日记》是作者从近三年的审判实践中记录下来的真实办案手记里精选部分加工而成,是一名中部基层法官的真实的工作、生活缩影。内容既涉及现行司法体制下案多人少、缠讼闹访、司法干预、群体纠纷、社会矛盾多元解决机制、法院内部亟需改革等普遍性问题,也涉及婚姻家庭类、侵权类、合同类、劳动争议等反映社会现实的个性问题;既叙述人们正义、善良的共性品质,也不避讳人性自私、狭隘的个性弱点;既表现现阶段基层法官忙碌、辛苦、有时又有点无奈的生活实际,也折射他们睿智、勇敢、敢负责的内心担当,当然还包括他们对工作和生活的有益思考与探索。 法官和普通人一样,都要面临种种压力;但身为法官,却背负着法律的庄严,肩扛着法律的公正,触摸着常人难以触及的社会真实的一面,工作中面对的更多的是家长里短的纠纷。
当我们提到 司法过程 这个词,很多人特别是法律人,就会联想到卡多佐的《司法过程的本质》。 《司法过程的本质》,是美国法官本杰明 卡多佐1921年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所做讲座的讲稿。1918年,耶鲁大学法学院邀请时任纽约上诉法院的法官卡多佐担任一年一度的斯托尔斯讲座主讲人。没想到,卡多佐回信拒绝了这个邀请,理由是 没有什么可以说 。经过安排,耶鲁法学院院长与卡多佐进行了面谈,有几位教师陪同,卡多佐再次重复了信中的内容,说他没有什么可以说。这时,一位教师提议: 卡多佐法官,您能否向我们的学生解释一下做出案件判决的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借助哪些资源? 卡多佐回答说, 我认为可以做得到 。经过一年的准备,卡多佐于1921年2月中旬分四天做了讲座。每天1个小时,从下午5点开始,到6点结束。据耶鲁法学院科宾教授回忆,次讲座
本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文章短小、精彩,通过的方式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领略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在这样的论说里,进入法律的智慧天地,享受智慧的乐趣。
这是一个长期扎根于基层的人民法院院长在司法实践中的所见所闻,是原产自我国基层司法土壤的思想结晶。这部二十余万字的著作,严谨有序,结构体系完整。书中既选取了全国知名的典型案件,也有作者亲历亲为的案件,对这些案件的处理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作者作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深耕基层法院三十余年,从天理、国法、人情融合的角度,再度深入剖析,力图提炼出有意义的司法经验;同时,聚焦社会热点、司法难点、司改堵点,进行法理析分,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还有作者读书阅史时对于与司法问题相关的一些人和事,结合现实予以介评,并进行梳理、归纳和总结 这是对历史的活学活用,难能可贵。
英国法学家亨利 梅因的主要著作包括《古代法》(1861年)、《东西方村落共同体》(1871)、《早期制度史讲义》(1875)和 《早期法律与习俗》(1883)。《古代法》为梅因的成名作,后三本均由梅因担任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席教授期间,在其开设的理论法理学讲座讲稿的基础上整理成书。 《早期法律与习俗》一书是一本尚未译成中文的著作。该书延续了梅因关注的一贯主题,试图从人类早期社会的习俗及这些习俗背后的观念出发,追溯人类既有法律制度的起源。在1-4章中,他以印度宗教为主要论述对象,重点讨论了早期法律与古代宗教之间的密切关联,认为在对现代文明产生重大影响的数个社会中,其法律制度的诞生均受到了古代宗教的重大影响。在5-6章,他以日耳曼法为对象,讨论了对早期法律的产生具有重大影响的另一个因素 国王的权威。第7-8章,梅因回
现代社会,法律无处不在,个人和企业的一切行为几乎都要受到法律的影响,但法律的影响是如何发生的,人们对法律的影响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回应?美国法社会学泰斗劳伦斯 弗里德曼教授撰写的这本《碰撞》就是要解答上述问题。 在劳伦斯 弗里德曼看来,法律制度不是完全自主的,无法独立于社会力量而前进或改变,法律不可能被100%遵守,也不可能被100%违反,一部法律被制定出来之后所产生的影响,必然是一种行动 回应 更多行动的往复循环过程,对法律的遵守、抵制,或者法律出现后的某种后果,都是他所要探讨的法律 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