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旨在提倡学派之争,但并非单纯介绍与评述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学派之争,而是以学派之争为线索对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进行分析与研究。本书既解释了现行刑法的基本立场,也阐释了作者在刑法上的基本立场,如坚持客观主义立场、主张实质解释论和结果无价值论、肯定以心理责任论为前提的规范责任论、提倡共同犯罪之行为共同说,以及并合主义等。
《历代刑法考》,是中国近代法史学的奠基著作。自问世一百年来,被公认为了解中华法系的需读书。本书在编目上充分考虑法律内容上的归整,避免有关刑事法律的内容与律令篇章混杂排列。全书分为上下两卷:上卷辑入与刑事法律有关联的篇章,下卷辑入传统律令。经过重新编排的上下两卷,内容各有倚重,分类明了。如果从法学意义上讲, 历代刑法考 的内容集中于上卷;其他,律令通考、典型朝代的律令,汉、唐、明律令制度均编入下卷。编目的重新归整,还考虑到法律不同专业读者的阅览偏好。学习研究刑法者,建议精读上卷,研习中国法律史者,可读下卷。方便各类法科读者查阅,是本次出版的简化字横排本的重要特色。 《历代刑法考 上册(中华现代学术名著3)》作者自有其文字风格,各时代均有其语言习惯,故不按现行用法、写法及表现手法改动
《天下 博观 法律与革命(第二卷):新教改革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影响》讲述的是西方法律传统在两次 大革命 的冲击下所发生的两次相继转型的故事,这两次革命分别是16世纪的德国革命 路德的宗教改革是其中关键所在和17世纪的英国革命 加尔文的改革是其中的关键所在。当然,受这些革命冲击影响的,并不仅是法律传统,而且还包括新的国家形态、新的政府形式、新的经济制度、新的阶级关系、新的历史观念和新的真理观念。这是两次全方位的政治和社会动荡,它折射出两种新的信仰体系,它们的冲击波传遍了欧洲。
《英国法释义》是一部论述迄至18世纪中叶英格兰普通法的法学著作,是一部全面、系统阐述普通法的论著。全书分为四卷:人之权利、物之权利、私犯、公犯,首版于1765-1769年陆续面世。 面对这部著作,任何一位法学教授均会感到渺小,其同时亦是一座永不磨灭的丰碑 (弗雷德里克 梅特兰); 若《英国法释义》未于当时诞生,则美国与其他英语国家是否会如此普遍地接受普通法非常值得怀疑 (威廉 霍尔兹沃思)。 第二卷的主题为物权或称财产权。作者基于自然权利说阐释了财产权的起源,接着将物分为不动产与动产两大类,分别论述了两种物的类型与各自的本质,再进一步讨论了各种取得方式。较诸动产的讨论(共9章),不动产是本书的重点(共22章),而对于不动产的讨论,则是以封建体系为基石。作者对于封建体系 如此简短篇幅阐述,可能是迄今为止
鸦片战争以后,由西方法支配中国法的西法东渐历史拉开了序幕。与此相对,在19世纪之前,中国法之于西方还存在着东法西渐的历史。这段历史表明:第一,近代以来西法东渐的叙事框架不能完全定位中国法,应将中国法放置于整个东法西渐的历史进程中看待;第二,中国法在历史上并不只是传播于东亚儒家文化圈,在很长一段时间也参与到西方法的构建之中,是西方法发展的重要参照资源之一;第三,中国法在东法西渐过程中的正反例证,构筑了一种跨文化法律交流的应有范式。重视并反思这段历史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走向世界,扩展自身影响力。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产生于中华民族文化土壤上,具有鲜明的特征。其发展历程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智慧与创造力。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不仅注重监察体制的完善,而且致力于监察法的制定,以保证监察效能的发挥。本书论述了中国自夏商至清的历代监察法制建设,史料充实,分析精制,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当代罗马法体系》是19世纪德国最著名的法学家萨维尼的最重要的代表作,共分为8卷,分别于1840 1849年在德国柏林出版。它既是萨维尼以前研究的总结和继续,也对之前的观点进行了修正,是萨维尼法律理论的集大成者。第1卷主要是关于法律渊源、制定法解释、法律关系等内容,第2卷主要是关于法律主体等内容。
本书由63位作者撰写的共65章内容构成,通过 主体 专题 区域 互动与加强 方法论与理论 人物传记 共六个部分,全面论述了国际法的历史与发展,以及国际法研究的沿革。本书探究了源于不同法律传统的行动者在政治和经济层面的接触,由此浮现出了国际法的历史。本书基本涵盖了国际法发展史上有代表性意义的学者、著作、国际会议、国际条约、国际组织,也基本阐释了国际法中的各项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本书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国际法中特定法律秩序的性质、局限以及发展前景。
何勤华、朱淑丽、马贺编著的《纽伦堡审判(对德国法西斯的法律清算第2版)》讲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战胜国没有采用同态复仇或血腥的报复政策,立即处死战犯,而是采以合乎现代文明理念的方式,通过设立军事法庭,对战犯个人和犯罪组织进行了公开审判和惩处,以此记录历史、警醒未来。 要进行审判,就必须解决一系列法律问题,本书即是围绕这些问题而展开: 欧洲战场有四大战胜国,究竟由谁来主持审判? 充满罪恶和双手沾满鲜血的纳粹分子如此之众,到底审判谁? 指控他们犯有哪些罪行? 应依据何种法律进行审判? 通过纽伦堡审判,推动了靠前人权法的发展,为靠前刑法、靠前刑事诉讼法建构了理论、发展了学说。由此次审判确立的基本规则,被称为 纽伦堡原则 ;也正是这次审判,为常设靠前刑事法院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中国法律史学形成于近代西学东渐的历史背景下,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伴随着时势发展,中国法律史学几度兴盛繁荣,又几度萧条甚至停滞。本书分上、下两篇:上篇梳理了20世纪前半叶中国法律史学的形成过程和研究成果,系统总结了近代中国法律史学形成、演进的特点和规律;下篇梳理了当代中国法律史学曲折发展,终至繁荣的历程,系统考察了当代中国法律史学的研究方法、基本问题,当代中国法律通史研究、断代法史研究、部门法史研究,以及当代中国法律史教材、学术综述、论文集编写状况等,展现了旧学新知一脉相承的学术规律。
《法院中的公司法》(2)共36个专题,全书聚焦公司法中股东资格、隐名持股、明股实债、对赌协议、股权纠纷、股利分配、股东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出资义务、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关联关系等典型问题,从近
中国*为优秀的罗马法专家,原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枏先生所撰写的关于古代罗马法律制度的著作。1983年,司法部与安徽大学法律系合办了罗马法师资进修班,由周枏教授主讲罗马法。在罗马法培训班结束时,进修班同学倡议将周枏讲课的录音和笔记分工整理出书,期能抛砖引玉。该著作分为上下两册,对古代罗马法律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私法领域进行了十分详实和客观的描述,是目前为止国内关于古代罗马法律制度介绍*为详细、*为精确、内容*为权威的罗马法著作,也是周枏先生一生治学的结晶。
本卷《法的国际化与本土化》,作为 法律文明史 丛书的*后一卷,主要描绘人类法律文明未来的发展方向。其中, 国际法 的发展本身就是法的国际化的一种体现,关于它的论述构成了本书三分之一的内容。而就 法的国际化 ,本书选择从东盟法、欧盟法和WTO法三个法域,描述世界各国法律统一化、趋同化和全球化的现象及趋势。在法的国际化浪潮之中,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又都保持了法的民族(本土)特色,这一方面体现在域外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例如法学观念、违宪审查制、行政许可、听证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罪刑法定、刑罚轻缓化、安乐死、陪审制和巡回审判等;另一方面体现在本土元素传承的本土化,该部分仅列举了德治观念的传承、法律近代化中宗教观念的传统与复兴 以伊斯兰教法为例、土地债务制度、约因、传贳权、酒驾事故中的酒水提供者
本书是日本公司法学界首 部采用比较法研究的方式,对日德两国从19世纪至今的股份公司法与公司法学的发展史进行详尽解说的著作。其特色在于以100年为单位,将日德两国的股份公司法和股份公司法学分为 19世纪的成立期 20世纪的发展期 21世纪的现代期 3个部分,进行了整理和讨论。由于日德两国均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因此日德两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法学的法律规制和学说较少被人提及,本书对这部分内容也进行了论述。本书最后一个部分对上述两国各个时期的股份公司法的内容进行了总结与展望。
本套书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本)课题的成果,该课题被*确立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同时也被新闻出版总署确定为“‘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本套书凝聚了全中国五十多位法律史专家、学者十多年的心血,作者搜集和整理了大量手资料,全面系统地梳理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世界各国人民了解、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推动中国法律史学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法律文明史(第7卷):中华法系》从对法系、中华法系的概念界定入手,论述了中华法系的起源、内涵、特点,中华法系的基本内容,以及中华法系的成员国法律的发展,中华法系对中国传统社会发展的影响,中华法系的衰亡及历史地位。一章阐述了中华法系的法哲学、法律学术、律学家和律学教育;第二章从法律形式和法律制度两个角度梳理了中华法系之母国法 自隋唐至明清的古代中国法;第三章主要对中华法系的三个主要成员国 日本、朝鲜、越南的法和法学的形成与发展及其与母国法的关系进行论述;第四章详析了中华法系的解体,一方面从总体视角界定了中华法系解体的时限,并分析了解体的原因,另一方面也从时间维度梳理了中华法系在母国及其各成员国解体的整个过程;余论部分论述了中华法系的历史遗产,提出这些历史遗产对当代中国乃至亚洲
《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有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清会典馆石印本,上海商务印书馆光绪三十四年(1908)、宣统元年(1909)、宣统三年(1911)石印本。本书以光绪二十五年会典馆石印本为底本,主要以《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参校。
法律文明是人类文明中法律相关各项元素的总和,包括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法典、判例以及法律规范,法律实施、法律行为及其相应的设施,法律教育,法律学术和法律遗存。本书论述了人类早期社会从游团时代到国家时代法律文明的萌芽与发展过程。章论述宪法文明的起源,即人类在进入新石器时代以后是如何组织公共生活,分配公共权力的。用现代宪法学中 国体 政体 国家结构 国家机构 权利义务 等概念来分析人类早期的 宪法 状态。第二章探讨涉及私人之间人身财产法律关系的民商法的起源,研究新石器时期到国家阶段民商事主体、所有权、契约、侵权、婚姻家庭与继承规则是如何从习惯演变为成文法。第三章探讨了刑事法的起源,研究人类犯罪与刑法观念与制度的演进过程,重点分析了早期法典中的刑事规范,从同态复仇到集体刑罚权的变化过程以及
本卷共由 司法方法理论 具体司法方法 司法推理和司法逻辑 司法方法技巧和规则 部门法司法方法 五部分组成。其中, 司法方法理论 分为 当代一般司法方法理论 中国古代司法方法理论 两部分; 具体司法方法 分为 法律发现方法 法律解释方法 法律推论方法 司法衡量方法 法律论证和法律修辞方法 司法语言方法 六部分; 司法推理和司法逻辑 主要聚焦法律推理和法律逻辑理论研究方面的条目; 司法方法技巧和规则 分为 中国的司法方法技巧 司法方法规则和格言 两部分。这四部分条目的列举标准为纵向的时间维度与横向的学科结构,贯彻了学科的传统理论与发展这一线索,兼顾了全球视野与中国特色。 部门法司法方法 包括 宪法司法方法 刑事司法方法 民事司法方法 行政法方法论 国际司法方法 五部分。其列举标准为部门法学的学科分类,既是法律
近代中国法律是在特殊历史变局下展开的,主动与被动、移植与继承、主权与法权、制度与实践、人物与事功等等之间,相互杂糅,张力十足。从多维视角观察近代法律运行及法律人,是纵览法律近代化全貌的主要路径之一。本书围绕法律运行,集中观察近代司法理念的形成、司法改良的计划、司法程序的设计及司法运行实效等问题;围绕法律人,集中观察法律人才的培养、法律精英的机缘、法律人的理想及法律人置身的社会生态等。附篇部分侧重研究方法、研究视野的思考及治学心得的体会。研究中,注意今昔对话,中西映照,反思历史,启迪现实。
本书回顾了左右江革命根据地后开展法制建设的历史,从现存史料中考证还原左右江革命根据地的民主政治、刑法、民法、土地法、司法制度、军事法制度、监察制度、财政经济制度、文化教育制度等各项法律制度的内容和历史影响,深入挖掘、提炼左右江革命根据地法制中蕴含的红色基因及其与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联性、连续性,弘扬革命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宋会要辑稿》是现存于世的宋朝各种史料中,能够全面地反映宋朝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史、经济史、法律史中*原始、基础和全面的史料,是研究宋朝法律史的基础性史料。《宋会要辑稿》由于内容繁杂,大量使用宋朝的政治、法律通用术语,甚至很多是民间俗语、口语,让研究者无法很好阅读和使用。本书对《宋会要辑稿》中的法律史料进行了较全面的、精细的选辑,让选辑出的法律史料能够较好地反映宋朝法律制度的变迁、变化、特点等。本书对所选辑出的法律史料进行了重新标点和必要的注释。本书为了保持原书的原貌,在分类编排上采用原书体例。为了方便阅读者查阅不同底本,对选辑史料标明在影印版本中的页码和在点校本上的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