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领域的法官找法,以寻找 请求权基础 为核心。请求权基础体系是以诉讼攻防为基点的民法体系表达。请求权基础方法在教学场景中体现为鉴定式案例分析,在诉讼场景中则体现为法庭报告技术。 《请求权基础 方法、体系与实例》是作者研究请求权基础理论、践行鉴定式案例教学十余年的成果。全书分三篇十二章,上篇三章勾勒方法,中篇五章梳理体系,下篇四章则以现实案例演练方法并验证体系,以期从方法、体系与实例三个层次,立体呈现请求权基础的方法逻辑、规范体系及其适用细节。 通过《请求权基础 方法、体系与实例》,读者不仅可观察到法律适用如何在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指引下缜密呈现,因提取公因式而高度集成的规范体系如何借助请求权基础卷轴展开,更可体会到实体规范与诉讼程序如何相互趋近,如何弥合法学课堂与司法实务的裂缝,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是著名法学家苏力的代表作,是法律社会学及中国法治研究领域的经典之作,是改变当代中国法学视野的现象级著作,曾获1978 2014影响中国十大法治图书奖。本书首版于1996年,2002年、2015年两次修订再版,本书为第四版。 全书以 法律多元主义 为进路,通过对转型中国若干个案的理论考察,从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论等多个方面对中国 法治 赖以推进的 本土资源 进行了生动展开和规范转化,并提炼出 国家法与民间法 的关系这一核心命题,表达了要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资源、有传统习惯的法律制度中吸取中国法治建设的营养的实践关怀和理论立场。 本书在国内较早运用交叉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创造性地将法学、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阐释学、语言哲学知识和方法引入
本书集中回答了什么是社科法学,展示了在过去20年的时间里,作者对社科法学从追随到反思再到自觉的过程,由此形成了对社科法学的系统性思考。本书着力对法律的社会科学、法律中的社会科学、法学的知识社会学三种知识类型进行研究,采取总分模式,共分为四编。第一编 法社会科学的格局流变 是总论,其他三编是分论,构成了本书的核心。其中,第二编 法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式 和第三编 法律中的社会科学运用 分别关注法律研究与运用的社会科学讨论,第四编 法学的社会科学反思 则聚焦法学知识的社会科学讨论。 本书力求将法社会学迭代到法社会科学,构建法社会科学的知识体系。对法社科的发展而言,本书最为重要的贡献,是对体系化的追求及其提出的具体框架。这凸显了作者试图将法社科研究从 无形学院 提升到 有形学科 的雄心壮志。
《法学思维小学堂 法律人的6堂思维训练课(第二版)》为英格博格 普珀教授集自己数十年的教学与写作经验,为法律初学者所撰写的一本思维导引手册。《法学思维小学堂 法律人的6堂思维训练课(第二版)》译自德文原著第五版。自中文译本第一版问世后,德文原著已经历4次改版,原著内容也进行了相当程度的调整或改写。普珀教授一直认为,法律人的技艺就是论证。越是能够驾驭得好这项技艺,就越能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一位受尊敬的法官、有影响力的政府官员以及一个受到大家认同、肯定的法学写作者。然而, 现代 法学的教育并没有提供法学初学者多少学习、练习这项技能的机会。法学方法论的教科书是在一个较高的?t望台上观察法律适用的种种问题,并且非常抽象地进行讨论。《法学思维小学堂 法律人的6堂思维训练课(第二版)》的目的,就是要
《法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指南》是基于第五届社科法学研习营的讲稿而编成的一本有体系性的教学用书,在注重传授如何 做法社科研究 的同时,强调法社科研究的前沿性和体系性,更加关注专题的深度,为法社科的进阶研究提供指引。 《法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指南》分为进路、方法和技艺三编,通过11讲来指导学生如何做法社科研究。第一编进路,即研究进路,主要讲授如何做法律人类学、法律认知科学、法律与人文研究;第二编方法,即研究方法,分别介绍了法律经验研究和法律定量研究的过程,讲授了如何运用社会理论进行分析,并将如何进行经济分析与演化分析列入研究方法;第三编技艺,即研究技巧,分别涉及如何观察、如何叙事、如何对话与如何写作。这样的编排呈现出法社科研究从宏观把握到微观处理的全过程,构成了比较完整的社科法学知识体系。《
现实世界中,特别是在专业研究领域之外的公众生活经验中,数字通讯、互联网、新媒体乃至各类应用的出现、普及和不断迭代,以及相关争议和困扰的层出不穷,是 信息 作为法治议题受到特别关注的基础。本书从微观 宏观层面结合隐私保护、数据产权、声誉修复和科技伦理等前沿疑难法律问题,以个案和具体法律问题切入,充分结合经济学、社会学、哲学,娴熟运用最合用的分析工具和社会科学理论框架,为我们展示出一幅在21世纪中国如何理解信息隐私的丰富画卷,并实现了真正有解释力、有启发性的理论化。这本书值得任何生活在数字社会中的人阅读。
nbsp nbsp《利益衡量论(第三版)》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介绍利益衡量论的兴起发展和可适用性。通过概念法学引出了与之相对的利益法学,指出以德国为代表耶林的法学家对概念法学进行的批判以及加藤一郎等日本学者提出的利益考量论。作者表明由于法官职权的扩大和法律的适用向三角论逐步过渡,利益衡量是适应社会的必然选择。同时对异质利益在衡量时的相符性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以结构论分析利益衡量。《利益衡量论(第三版)》的下篇是对利益衡量的具体内容进行阐释。首先指出了在利益衡量时应当与公共利益相符合;其次介绍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含义,以及其与当事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如何进行衡量选择;后通过规避衡量滥用现象,对于利益衡量的界碑作出了规定,提出应当以妥当的法律规范制度作为利益衡量的标准。 《利益衡量论(第三版)
本书为张永健教授根据多年研习法经济学的经验,专门为法科学生撰写的一本讲述方法论的入门图书。该书通过二十讲的形式,从 何为法经济学 谈起,按照 入门 进阶 的篇章安排,系统阐述了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同时对法教义学的作用和局限性也进行了阐述。本书用讲义的形式,力求内容生动,篇幅适中,并且加入了超过30则法经济分析小故事,以小喻大,由作者的学习历程,阐明在学术路上攀登高峰的态度与方法,从而给读者带来轻松且立体的学习体验。
全书包含十五篇翻译自英文的法律实证研究经典论文,均发表于美国顶尖期刊。这是中文世界第一本认真编译外文法律实证研究经典文献的读本,适合对法律实证研究有兴趣的学子、法学者、实务家、社会科学家,依照兴趣各取所需。全书分五编,各编前均有编者撰写的导读,铺垫选读论文的具体贡献与知识背景。 本书内容由十二位兼有法学与社会科学训练、且有留学背景的年轻学者翻译,再经过与两位留学美、加的副主编多轮沟通修订,六位年轻学者校对,几位主编最后审阅、校订。译者与编者添加脚注用以说明国内读者不熟悉的制度情境和对统计方法进行进一步解释,以及与原文作者商议后修订的文稿。本书帮助读者跨越语言藩篱、制度隔阂、统计门槛,进入法律实证研究的最高殿堂。 本书是以最严谨的编译态度,耗时近十年,方呈现于读者诸君面前的法
我们应该监管人工智能吗?法律规制的局限性有哪些? 从自动驾驶、高频交易到算法决策,我们的生活、工作和娱乐方式越来越依赖于人工智能系统,这些系统在运行时的人为干预越来越少。这些快速、自主和不透明的机器提供了巨大的好处,但是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我们,机器人? 人工智能监管及其法律局限》探讨了应当如何监管人工智能,特别是需要创设哪些新的规则和机构,包括人工智能的自我监管机制,才可以更有效地发挥法律规范的监管效能。 从比较法的角度,《我们,机器人? 人工智能监管及其法律局限》分析了欧盟、美国和新加坡等法域的法律规范理念和实践,为如何管控风险、划定红线和维护公共权力的合法性提供了国际经验借鉴。
张明楷老师在指导学生时,每个周末都会精选刑法当中的疑难案例与学生讨论,通过对案例的讨论,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书即为近几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 周末刑法讨论会 的内容实录合集。 《刑法的私塾(之二)(套装共2册)》采用对话体的形式,原汁原味地真实回放刑法讨论会的现场,阅读本书如同亲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的讨论会,跟着张明楷老师一起学刑法,学习庖丁解牛般地剖析和处理疑难案例。 本书所选案例,多数是经常困扰刑事司法领域人士的疑难案例,对于司法实践的法律人士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一部《刑法的私塾》收录的是2010年-2013年的案例,《刑法的私塾》(之二)收录的是2013年下半年-2016年底的新案例,包括刑法修正案九之后出现的新案例。
本书是美国著名法学家、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的作品集,由编译者从卷帙浩繁的材料中精选出来的66篇文字组成。 书中收录的文章既包括霍姆斯在学术期刊发表的诸多论文、书评、学术评论,也涉及他在各种公共场合发表的演讲、致辞、悼文及序言等。 全书内容跨越了霍姆斯人生三个重要阶段:(1)哈佛大学及期刊编辑时期,(2)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时期,以及(3)联邦最高法院时期。这些文字囊括并蕴涵了作者七十年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与波澜壮阔的思想历程。
《损害赔偿》为王泽鉴先生力作。损害赔偿是民法的核心制度,作者编写本书旨在综合整理分析判例与学说,参照比较法上的发展,阐述损害赔偿法的构造原则与解释适用的基本问题。本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由浅入深,论述精细,注重实例分析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同名作品台湾繁体字版率先出版,大陆简体字版及时补充并更新了作者对大陆新近通过的《民法总则》中相关条文的说明。
本书主要采用刑法教义学的方法,撷取真实案例,围绕着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热点案件和 两高 指导案例展开研究。本书共分为十章,分别针对十个案件展开较为细致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刑法教义学的方法,但个别章节采用了社科法学的研究方法;在研究内容上,除了涉及刑法适用问题,还涉及证据问题、程序问题,以及刑民交叉问题;在研究类型上,区分为针对案例的研究和关于案例的研究。全书以案例为引线,理论为支撑,充分展示了刑法教义学实践功能,同时兼具学术性和实践性,是一部独具一格的案例研究作品。
本书基于作者近20年田野调研所形成的经验质感而成,力图梳理、总结法律的经验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并不源自方法论教材,而是在田野调研过程中逐渐摸索出来的,具有相当的本土性和独特性。它并不预设论题,而是在调查中发现论题并在深入调查中展开研究,特别有助于理解中国法治与中国社会。在复杂的现代社会,人们只能了解自身工作生活所能接触的某些实践,掌握其中的部分信息,因此,田野调查是获取经验的主要渠道,是涵养经验质感的合适方法。本书对法律经验研究方法的总结和透视,可以帮助研究者意识到学术创新如何从田野中产生,从而更有方法论自觉,进而严肃对待田野调研,有效生发问题意识,科学进行机制分析。本书不仅是法社会学初学者的入门之书,对于深耕本领域的学人们实现理论进阶也大有裨益。
本书为著名青年学者、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何荣功教授的学术专著。本书是一本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专著,面向司法实践,以解决实务问题为导向,通过对形式与实质、行为与被害、原则与例外、扩张与限制、主观与客观等八对理论概念的深入研究,结合大量案例,鲜活地展示案件办理中常见的具有普遍性的争议焦点,重点阐述刑法适用应秉持的基本立场与方法论。 本书主要特点有三:语言通俗,强调可读性;面向实务问题,突出实用性;重视对问题的理论提炼,彰显方法论。本书针对学术及实务中的相关问题展开分析,面向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和律师,也适用于研究生学习。
本书为我国著名诉讼法专家左卫民教授、周长军教授两位关于中国刑事诉讼理念的学术随笔集。 本书以理念为出发点, 以以案说法的方式,以社会-国家-法律的关系为基点,对我国刑事诉讼各项制度的原则、运行机制及司法实践的现状进行了充分的描述、阐释和评议, 也尝试从比较法角度将域外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展示,形象而深刻地传导出现代刑事诉讼系统及其各环节应具备的基本理念,辩证地分析了中国传统诉讼观念之创造性转化的现实路径。 本书在1999年和2013年先后因应刑事诉讼制度变革而出版、修改再版,此次(第三版)又根据2018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修改及两年多来的刑事诉讼实践在原版基础上作了大幅度的修正,并将继续跟踪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立法与实践的变化,不断完善。 全书案例丰富、典型,文笔生动、流畅,视野兼及法学、政
自人类建立法律以来, 性 一直是法律力图规制的内容,婚姻、避孕、堕胎、淫秽、同性性行为等议题在不同时代都曾引起激烈的斗争。《性与宪法》以古代性观念、性风俗为起点,又从美国建国之初的立宪理念,讲到 19 21世纪美国性道德和性观念的演化,再到美国Z高法院在格列斯伍德诉康涅狄格州案(避孕)、罗伊诉韦德案(堕胎)、奥贝格费尔诉侯吉斯案(同性婚姻)等一系列涉性判决中扣人心弦的观点以及判决背后生动的时代背景,史诗般地讲述了「性」与「法律」相互碰撞的精彩历程。
民法典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可以因自然事实(如出生、死亡)、事实行为(如扶养事实),也可以因法律行为而发生变动。本书是以我国民法典为规范基础,专门研究身份法律行为(相对于财产法律行为)的专著。本书主要章节包括:绪论;身份法律行为的基础理论;身份法律行为的民法典适用;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损害赔偿问题分析;夫妻财产约定问题分析;忠诚协议的性质与效力问题分析;婚外同居补偿协议问题分析;离婚财产协议的效力问题分析;继承协议问题分析;遗赠婚外同居者遗嘱的效力问题分析;放弃继承协议问题分析;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问题分析。
在大数据时代,数字技术正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数字法学是现代法学适应数字时代变革发展的转型升级。在数字法学的理论背景下,大数据时代的证据法变革,将在数字四元世界中整合证据法学等哲学社会科学,以大数据数字技术为支持,实现 数字证据法 的方法论与知识体系。具体来看, 数字证据法 主要有两种推进路径:一是传统线下证据及其制度的变革进路;二是新兴线上证据及其制度的变革进路。前者主要强调的是传统线下证据、制度及其规则的大数据分析与数字化、电子化进路,如《数字证据法:大数据时代证据法变革初论》所研究的对传统人证的大数据分析,对技术侦查证据的数字化呈现与审查,以及对于特定网络犯罪的 人-机 印证证明模式等。后者则强调对新兴线上证据的反思与前瞻,基于大数据技术而特定形成的大数据证据、算法
本书关注的问题是:为何政府依法或没有依法办事。 法学家们历来是这样回答的:法律能促成一种自发性因果效应 当人们的行为遵守既定规范时,法律就居于统治地位;行为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服从、义务或遵循的关系。与这种 规范性 观念相反,本书捍卫了一种实证主义解释。依据这种解释,法治是相关行动者实施策略性选择的结果。法治不过是政治主体借助他们所能积聚的一切资源,处理彼此之间冲突的可能性结果之一。唯有当这些主体寻求诉诸法律来解决彼此之间的冲突时,法律才能居于统治地位。 法治 (rule of law)之所以能成为一种有别于 法制 (rule by law)的制度性均衡状态,原因就在于权力分置。当任何群体都无法强大到足以支配其他群体,并且当多数人皆运用制度去促进自身利益时, 法治 便产生了。多数统治与法治之间的不一致性,仅仅
本书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2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一般项目(项目号:22SKGH027)。本书以麦考密克意义上的制度法理论为题,致力于勾勒其理论发展脉络并解释其演变的内在因由。在从 作为制度性事实的法律 到 作为制度性规范秩序的法律 的前后演变中,经由制度性事实的重释可以发现,非正式言语行为和惯习的共同作用使得前期制度法理论必须进一步推进,并最终在 斯密式定言命令 的实践理性阐释中得到理论基础的夯实和定型,由此获得的理论形态很难被定义为规范性法律实证主义或后实证主义,而应是本书所称的 制度性法律实证主义 。
这是一本帮助大众分析如何防范财富风险的书。全书共5章,包括企业财富、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财富工具及政策解读。 本书借助翔实的司法案例,对资本市场热点问题、与大众密切相关的财富保护及传承问题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并给出规划方案与风险防范措施,以打破大众的法律认知盲区,为大众提供操作指引。同时,作者解读了对大众影响较大的财富领域的相关政策,包括全球征税、居住权、意定监护、遗嘱信托、遗产管理人及房地产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