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盛与危机 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为金观涛,刘青峰代表作之一,简体字版初版于1984年,收入第一批《走向未来丛书》,在全民族反思的八十年代畅销一时。1992年在香港修订再版,二十余年来在国内几近绝版。2010年法律出版社在修订版基础上,重新印行旧作,以飨读者。 本书以超稳定结构假说来分析中国社会及文化在两千多年间的演变,代表了作者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观点。本书续篇为《开放的变迁 再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
翻译这部综合性的法律哲学著作,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试图通过这样的努力为中国法学的重建做一些知识上的基础工作,因为当时的中国法学在现代法制建设的要求或驱动过程中正陷于历史性的困境之中:一方面要为这种法制建设的努力作正当性的论证,另一方面又因法学研究的长期停顿而明显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支援。第二个目的则是试图通过这部法律哲学著作的翻译/思考实践而对自己在法律方面的疑惑做一些知识上的清理工作,因为我在当时就已经明确意识到,在法律哲学思考的领域中,人、自然和社会在法律架构下的关系,人或法律人与法律在知识上的关系以及法律权威的正当性等问题极为繁复,绝非人们一般想象那般自明简单。 本书把散见于1940年《法理学》一书中的有关法理学思想发展的历史资料集中在*部分。本书第二部发和第三部分中对一般法
本书结合国有企业实际,详细介绍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职责、主要任务、标准规范和实践要求,重点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流程特别是党纪案件办理规程进行了系统梳理,既有流程图示、文书模板,也有实操例证、要点解析。全书脉络清晰、内容详实,突出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是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参考。
本书用简明易懂的语言概括并批判性地评论了当代著名法学家哈特凯尔森、菲尼斯、富勒、德沃金等人的法律理论,对正义、惩罚、权利、权威、普通法推理、成文法解释、道德的法律强制、守法的义务等法哲学中的基本主题和原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讨论,也对20世纪以来异军突起的研究法律和法律教育的一般性方法进行了评介。作为现代分析法学第三代学人的代表人物,比克斯对现代分析法学的概念分析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用这一方法厘清各种关于法律性质的理论。
法律知识是很重要,辩护技巧与起草文书的技巧也很重要,但传统观点认为,法律人的独特性在于他们还拥有一些与此不同的东西。 弗里德里克 肖尔 这是一本有关思维与推理的书。说得更确切点儿,本书讨论的是律师和法官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这个群体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可能与普通人不同,也可能与普通人没什么差别。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否有别于普通人,这个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尽管如此,人们还是认为某些推理技术是法律决策所独有的。本书就着眼于这些技术。它的目标既在于对法律推理的各个话题进行严肃的学术探讨,更在于向刚进入或即将进入法学院的学生们介绍法律思维的本质。
本书深入探讨了数据产权及相关问题。通过横向分层和纵向分阶实现从原始数据到数据应用的解耦,创造性地提出 数据三三制确权法 。 横向分层:从客体、主体、内容三方面对数据与信息、数据的来源者与处理者、来源者所有权与处理者用益权进行分离。 纵向分阶:以企业数据用益权为基础权利,为数据采集、数据加工利用、数据产品交易构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阶段分层确权格局。 本书突出了数据产权领域法律和技术的相互交融,将数据产权的法律制度和技术实现进行有机结合,为数据产权的实现提供了可行的技术方案。通过独特的框架和多维度的探讨,本书可为数据产权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际应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罗斯科 庞德是美国20世纪有名法学家,是 社会学法学 运动的奠基人,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早期代表人物,曾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庞德生平论著近八百种,代表作有《法理学概述》《普通法的精神》等。本书是作者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所做的专题讲座讲义,对于法律的价值原则、什么是法律、为什么需要法律以及法律的任务等问题作者都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对了解和研究庞德的社会法学思想和理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合同审查精要与实务指南》(第二版)在保留版风格和内容特点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律业务的逻辑,将全书重构为两册:《合同审查精要与实务指南:合同起草审查的基础思维与技能》和《合同审查精要与实务指南: 民法典 全类型合同起草与审查》。本套书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司法判例撰写,精选大量新的司法判例和裁判规则,更为准确、详尽地反映了新的法律和司法实践变化,与合同起草、审查法律实务契合度更高。全书配以大量的图例、表格,可视化效果更佳,展示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方法技巧起草、审查、修订合同,可以称之为一套图解合同起草审查的书籍。 《合同审查精要与实务指南:合同起草审查的基础思维与技能》包含 合同起草、审查的基础思维 和 合同起草、审查的基本技能 两篇十五章,主要介绍合同法律业务的基
美利坚共和国在衰落、在走下坡路吗?布鲁斯 阿克曼给出了肯定回答。他将原因归结为:美国体制的反民主性,人民不再在场,司法权力在消极主义与能动主义之间的选择原本就是政治性的,总统所代表和控制的行政权力不间断地扩张,联邦政府权力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国会权力利益集团化。这一切都在侵蚀着美国体制的民主性,将其拖入了大国兴衰的历史周期律。布鲁斯 阿克曼教授在此发展了施莱辛格的 帝王总统论 ,认为美国总统在过去半个世纪已经成为美国宪制内的危险分支。水门事件、伊朗门事件和反恐战争只不过是更深层病理的症候而已。阿克曼记述了通常认为相互孤立的一系列发展 总统初选的兴起、民调专家和媒体化妆师的角色,到白宫 沙皇 的集权、军队的政治化、再到为证成总统夺权而对宪法学说的操控,这些各不相同的变化将在21世纪联手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请求权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1993年已至第16版的拙著《民法》的简本。我之所以撰此简本,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 首先,拙著《民法》之写作初衷,限于处理民法适用上的难点。比如在其第22章中,我虽讨论了"自无权利人处取得"制度,但就自权利人处取得问题却略过不谈;也就是说,我是假定读者已掌握关于后者的基本知识。类似情形也见于对《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的处理:就对其他权利之侵害予以详论(第24章第2节);而就极为常见的对所有权之侵害,仅是顺带提及。但在考试中,大量(而且恰恰是*为愚蠢)地出错,无疑又是出现在这些简单的法律适用问题上。拙著《民法》显然无法容纳对这些简单问题的讨论,否则会远远超过其现有规模。 其次,同样基于拙著《民法》规模方面的考虑。该书自第1版以来,
本书是台湾地区知名民法学者、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黄茂荣先生经典著作的修订七版,该书修订自原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分别出版过的《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本书是黄茂荣教授论述法学方法论与民法发展的经典著作,共分为八章,分别是 论法源 论法理 法律概念 法律规定之逻辑结构 法律体系 法律解释 法律漏洞及其补充的方法 法律事实的认定 ,主要阐述法学方法对现代民法的影响,并从其中认识法学方法,以及训练运用法学方法进行说理的能力。
本书不仅阐述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批量处置模式,还对不良资产债务催收的方法、模式和相关实务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讨论。在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与催收的法律实务工作中,读者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参考本书中的相关案例及案例分析。
本书不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更不是学术论文的汇集,而继续保留了学术随笔的性质。本书绝不是对法律格言作出专门研究的学术作品,不拘泥于法律格言的原始出处和含义,而是结合我国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利用这些格言所包含的理念,来作出新的理解和评论。或许,制度也罢,规则也罢,法律条文也罢,在程度上都属于 过眼云烟 ,甚至稍纵即逝。但那些隐藏在制度背后的 理念 或 思想 ,则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并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而具有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我们之所以高度重视那些历经数百年而仍具影响力的法律格言,其原因就在于此。
本书是一部学习美国法的权威性基础读物,不仅被美国学生广为研读,也受到世界各地的学生和法学教师的欢迎。 全书共上下两编、十二章,向读者介绍了美国法的历史背景、法律教育、法律职业、司法体系、判例法、立法体系、制定法、次级法律渊源、分类、程序、私法、公法等内容。本书简洁凝练却不简单粗糙,恰恰相反,它含有丰富的历史文献,从多个角度展现了美国法律制度与世界上其他法律制度的不同之处,而且便于读者理解美国法独有的历史背景和逻辑架构。
为了探讨“法”的起源及概念,早稻田大学宪法学家长谷部恭男梳理千年来哲学家的论述。从霍布斯、洛克、卢梭到康德,这些开创近代国家概念的思想家们,如何看待法律的起源与国家的存在?国家究竟为何存在?国家的权威与个人的界线又在哪里? 本书共分三大部分:一、国家从何而来?二、国家和法律如何影响人的行为及判断?三、民主为什么是个好东西?从不同思想家的论述中,我们将重新思考现代国家制度,以及由“法”衍生出来的种种哲学思辨。 笋般一一道来。
犯罪学是惟一的全景式研究犯罪问题的综合性学科,是公安高校的公安专业乃至综合大学的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本书内容贴合犯罪学教学。全书共分为十一章,内容涵盖了以下部分:第一部分绪论(包括犯罪学基本概念和犯罪学发展简史)、第二部分犯罪现象论(包括犯罪测量和我国大陆的犯罪态势)、第三部分犯罪原因论(包括犯罪生物学与犯罪社会学理论,尤以犯罪社会学为重点)、第四部分被害人学初步、第五部分犯罪对策论、第六部分类型论(包括暴力犯罪、财产犯罪、青少年犯罪)。
本书是拉德布鲁赫《法哲学》之外极负盛名、极具成果的一部著作。它多次再版,并有数种文字的译本,享有世界声誉。本书之所以有如此成就,一是因为其理论内容丰厚,*先发展了法哲学的实质内容;二是本书语言优美,采用类型学和分析学的思维,更适合读者阅读和理解。
在过去几十年里,资本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股东积极主义者变得更加突出,机构投资者开始掌握并发挥更大的权力,机构投资者投票顾问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影响力也大大增强。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环境的这些变化超过了基本公司法的变化,使公司不确定如何应对新的动态并遵守其对股东的受托义务。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了类似于 精神分裂 的反应,包括越来越多地使用双层股权结构,以及旨在对抗或安抚某些股东群体的效果不确定的大规模公司治理改革。 本书汇集了全球顶尖的公司法学者、法官和来自头部公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同探讨公司法在哪些方面需要改变,迄今为止又是哪些因素阻碍了改革。 许多规制公司行为的判例法是在20世纪80年代制定的,但现实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值得对公司法进行反思,进一步审视变革时代背景下所需的调整
本书为陈瑞华老师的一部学术演讲稿,收录了作者在全国各地所做讲座的精华:既有为初涉法律之门人士准备的法律入门知识、为法律实务人士准备的职业技能训练、也有为法学研究人员准备的问题研究。全书分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程序法的基本理念、证据法的九大原理、刑事诉讼中的公平正义理念、刑事诉讼中的人权问题、刑民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行刑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法官的思维方式、辩护律师的思维方式、检察官的思维方式、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困境和出路十一部分。
汉斯 凯尔森被公认为20世纪重要的法律理论家,他*著名的就是阐述了 纯粹法律理论 。 本书初版于1945年,凯尔森借此将其纯粹法律理论适用于 二战 后美国的环境。全书分为两部分:部分讨论法律,第二部分讨论国家。这两个相关的主题结合起来就是截止到当时凯尔森法理学系统与全面的阐述。
本书是社会法研究领域的集大成之作,作者结合哲学理论,从社会法各个理论体系深度分析了社会法学科的发展以及社会法理论的演变。作者认为,从马克思提出的社会法概念到基尔克的社会法概念,都让社会与法的互动关系成为社会法的研究对象,因此深入理解社会法的发展和演变,要从多层次分析社会、法以及哲学之间的互动关系。本书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弱者论、契约论、倾斜论、分层论和平衡论,全方位探讨了社会法研究不能脱离现实,从多个源头融合来丰富我国的社会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