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妈妈死了,我没哭;这是无情,该死。 隔天就和女友厮混;这是不孝,该死。 挑拨朋友仇家互斗;这是不义,该死。 我合该天地不容,人神共愤, 但你们企图用来拯救我的那一套,又算什么? 我杀了人, 只因夏日阳光太刺眼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监察法将对国家机构作出重要调整和完善,即在原来人大下的"一府两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增加"一委"(监察委员会),同时对监察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等作出规定。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构建国家监察体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安排,是加强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举措。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提出,要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监察法草案明确,各级监察
《车浩的刑法题:北京大学法学院 刑法分论 考题解析》(第2版)一书主要收录了五套刑法考题及十多万字的考题解析。这五套大型案例题目被网友封为 神考题 名作,分别被定位为 巧合 悲情 宫斗 史诗 和 穿越 。 题目设计不仅情节曲折,涵盖大量的知识点,而且充满了对人性的关照以及对法学教育的思考。 书中,作者按照刑法案例解题框架展开分析,为每套题目附上了详尽的参考答案,以期读者以一种边看故事、边做题、边学习刑法理论的方式,熟悉掌握刑法分论的学习要点。后,作者通过书中的考试赠言告诉每一个法律人,掌握精湛的专业技能固然重要,但是悲天悯人的情怀、对人情世故的洞悉,对时代变迁的把握也是法律之学中极其精妙、重要的一部分。 第2版在增加了新的考题和答案的同时,也更新了书中涉及的法条和引注。
法律漏洞是指实证法违反计划的不完整性,其功能为界定 法律外的法之发现 领域,从而区别于 依据法律的法之发现 (解释)和 违反法律的法之发现 (修正)。漏洞领域与法律解释的区分标准为规范之可能文义,其最外部边界取决于作为整体的法秩序。漏洞确定的标准包括实证法规定本身、实证法的评价(尤其连同平等原理)以及普遍性法原则及法价值,由此决定三种不同的法律漏洞:拒绝裁判漏洞、目的性漏洞与原则及价值漏洞。就漏洞确定与填补的关系而言,二者在拒绝裁判漏洞的情形彼此分离,在目的性漏洞的情形保持统一性,而在原则及价值漏洞的情形,漏洞确定则为填补指明大致方向,由此便能揭示 可能 必然 和具有 具体化功能 的三种类推。漏洞填补之界限在前两种漏洞的情形分别涉及不可填补之漏洞和禁止类推的问题,第三种情形兼而有之。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把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制定本纲要。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本纲要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中央依法治国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纲要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在当前的人工智能时代,无处不在的算法和蓬勃涌现的新技术不仅是法律规制的对象,也被用作规制工具治理和塑造着人类自身。《法律3.0:规则、规制和技术》通过将技术问题摆在法律思考的突出位置,提出了 法律3.0 的概念 利用技术方案而不是法律规则来实现规制目标。与秉持融贯主义思路的法律1.0和秉持规制工具主义思路的法律2.0相比,采取技术主义思路的法律3.0通过对产品、流程、空间乃至人的设计而完美预防了问题的出现。这在极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和实效的同时,也对传统法律规则和法律推理方式提出挑战,引发人们对伦理和法治的关切。 《法律3.0:规则、规制和技术》认为,我们已经进入规则、规制和技术三种思维与对话并存的法律3.0时代,需要重新构想和塑造法律,通过把技术工具纳入法律所在的规制环境以拓宽法律研究的领域,并将技术治理置
每个人的权利来自何处,这既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基础课题,也是每个关心个人权利的人值得思考的问题。 德肖维茨是美国当今著名的律师与法学教授,其在中国已经出版的作品都广受欢迎。这《你的权利从哪里来?》主要从法理学的角度探讨个人的权利来自何处。在这《你的权利从哪里来?》中,德肖维茨提出了一种全新而令人信服的答案。传统的理论中有权利来自上帝,来自自然法--"天赋人权",来自法律的规定等等说法。德肖维茨既怀疑真的存在位于宪法与法律之外的自然法?我们如何知道自然法说了什么?而权利为什么会随时空不同而变化?另一方面,如果权利不过是人类法律的产物,为什么我们允许权利凌驾于人民意志之上?少数人的权利可以胜过多数人的意志,其论证的基础何在?由此,德肖维茨主张权利并非来自上帝、自然、逻辑,或是仅仅来自法律。
罗斯科 庞德是美国20世纪有名法学家,是 社会学法学 运动的奠基人,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早期代表人物,曾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庞德生平论著近八百种,代表作有《法理学概述》《普通法的精神》等。本书是作者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所做的专题讲座讲义,对于法律的价值原则、什么是法律、为什么需要法律以及法律的任务等问题作者都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对了解和研究庞德的社会法学思想和理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通过对 架构 这一网络法原初概念的重新理解,解释数字生产方式的出现如何推动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和政策调整, 架构 不仅是规制性手段,也是生产性空间,集中代表了数字生产方式需要法律保护的核心利益,围绕这一利益诉求,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数字经济生产过程和控制过程的一体两面,以及互联网从开放走向封闭的内在逻辑。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该法就国家监察机关、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等方面作出规定。对该法,亮点如下:1.监察委员会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上下一体。2.监察委员会可以设置派出监察机构,根据授权行使部分监察权。3.监察委员会实行监察官制度,作为监察权行使的基本单元。4.监察机关的监察范围实现全覆盖,监察对象不以身份为限,关键看是否履行公职、从事公务。5.监察机关的职责包括监督、调查、处置三项具体权能。6.监察机关只有在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时,才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7.调查、处置充分体现坦白从宽。8.立案报告由监察机关主要领导人员依法审批。9.留置权的行使有严格限制,且折抵刑期。10.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严格,防止 灯下黑 。
《 论犯罪与刑罚 (增编本)》是法学经典名著,自2008年出版以来,已加印4次,销售2万多册。之后我们又出版过一本《贝卡里亚刑事意见书》六篇。我们拟将这两本书合并,推出一个精装版,一方面这是至今为止贝卡里亚的作品合集;另一方面,经典著作值得反复阅读长期保存,因此推出经典著作的精装版以便珍藏。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请求权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1993年已至第16版的拙著《民法》的简本。我之所以撰此简本,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 首先,拙著《民法》之写作初衷,限于处理民法适用上的难点。比如在其第22章中,我虽讨论了"自无权利人处取得"制度,但就自权利人处取得问题却略过不谈;也就是说,我是假定读者已掌握关于后者的基本知识。类似情形也见于对《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的处理:就对其他权利之侵害予以详论(第24章第2节);而就极为常见的对所有权之侵害,仅是顺带提及。但在考试中,大量(而且恰恰是*为愚蠢)地出错,无疑又是出现在这些简单的法律适用问题上。拙著《民法》显然无法容纳对这些简单问题的讨论,否则会远远超过其现有规模。 其次,同样基于拙著《民法》规模方面的考虑。该书自第1版以来,
犯罪构成理论是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犯罪构成体系与构成要件要素》从多个角度分析了犯罪构成体系的理论基础及构成要件要素,并结合刑法分则对其进行了细致分析。既有理论深度,又对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司法实践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理查德 萨斯坎德预言了一个法律服务的未来世界,包括虚拟法庭、基于人工智能的跨国法律企业、放宽准入的法律市场、法律服务大宗商品化与外包、基于互联网的模拟实务训练,以及全新的工作机遇。 《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写给那些有志于未来的法律人,以及所有期待着法律体制现代化的读者,为从事法律服务的职业人群提供富有远见又脚踏实地的指导。
《经验与心得:法学论文指导与写作》包括两部分,一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陈兴良、白建军、陈瑞华、凌斌五位教授在凌斌教授主持的 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之讲授录音整理文稿,二是《中外法学》编辑部1990 年第6期至1991 年第2期分别约请金瑞林、魏振瀛、沈宗灵、饶鑫贤、肖蔚云、储槐植六位先生撰文的法学研究与论文写作的心得与经验。
《什么是法律人类学》是一部针对法律人类学基础知识和学习方法的入门指南。在法律人类学逐渐受到重视的今天, 什么是法律人类学 也就成了所有想要了解法律人类学的人首先要关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回答这一问题,《什么是法律人类学》共分为六个专题,分别是 为什么要学习法律人类学方法 什么是法律民族志 什么是田野调查 什么是扩展个案 什么是日常个案 从田野调查到法律民族志 。 这些专题,虽然名义上围绕着 方法 而展开,但却涵盖了学科性质、发展脉络、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基本观点以及如何适用于当前中国本土法治实践等中外法律人类学的基础问题,不仅描绘出法律人类学的学科样貌,还深入探讨了诸多学科前沿问题。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于2023年7月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2号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七章、六十二条,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国家制定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的修改将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提供强大的宪法基础,
本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了注解,根据司法实践提炼了疑难问题并作出解答,并收录了与消费者领域相关的配套规定。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现状存在显著不同,各地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千差万别。我国《宪法》规定: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不过长期以来,我国央地权力的分配时常陷入 一放就乱、一收就死 的困局,重要原因是中央和地方制度化的权力结构尚未形成。要降低地方权力空间的模糊性,更好地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须诉诸法治,以法律形式建立相对稳定的权力安排;其中,中央和地方立法权的配置是最为基础和重要的。 基于上述背景,《央地关系中的立法》力图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在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立法权应当如何配置。这一问题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两个子问题:其一,中央和地方在事务领域上应当如何划分;其
法律解释是现代法律实践和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本书全面呈现了法律解释制度的理论渊源,从方法论层面研究法律解释的主要技术,以及论述了该制度之于构建当代中国法治国家的必要性。中国的法治现状面临着法条主义、法律工具主义和法律浪漫主义的三重困惑,而成熟的法治国家早已告别了这样的严格规则主义时代,因此将法律解释制度在实践中落地是当下法治进程中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在这样的思考下,作者历史性地考察了法律解释的内涵、属性、功能、相关概念、原则和要素等,以及在应用层面的设计法律解释的规则,法律解释过程中的文义解释、论理解释等,更重要的是列举许多中外案例并结合当前中国法治环境,提出了我国在构建法律解释制度之时面临的迫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