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法官带你看庭审》是一本有趣而非教科书式的普法读本,其所选案例均是该院贴近民生的真实案件,以精练的语言还原争议焦点、提炼法律要点,形式生动、内容实用,通过49个发生在我院的真实庭审故事,以文字纪实的形式为读者尽可能还原真实的庭审过程,告诉读者实用的法律知识。
江玲编著的这本《再现与重构(社会转型期庭审话语中的法官身份构建)》以庭审话语中的法官身份为研究对象,从语法、语篇及语用三个维度,采用静态分析和动态描写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中国审判实践中的现实案例为语料,借鉴系统功能语言学、话语分析和语用学的理论研究成果,着重探讨法官在法庭审判中是如何通过对各种话语资源的选择构建身份的,以期从语言学的角度对中国法庭审判实践,尤其是法官的庭审实践作有益的尝试性探索,为中国的庭审改革和司法改革提供新的法学研究途径,指导司法实践,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法律语言学向纵深方向发展。
2005年《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领域取得的*和重要成果。叶斌编著的《比较法视角下的2005年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博士论文文库》该公约进行了透析式的全面研究。《比较法视角下的2005年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博士论文文库》作者对海牙判决公约的起草作了历史性的回顾,分析了原判决公约失败的原因和教训。作者分析了主要国家或地区的国际选择法院协议理论与实践。作者重点研究了中国在公约谈判中的主要关注点,专题分析了选择法院协议的效力和法律适用以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后,作者提出“争议应在适当法院解决原则”、“保护被告抗辩权原则”、“司法的确定性原则”和“合理和公正判决的自由流动原则”四项管辖权原则,对公约进行全面考
《北京审判微阅读》收录了微信公众号 北京审判 推送的各类文章,包括北京法院系统的业务文件、参阅案例、调研报告、各类疑难案例和审判实务研究文章,是北京法院各项研究成果的汇编,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办理各类案件的指引。微阅读虽着眼于具体问题,但深度和广度却不限丁一事、一地、一领域,每篇文章都是北京法官审判智慧和理论功底的结晶。见 微 知著,微阅读 微 而不薄、 微 而不浅,具有一定的审判指引作用和理论研究价值
书稿的主要内容是论述法院调解。法院调解发生在的社会时空背景之下,司法场域各行为者的行为选择使法院调解呈现出合作的特征,与司法的“对抗性”预设相呼应。从法院调解运作可以看出国家转型方案的信息,即通过有效性获得合法性。书稿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角度,对法院调解操作从理论上的研究背景、渊源,司法实践中的发展,以及实际操作环节各参与者研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解析。书稿结构清晰,文笔流畅,有很高的可读性和实践指导意义
法官既是在比喻中居住的神圣人,也是现实社会中的社会人,还是受个性因素影响的自然人。然而,其主要角色却是秉持法律的法律人。《法官论》以法官历史画卷作为开篇,以法官建构中的几对关键冲突作为主线,并以法律实用主义、冲突理论以及多维分析理论作为主要分析工具,试图揭示法官的真实面目。由此尽量透视法官自身以及法官制度运作的规律,以更好地明确法官在诉讼中的角色,为司法权运作的冲突寻找理论根源;也可对法官职务管辖权与国家干预之间进行合理定位,为规范法官与国家的关系以及司法权的有序运行提供法律实用主义可行的解决方案。《法官论》的作者是宋远升。
本书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编写,坚持以推动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宗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应用理论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并重,主要刊载检察实务、理论、改革等方面的调研文章。
本书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编写,坚持以推动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宗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应用理论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并重,主要刊载检察实务、理论、改革等方面的调研文章。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在实践工作中不断研究、探索与北仑区人民法院、北仑区公安局联合出台了“行贿人黑名单”、“北仑模式”、“监所检察三项创新”、“附条件不起诉”等8项创新成果。本书对8项创新成果制度出台的背景、来历分别做了详细解读,并收集了各个创新成果的实施规则,得到检察系统内广泛认可,填补了检察系统相关法规政策空白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商事审判指导(总第42辑 2016.3)》由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杜万华主编,高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组织编写。 《商事审判指导(总第42辑 2016.3)》设置了大法官论坛、破产审判专题、金融审判专题、商事审判沙龙、商事审判案例分析、商事审判动态、民法典专题、商事审判政策和域外资料等9个栏目,具有极强的实务指导性,适合广大商事法官以及其他法律职业者在学习、工作时使用。
《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研究》是李晓丽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法院证据调查,是以法院为主体的收集证据和审查证据的制度,既包括实质层面上提出证据权力的配置,即将证据引入诉讼;又包括形式层面上证据调查程序的设置,即依照证据调查程序、运用调查措施获悉证据资料。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应当分别以修正的辩论主义和职权探知主义为法理基础,通过举证释明和证据协力义务,在实质层面上规范法院的职权运用;通过证据调查期日制度和证据调查措施,在程序层面上规范法院职权的具体运用。《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研究》选取德国、日本和我国 地区的民事诉讼立法,着重分析和比较了大陆法系 和地区民事诉讼法的证据调查制度。
朱立恒所著的《法院裁判与民意冲突的解决机制》采用比较分析、规范分析、实证分析、跨学科分析等方法对法院裁判与民意冲突及其解决机制问题进行研究。理性考察与分析法院裁判与民意冲突的现状与成因,探究解决法院裁判与民意冲突的基础理论,考察国外解决法院裁判与民意冲突的基本经验,反思我国立法以及法院应对实践的优势与不足,探索法院裁判与民意冲突的解决机制,以期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