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gao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本书收录2018年3月新修正公布后的宪法文本,并在附录收入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国旗与国徽图样四色印刷,附正红色设计版宪法宣
历史中国何以在诞生之初即成为一个“大国”?这个大国在制度层面如何进行自我组织和自我完善?通过历史中国的宪制实践,我们是否可以揭示一般宪制可能或必须面对的困境,并提出具有现实关怀的学理反思?解答这些问题,就是本书的宗旨所在。 本书从历史中国所面临的至关重要的核心政治问题出发,以十一章和四篇附录的篇幅,按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顺序,层层递进,深入剖析了历史中国在宗法封建、父子长幼、男女两性、兵制与军事工程、边政区划、度量衡标准、经济政策、文字语言标准、政治人才选拔、皇帝制度、国人与村民等诸多方面的构成要素,对历史中国的宪制经验进行了总体把握和深度总结,从而重述了历史中国的制度图景。本书不仅揭示了历史中国数千年传承、具有强大活力的原因,还通过横向、纵向的对比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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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扎根在中国大地上的宪法研究著作,探讨中国宪法制度如何展开。书中讨论的“宪法”,不是一个简单的文本或某种西方的普世理论,而是站在中国宪法(尤其是“八二宪法”)的自身实践基础上,展现中国宪法和制度的自
本书结合我国宪法的修订,以宪法学的重要原理为架构,对支撑宪法规范的宪法基本知识和原理进行了深入讲解和分析,使读者可以系统、全面地把握宪法学重要的知识和理论,深刻地领会宪法典和其他宪法规范。 同时,本书抓住宪法学研究中的核心和热点,重点分析论述了对政府权力的规范、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以及宪法的实施等问题,引证了外该领域最为流行的学说,并紧密地联系我国宪政建设的实践,对于我国宪法学理论的发展和宪政建设的完善,均有可资参考的价值。对读者把握宪法学研究的前沿问题大有裨益。
尽管本书对不同主题的阐述有简有繁,但内容堪称丰富翔实。作者采用通常法律和宗教案例书的篇幅的一半,来讨论法律和宗教这一话题:这是简。而对于国际和比较视角中的研究,则使用了本书大部分的篇幅再三说明:这是繁。另外,还有一个容量非常大的网络增刊,增刊里有大量的美国的、国际的和比较性的法律案例、评论还有分析。通过做出这种编排上的改变,作者将尝试为大家提供一个研究法律和宗教的新范式。这将会吸引美国国内和世界各国的法律专业的学生。本书资料丰富,内容翔实,语言亲和是一本合适读者全面了解法律与宗教关系与发展史的教材,也是研究法律与宗教主题的学者和相关研究人员的必要参考书。
本书共8章,分别为:绪论,中国近代改良主义的宪政运动,清末政府的立宪骗局和颁布的“宪法”,南京临时政府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北洋军阀的“制宪”,国民党反动派的“制宪”,新民主主义宪政运动和宪法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者以历史顺序为线索,系统地评述剖析了中国宪法的发展演变历程和中国历史上的宪法。 作者认为,中国宪法的历史是在1840年鸦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人民反对外国帝国主义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和反对清朝专制制度、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中揭开序幕的,是特定时代的产物。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资本主义有了一定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为宪政运动的产生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但是,由于中国当时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民主政治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具有自己的特点。中国人民
被认为是自足的法律体系,但是随着一般国际法的发展,国际法最古老的内容也不断现代化,领事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同时也迎来新的发展,《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的规定被重新解读就是新发展的表现。本书采用案例研究、比较研究、历史研究等方法,围绕着领事的保护职能的实现,通过分析《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的文本,研究国家的相关实践,尤其是国际法院的裁判实践,指出《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作为个人 赋 权的条款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围绕着个人领事通知权的实现,从国家进行领事保护的要求出发,接受国的通知义务被进一步强化,领事保护的内容和范围被进一步丰富,领事保护的权利主体被进一步廓清。同时,围绕着领事通知义务的履行,缔约国无论是作为接受国,还是作为派遣国,都面临着保障国内立法、执法程
法学家的讲演,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其理念之创新,精神之,或使民主更趋进步,或促社会更尊民权,其意义在于国家更显强盛,人民更为幸福。 本社推出此“法学家讲演录”,殷殷之情,端在于增进建设社会秩序之共识,端在于为和谐发展增利器,为建制助其力。当此,我们也向勇敢且智慧的法学家致敬,向年轻的法律人致敬,向关心民主法治的公民致敬。这一群作者和读者,是此社会中的理性发光体。
我们合火国人民,为了建立更的联邦,以树立正义,奠定国内治安,筹设公共国防,增进全民之福利,并谋今后使我国人民及后世永享自由生活之起见,特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本书涉及的内容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阿克曼对美国宪法史进行了一次从1787年宪法的制定到当代的全面考察。虽说对宪法发展的某些时期还可以做更为详尽的论述,但阿克曼的工作还是从知识学的角度对宪法发展的全部历史进行了一番梳理。据我所知,没有哪部著作试图实现这一宏伟蓝图,并且把工作做得如此之好。本书的出版对于语言学领域也是一个不小的贡献。可能肯定,它将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和持久的争论。
在本书中,作者努力简单勾勒出研习宪政的沉重需要面对的一些基本问题,无论他们从政治学家还是从法律学者的观点入手,都需要面对这些问题。本书对它们的论述并不充分,而且在这些问题中,绝大部分都需要一本书来探讨。诸如主权和宪法修改之类的问题,与法的性质和法律系统这样的问题非常类似,严格来说,它们属于法理学和政治哲学关注的对象。其他像行政豁免和公共秩序这样的论题,则属于英格兰、美利坚和英联邦各国宪法中的具体而棘手的问题。 译者刘刚觉得,作者的《宪法理论》是一本比较好的教科书。,它包括了宪法学的主要问题,能给入门者提供指引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也是西方文化的产物。至于中国近代宪法文化的发生,可以说是西学东新的结果,当西方的宪法文化与中国的传统文化和特定的时代要求相交汇以后,不可避免地出现某种程度的变异。因此,通过中西宪法文化的比较,把握近代中国对宪法概念的独特的理解.以及宪法的价值追求和基本过程,进而揭示中国宪法历史的发展规律,是十分重要的。《中国宪法史(政治)》作者张晋藩以时间为顺序,以对宪法价值的追求和基本过程为线索,揭示出中国宪法历史的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