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共同纲领制定过程》以第一手文献资料为基础,以共同纲领制定过程的时间轴为主线,从共同纲领的历史脉络、学术脉络、研究价值、研究方法,以及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审议过程、通过、文本、宣传、实施、学术研究等方面,客观、全面描述新中国临时宪法的诞生过程,在事实与价值的平衡中重现历史面貌。除主体内容外,书中还附录共同纲领制定大事记、共同纲领文本、共同纲领与1954年宪法文本对比、主要参考文献等,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共同纲领。
本书是哲社重大攻关项目 加强宪法实施、教育和监督研究 和哲社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构建中国特色宪法监督理论体系研究》的学术成果。本书聚焦宪法领域的最新发展,结合理论与实践,通过新时代中国宪法全面实施的宣言书、作为根本法与高级法的宪法及其实施、宪法实施的内容、中国共产党在加强宪法实施中的领导作用与功能、宪法实施主体论、运用宪法与宪法实施方法论、法院实施宪法的实践探索与理论反思、合宪性审查中的宪法阐释与宪法解释、宪法全面实施、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和程序的设定与审视、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落实十二个章节,对我国四十余年的宪法实施、宪法监督与宪法教育的理论成果与发展前景进行详尽阐释,并为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完善提出建设性意见。随后,本书从五个方面总结我国宪法实施之未来发展逻
商务印书馆自1897年始创,以 昌明教育,开启民智 为宗旨,于建馆翌年便出版了《马氏文通》,这部学术经典既是中国学术现代化的标志之一,也开启了商务印书馆百年学术出版的序幕。 其后,商务印书馆一直与中华现代学术相伴而行,出版了大批具有鲜明原创精神并富于学术建树的经典著作,诸多开山之著、奠基之作都是在本馆首次问世。这些学术经典的出版,使本馆得以**现代学术发展,激动社会思想潮流,参与民族新文化的构筑,也分享中国学界的历史荣光。 1949年以后,本馆虽以迻译世界学术名著、编纂中外辞书为侧重,但原创学术著作的出版从未止步。2009年起,我馆陆续出版 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 ,全面整理中华现代学术成果,深入探寻现代中国的百年学脉。 丛书收录上白晚清下至1980年代末中国原创学术名著(包括外文著作),以
本书以202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为蓝本,从条文主旨、修改情况、条文注释、关联规范、案例指引五个方面对新公司法逐条解析,理论结合实践,系统阐释公司法条文的修订背景与立法意旨,深入剖析公司法修订的热点、难点、重点和疑点问题,全面指引公司法理解与适用。 《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1999年、2004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200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3年、2018年又对公司资本制度相关问题作了两次重要修改。《公司法》的制定和修改,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密切相关,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公司法(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特别规定;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公
本书是一部论述21世纪环境时代宪法与行政法在对付日益猖獗生态危机方面的理论发展的新近成果。其重点研究了环境时代宪法与行政法的权利生态化特征,以及为适应21世纪环境时代要求所进行的制度上的设计和创新,介绍了这个领域的最新发展和前沿理论问题。 本书分上下两编。上编包括如下内容:宪法的生态化,近代宪法的权利私有化特征,近代宪法的权利社会化特征,生态危机与环境时代,生态环境对传统宪法的挑战,环境时代宪法的权利生态化特征,环境时代宪法的重心――环境权之保障,环境时代可持续发展宪法地位的确立,环境时代宪法对环境资源公平享用的确认,环境时代宪法对其他生命物种权利的尊重。下编包括如下内容:行政法的生态化,生态危机对传统行政法理念的挑战,环境时代公共行政的嬗变,环境时代的行政法基本理念的建构,环
本书系统论述整全论功能主义刑法解释学的基础理论,通过阐释结果与方法并重整全论、整体有效性原则、刑法解释方法确证功能体系化、刑法解释结论整体有效性、司法公正相对主义、法官决策有效性、判例释法指引功能、刑法解释有限功能等核心命题组成的命题体系和理论系统,在批判原初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的基础上提出创新发展理论,重新构建提出崭新的刑法解释学理论体系。重点针对刑法解释学研究范式、系列命题进行学术批判、法理检讨和实证分析研究,力图证立整全论功能主义刑法解释学理论体系的“整体有效性”。
《慎议民主的宪法》是站在民主内部为民主正当性作辩护的著作。作者认为,以往论述民主正当性的种种民主观,都既有合理性又有不少缺陷,因此,必须从新的角度来看待民主,这一新的角度就是认识论的角度。我们要看一看,经由民主过程做出的决定,比经由其他过程做出的决定,为什么要更好,并且好在哪里。另外,现代宪法如果不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则很难具有正当性,而强调民主认识价值的慎议民主观,则可与一部良宪形成更好的互动。因此,“慎议民主的宪法”这一提法,就不仅具有理论意义,也有颇为丰富的实践义涵。虽然自启蒙运动以来,民主已逐渐成为深入人心的观念,并成为欧美政治制度设计的基本原理,但是,人们对民主的认识,特别是对民主正当性的论证,从来都意见纷纭。更不要说,在欧美近代以来对现代性和民主的思考中,一直还
佛教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建立在整体的宗教管理体制下,体现中国本土法律文明与外来法律文明的深刻冲突。但这种冲突的结果,既非本土战胜外来,也非外来战胜本土,而是本土对外来文明的有限接受。总体来看,佛教对中国传统法律从本体到内容再到具体实践都产生深远影响。在具体研究中还发现,佛教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自魏晋南北朝开始有逐渐上升的趋势,法律在诸多方面受到佛教影响,迨及明清则有衰退趋势。由此,佛教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呈现一个相对明显的抛物线形态。可以说,佛教对中国传统法律所产生的影响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某些时期与统治者的喜好也存在密切关系。同时,还需要明确佛教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不宜高估,它不仅受到时代的局限,而且仍笼罩在儒法的基本法律价值统摄之下,体现为传统法律对佛教理念既接受又的态
《旧中国宪法五十年:国家权力配置研究》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就新中国成立前五十年的国家权力配置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第一,关于旧中国宪法设定公民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第二,关于旧中国宪法对总统制、内阁制的权力配置模式及其理论与实践研究;第三,关于旧中国宪法对国家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权力配置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第四,关于一党制、多党制与旧中国宪法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第五,关于旧中国宪法配置国家权力发展方向以及宪法实施理论与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