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是英国法理学家杰里米 边沁创作的法学著作,1789年首次出版。开篇即介绍了作者的功利主义思想,并将伦理与立法原则相联系,力求找到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平衡点。边沁将功利主义思想贯穿全书,声称 功利原理是本书的基石 。他认为,人性的规律就是追求快乐、躲避痛苦,而快乐指的就是 功利 。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边沁构思的一部讨论立法原则的著作的导论。提出要依据人行为的效果而不是根据行为的动机来判断行为的好坏。政府的主要活动是立法,立法的目的也同样是为了增进人们的幸福。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还提出了惩罚的原则,即犯罪者由于受惩罚而遭受的损失必须大于他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取的利益。
肖蔚云教授作为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中对八二宪法起草的背景、主要经验、重大问题和各条文的具体讨论,做了最为精准而又精炼的记录,并进行了学理概括。《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理解和解释八二宪法制宪原意的最重要的文献依据,是理解我国宪法的重要著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特别是推进宪法解释和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必须以对宪法的准确理解为前提,而《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对宪法做历史解释的基本参考资料。同时,《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具有极强的学科开创意义,对建构中国宪法学的自主话语体系也具有基础作用。 《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曾于1986年由我社出版(统一书号:6209 73),因年代久远,年轻学者多未睹真容,而以复印本和扫描本传播,如能重排出版,必为学
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并非空洞的宣言,而是有效力的法规范。建构基于宪法文本的解释方案,厘清基本权利条款的规范结构和规范内涵,使之在技术层面上成为可以适用的规范,是宪法学的基本任务。本书是基本权利总论领域的体系性著作,围绕基本权利的功能,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限制、竞合、冲突等问题进行了教义学建构,并回应了中国法治实践中的诸多基本权利问题。
自19世纪以来,英国宪法学渐趋成熟,既呈现出体系化发展面相,又出现了明显的规范宪法学与政治宪法学两大学派分立现象。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是以戴雪为代表的规范主义;政治宪法学的方法论是以白芝浩为代表的功能主义。19世纪以来的英国宪法学谱系于中国读者而言基本是清晰的。基于此,《正名之路:英国宪法学方法论的三重学术根脉》主要追溯了19世纪以前英国宪法学方法论的漫漫学术根脉问题。明确提出,英国宪法学及其方法论存在三重学术根脉,即古希腊科学哲学根脉、古典罗马法学根脉、英国一般法学根脉。
《英国宪法研究导论(汉译名著本20)》被为是英国宪法学的经典著作,是英国宪法学术中引证率的作品。它至今仍具有正统地位,近似于一种 没有成文宪法的宪法典 。很大程度上,它能够奠定研习英国宪法的基础,成为了解英国宪法的入门著作。在重要性上,此书足以和任何一本法学译著相媲美。 《英国宪法研究导论(汉译名著本20)》共有三篇内容:篇议会主权;第二篇法治;第三篇宪法性法律与宪法惯例的关联。此书是法学和政治学(尤其是公法专业的)的学生和教师的书目,此新译本必将引起学界及相关专业人士的高度关注。
一部扎根在中国大地上的宪法研究著作,探讨中国宪法制度如何展开。书中讨论的 宪法 ,不是一个简单的文本或某种西方的普世理论,而是站在中国宪法(尤其是 八二宪法 )的自身实践基础上,展现中国宪法和制度的自身逻辑与发展道路。 全书辑集了作者2010年以来的9篇作品,记录下一位青年学者10年来的学术探索。作者有着深刻的 问题意识 ,在梳理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历史基础之上,不仅探讨了中国宪法研究中的概念、范畴、方法和理论,还通过批判性分析对比美国宪法,试图打破西方理论的普世神话和话语霸权,进一步提出立足于中国实际的研究方法。同时,围绕中国宪法的实际框架,具体分析和研究了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合理性及其积极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从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届全体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始,我国宪法制度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一起经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我国现行宪法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此后,根据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需要,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
本书自初次刊行以来,业经10年。这10年是各国宪法变动比较剧烈的一个期间:或则修改旧宪;或则另制新宪;或则宪法条文虽未修改,而政制的实际已经大变。此种变动的内容如何,其对于立宪主义的影响又如何,固为本书读者所急应了解者;本书的订正及补充乃亦刻不容缓。 此次增订,在将10年来各国宪法上的变动,以及新近的政治理论,择要论列。增删之处殊不为少;但本书原有的体裁,除末编外,大体上并未改易。原书本将中国制宪问题的经过,附于第五编中叙述;今因制宪问题在中国又多10年的历史,且国民政府的存在已历10有2年,其现行政治机构,亦有阐明的必要,故特新增一编,名为 中国制宪史略及现行政制。 本书初版序中,曾谓: 十数年来,国人对于宪法问题及宪法学的兴趣,总算比较浓厚;然因坊间缺乏参考书籍,普通学子以及一般
本书原为林来梵教授讲授本科 宪法学 (国家精品课程)的全套课堂讲义实录,是近年来我国书肆中畅销的宪法学读物之一。 全书基于 规范宪法学 的独特方法,对宪法学的内容进行了体系化的阐述,间中不时针对国内各种宪法学理论做批判性的学术分析,并就一些具有争议性的议题提出了个人独特的学术见解。书中的语言表述也保留了课堂讲授的原有风格,深入浅出,寓庄于谐,颇有 临场感 。 此度第三版以2018年修宪为契机,对原书的内容做了较大的修订和发展。
本书以中国共产党的人民主权思想、民主监督思想、人权保障思想、经济建设思想、军事思想为主线,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相关宪法思想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述及演进。通过梳理中国共产党宪法思想尤其是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法思想,论证了中国共产党的宪法主张是最能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是不断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变化的,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本书的梳理与论证,再次雄辩地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伟大的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根本保证。
《权力制衡:罗马宪法对近代西欧宪制的影响》运用历史研究方法,系统研究了从罗马王政时期、共和时期到帝政时期的宪制模式,以及相应时期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政治思想,从罗马宪制模式及其构建理念入手,在探究罗马宪法影响近代西欧宪制的历史条件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三个时期的罗马宪制模式对近代法国、意大利、德国和英国宪制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gao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本书收录2018年3月新修正公布后的宪法文本,并在附录收入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国旗与国徽图样四色印刷,附正红色设计版宪法宣
本书是作者二十年来对于宪法与部门法关系研究的主要成果的合集。这是一项由中国的具体法治实践所引导的系列研究,是在宪法学研究 议题化 、部门法议题宪法化的背景下,宪法学者对部门法中的宪法问题的主动回应。 本书中既有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近亲属证人免于强制出庭、机动车限行、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等具体争议的宪法学分析,也有对基本权利在私法上的效力、私有财产权的社会义务、人格权与个人信息权的宪法根据、罪刑法定的宪法基础、法益的宪法关联性、部门法中的比例原则应用等理论问题的研究。同时,本书还在 部门宪法 的维度下,与经济法、环境法、社会法等部门法学科展开对话;在具体理论与实践问题之外,展示了关于 宪法与部门法的三重关系 的分析框架,以及相关研究所需要的概念装置和理论工具。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判构成了当下德国宪法学的主要理论来源,是学习研究德国宪法所需要掌握的基本资料。本书选择了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2个涉及《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10条的重要裁判进行译介,翻译裁判要点、描述论证过程、突出重点理论,介绍理论背景和后续影响,阐述宪法解释与论证的方法。
传统安全领域包括领土、军事、国防、政治等。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风险日益突出,国家安全延展至数据、基因、卫生、能源、生态、网络、生物、太空、深海、极地等非传统领域。 这些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风险形态和形式相较于传统安全领域更为隐蔽,不为社会公众所认知。 即使从国际法的角度看,全球规制非传统安全领域的规则体系和治理架构不甚完备,各国普遍共识较为缺乏。 本书围绕非传统安全领域展开研究,从国内法、比较法和国际法视角,分析和讨论非传统安全领域的 风险挑战和法治应对。 本书的读者可以是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理论界、司法界及实务界的专家人士。
全书分为序言、宪法条款、附录三个基本部分。 序言 对全书的编写背景和目的、编写原则进行说明; 宪法条款 中涉及的国家按照中国外交部官网 国家(地区) 栏目的呈现方式,分成亚洲、非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六个部分,每个部分中按照国家名称的中文音序排列(中国作为本书编者的祖国排在全书位); 附录 部分收录四个文件,方便读者对照查询语言名称、文字名称、机构名称、常用术语。 宪法条款的内容结构以 编、章、节、条、款、项、目 为基本层级,逐条进行标注,方便读者后续使用,也避免因无法看到宪法全文而混淆不同条款的层级。由于不同国家的立宪技术不完全相同,本书在统一格式的同时也做了必要说明。
宪法事例的形成,既体现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也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虽然不存在实效性的违宪审查制度,但通过这些宪法事例推进和影响了执政党的执政理念、中国人的国家观念、中国的立法基本理念和基本制度、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制度、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未来也必将推动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实效化。这些宪法事例是中国社会内在的宪法诉求,是宪法理念的深刻体现,是宪法影响和作用于中国社会的深刻体现,是宪法核心价值的深刻体现。这是它们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根本原因。
本书坚持 规范-实践-比较 的基本研究脉络,不仅审视了立法解释制度功能的变迁历程,而且探讨了我国合宪性审查时代立法解释制度的功能体系,有利于发挥立法解释推动中国法治实践的制度价值。作者从合宪性审查制度框架出发,探寻全国人大常委会应用合宪性解释的具体路径,不仅推动了立法解释制度之实践,还是一种符合中国宪制架构的宪法实施新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需要应对的风险挑战和解决的矛盾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本书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逻辑内涵、立法框架、规范体系、实践路径、学科构建、前瞻探索等理论问题展开研究和分析,力求全面透视和建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体系。 本书的读者可以是理论界、法律界及实务界的专家人士。
监察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涉及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互动,关乎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提升监察取证的效率和质量,以此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和正规化水平,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重点。本书对监察调查权运行规律及其制度化进行体系化研究,提炼监察取证原理,并运用这一原理阐释和建构监察取证规则,为制定和实施有关规范监察取证活动的法律法规提供理论视角和参照系,为推动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指引,并将丰富纪检监察学尤其是监察法学的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