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江北新区工作、学习的一家四口。在他们身上发生过很多开心的事、头疼的事、难过的事,但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你会发现,江小北和龙小山他们一家人只要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就能够保护自己、帮助他人、维护公平正义。他们在法律的学习之旅中不断进阶,法律知识也日益融入他们的日常生活。 相信随着阅读的深入,你会喜欢上这一家人,会为他们的收获而开心,为他们的困难而担心,为他们的烦忧而难过。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段有意义、有益处、有意思的法律旅程中,你也一定能成长为法律知识小达人。
美国的政客和美国人民,当然还有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常常认为美国是世界上伟大的民主国家,但本书却以一个外国人独有的视角,揭示出美国民主制度内在的种种吊诡和悖论 这些都是美国人 灯下黑 常常看不见的: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实际是非常不民主的。本书写道,一方面,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强调政治体制要能确保谨慎、协商,制衡以及三权分立 在这样一个制度中, 人民 被赋予非常有限的角色。另一方面,很多的激进民主派则坚持要由 人民 而且只能是 人民 来统治国家。结果就形成一个内部充满矛盾至今仍纠缠不清的政治体制:非由选举产生且无须政治问责的法院的法官大人们却常常以法律的名义行使终的政治决定权;对人民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则有诸多严苛的限制。
中国社会自1949年之后经历了剧烈转型,整个社会结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行 八二宪法 文本屡经修改,其文本的背景与制定时也完全不同,同样的条款在变迁的社会情势下,规范意涵自然大不相同。对 八二宪法 的解释需进行历史、文本与现实的三重融合:一方面,需回到历史,对宪法规范的原初含义进行原旨主义的解读;另一方面,需关切社会现实的变化。这就需要在文本的基础上,将历史的视域与当下的视域融合到一起,在 宪法变迁 的视角下,讲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社会转型的逻辑,并以此为基础对现行《宪法》进行解释。需要有一种理论,能够兼顾宪法的相对恒定性与动态生长性,从而具有回应社会变迁的能力,这对中国而言,尤其如此。一种 以宪法变迁为基础的宪法教义学 和 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 就成为转型中国宪法理论构建
本书以简明易懂的方式提供全面的宪法知识解读,采用彩图场景加法条的立体阐述模式,有利于读者在相对轻松、活泼的氛围中迅速了解中国宪法知识。 第二版主要修订如下: 在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法治思想被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本次修订增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帮助读者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义,理解宪法的重要意义。本次修订还增加了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等重要知识点,完整全面地介绍公民应知应会的宪法知识。 在结构方面,本次修订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文本,分 序言和总纲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来系统介绍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 此外,结合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新发展,对部分内容进
*章 电子行政行为概述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概念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特征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内容与形式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内容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形式 第二章 电子行政行为的原则 一、服务原则 二、自愿协商使用原则 三、个人信息保护原则 四、政务信息共享原则 五、政务信息安全保障原则 第三章 电子行政法律行为 一、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概念 (一)电子行政法的意思表示 (二)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二、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类型 (一)电子行政许可 (二)电子行政处罚 (三)电子行政强制执行 (四)电子行政协议 (五)电子行政给付 (六)电子行政征收 (七)电子行政命令 三、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效力 (一)电子行政法律行为效力的内容 (二)电子行
《中国社会公权力行为的宪法审查研究》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强宪法实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指针,回答三个核心问题:"什么是社会公权力行为"、"社会公权力行为何以接受宪法审查"以及"如何对社会公权力行为进行宪法审查"。具体涵盖:确定社会公权力行为的性质与类型,诠释社会公权力行为宪法审查的理论与现实依据,划定宪法审查权对社会公权力的介入尺度,探索中国特色社会公权力行为宪法审查模式的具体构建,并对实践中社会公权力行为宪法事件进行典型分析。
《道统与宪法秩序》系 治道文丛 系列书之一,本书稿围绕着道统、儒家和宪法秩序三个关键点展开,重点在 第二次立宪 现象之义理分析,政治思考凡是与宪法重归中国之道,而底线稳定的宪法秩序,这对于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本书从治道和治权切入,将之作为宪法国家权力配置与中国政治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以此作为分析中国宪法同一性的框架,具有原创性。由于本书分析格局不同于以往比较宪法的东西方视角,也不同于国内一般以清末立宪划分宪法思想的角度,实际上对宪法内涵和外延的理论提出了新的认识。在实践上也就对重新评价中国的宪法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内容,并对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宪法提出了新的思路。
海关是我国国家行政机关中一个特殊而又有典型意义的工作部门。本书通过对海关缉私惩罚机构及其职权运用的动态展开,较为详细地解析和诠释了国家行政机关一个工作部门在间接实施宪法方面应该和可能发挥的功能。本书不仅依据宪法的规定或精神对有关法规范性文件和参与到海关缉私惩罚机制中来的各国家机关或部门实施上述法律的具体行为方式作出评价,还按宪法的规定和精神相应提出完善或改革的意见。
本书兼顾*法学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司法考试大纲所确定的宪法学的知识点及基本要求,阐述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原理,共分十四章。章“宪法基本理论”,主要论述和分析了宪法的调整对象、宪法概念的产生与演变、宪法规范的特征、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宪法的解释与宪法的渊源、宪法的基本原则等问题。第二章“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主要分析宪法产生的基本条件、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旧中国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章“国家性质”,论述和分析了国家和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等问题。第四章“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主要阐述我国宪法中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现有的分配制度和财产制度。第五章“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包括政权组织形式的概述以及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论述。第六章“选举
本书《宪法学说》中一开始就说:将“宪法”与作为一套法律规定的宪法法规(条文)混为一谈,是稀里胡涂的宪法观──必须区分宪法的“*意义”与“相对意义”。前者指制宪主体(君王或者人民)的一次性政治决断,决定性地创制自身的政治共同体的特定生存形式,在这一意义上,宪法的含义等于国家的实存本身及其政体形式(比如“民主共和”),一套调节生活秩序的具体法规──所谓“相对意义”的宪法,不过是由这一政治决断引出的。施米特提出*意义和相对意义的宪法的区分,也是想要提醒德国智识人自己心里搞清楚,民主共和究竟意味着什么:共和革命远不是仅仅为了制订一部成文宪法,它意味着一个政治统一体(民族国家)在特定政治处境中对自身的生存方式作出了新的政治决断,或者说为如何在新的政治生存处境中形成新的政治统一体重新作出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撬动中国改革的 阿基米德支点 ,而宏观调控则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蔡金荣著的《我国宪法上宏观调控条款运行研究》以宪法上的宏观调控条款为研究对象,从宏观调控入宪的正当性入手,探讨了宪法上宏观调控的规范内涵、宪法上宏观调控条款实施的特点、宏观调控权力主体的科学配置、宏观调控权的程序性控制和宏观调控行为的合宪性审查等基本问题,期望以此推动该条款真正从文本走进现实。
《立宪主义与政治民主:宪法前沿十二讲》呈献给关心中国宪法问题的读者。正文十二讲,涉及五个方面的问题:立宪设计的一般原理(讲);立法机关与代议制(第二、三、四、五讲);违宪审查制度(第六、七、八讲);分权制衡(第九讲);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十、十一、十二讲)。当然,每一主题都可以从不同方面、层面做深入解析,但受篇幅和作者研究领域的限制,《立宪主义与政治民主:宪法前沿十二讲》的论题是有选择的,且论述点到为止。除正文十二讲外,另附作者撰写的三篇书评、翻译的两篇文章和一个宪法判例,它们都与各讲主题相关,一并列出,仅供读者参考、批评。 正文各讲虽涉及不同问题,但也表达一个核心的观点,即应把近代以来的“立宪主义”或“宪政”理解为体现民主政治的程序性安排、一个防止政治权力垄断的“政
In the contemporary world, constitutional law is a conception which has almost been accepted by all sovereign countries. Either a written constitution or an unwritten constitution, has influenced the people's lives and political activities in a sovereign country. There have been different models of exercising constitutional law based on different legal cultures. We have been familiar with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of the US,German Basic Law and French Constitution of 1958 in the traditional meaning an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South Africa , British Human Rights Law in the modem sense.
本书探讨了宪法申非权利条款人权保障功能的司宪适用技术规范、深刻机理、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法。其法理基础在于:可以弥补宪法权利条文保障人权功能的不足,顺应了人们对积极人权保障的要求,反映出人类在适用宪法治理社会方面自信心更强。其适用技术特点为:独立适用情况较少,多与其他条文特别是权利条文结合适用;解释和适用难度较大,可诉性程度低;司宪水平依赖于一国或地区的宪政水平和传统;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中国宪法学的范畴问题和宪法学方法论问题是近年来我国宪法学研究中的两大热点。以之为主题的“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缘起于韩大元教授、胡锦光教授、林来梵教授等诸多宪法学者对于促进中国宪法学研究基础共识的共同期待。自2004年首届会议举办以来,已历经五届。该阶段的会议见证并推动了中国宪法学的范畴问题与方法问题的发展,并在该领域涌现出了诸多有较大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力的论文,受到广大宪法学者乃至法理与各部门法学者的广泛关注。为使更多学者能分享会议成果,与会学者达成共识:选择会议论文中的精华部分,连同每届会议的综述与录音整理,集结出版。
《中国宪法军事条款研究》是我国部系统研究宪法中军事条款的学术著作,为宪法学理论、军事法学理论研究于国家军事利益及目标的实现打开一个崭新而必要的窗口。 本书由刘春玲著,以军事条款在宪法文本中的实然分布脉络作为研究主线,从宪法层面上界定和分析了战争权与和平权、动员及动员令、军人优抚权及公民的军事义务等范畴;深入探讨了宪法中战争权的行使原则,武装力量与宪法的关系,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军人优抚权利实现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