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中的变迁:再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繁体字版初版于1993年香港,是《兴盛与危机: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的续篇,2010年由法律出版社在内地初次出版。 本书延续了超稳定结构的分析假说,探讨了1840~1956年中国社会宏观结构的变迁,用超稳定结构假说来诠释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近现代史,提出超稳定结构在对外开放条件下的行为模式。
本书分析了数据化,算法日益增长的分析、预测与塑造作用,以及平台经济的重要性所导致的日常生活之规制的变化。这一新型规制 算法治理 既包括将个人助推至预定的结果,也包括通过数字架构来直接塑造行为。作者通过与法律这一主要的传统规制形式的对比,展示了算法政治的力量与普遍性。这些改变随后被证实为反映了更广泛的对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的偏离。因此,本书采取了关注人类、自然环境、技术与代码之间深层嵌入性与交互的后人类主义框架。
人工智能不只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政治。本书从当代政治哲学的具体主题切入讨论人工智能政治,包括:自由、操纵、剥削和奴役;平等、公正、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和其他形式的偏见与歧视;民主、专业知识、参与和极权主义;权力、规训、监控和自我建构;与后人类主义和超人类主义相关的动物、环境和气候变化等,由此勾勒出了人工智能政治哲学的思考框架。 如果我们想要解决21世纪全球和地区最紧迫的一些问题,就必须在思考政治和思考技术之间建立对话,并追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政治技术来塑造未来?
本书作者作为一名在法学领域颇有建树的学者,对法学学位论文写作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全书分为学位论文的选题、学位论文的资料、学位论文的结构、研究方法、学术见解、优秀范文、社会责任等几个部分,适合法学专业学生学习。
无论你的课程叫什么名字--商业组织法、商业社团法或公司法,等等--本书都会对你有帮助。本书提供了所有商业组织形式的背景知识,包括普通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另外,本书强调了代理法的重要性,介绍了它的一般规则和在公司中的应用。 上述课程的中心内容,以及本书的中心内容都是公司法。本书循着企业的生命周期,从企业成立介绍到企业解散。本书虽涵盖企业理论,但重点还是介绍公司法的具体规则,其中两章内容讨论封闭公司和公众公司的特殊问题。 本书包含证券法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还介绍了公司融资。书中包含大量案例解释法律规则。
《天下 博观 旧制度与大革命》通过对大量史实的分析,揭示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内在联系。法国大革命似乎要摧毁一切旧制度,然而大革命却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继承了大部分情感、习惯、思想,一些原以为是大革命成就的制度其实是旧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作者不仅对法国大革命的起因与后果提出了一种开创性的解释之外,还提出了许多引发后来史学家和政治学家思考与探索的现象与问题。事实上,这本书写的并不是关于法国大革命的一般的历史叙述史,托克维尔在全书的前言部分就清楚地讲道: 我现在发表的这部书绝非一部法国大革命史;这样的历史已有人绘声绘色地写过,我不想再写。本书是一部关于这场大革命的研究。 拙译是: 目前出版的这本书,非写法国大革命史。该历史,早有人写得很精彩,我根本不会考虑再写。本书仅研究那场大革命。
《天下 博观 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 (*卷)》讲述的是下面的历史:曾经有一种称做"西方的"文明;这种文明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律的"制度、价值和概念;这些西方的法律制度、价值和概念被有意识地世代相传数个世纪,由此而开始形成一种"传统";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于一次"革命",它在后来数个世纪的过程中被革命周期性地打断和改造;在20世纪,西方法律传统的革命危机比历史上任何其他时期都要大,某些人相信这种危机实质上已导致了这种传统的终结。
国内付梓的关于法学理论的专著和国外译著不在少数,魏德士先生的《法理学》无疑是其中的翘楚。魏德士是德国著名的法理学家,同时也是德国著名的宪法学家、法史学家、劳动法学家和民法学家。《法理学》一书,比较系统地对法理学的基础问题、法及其功能、法的效力、方法论进行了讨论,是魏德士20多年法学研究和教育生涯的结晶。本书的文字简洁流畅、认识深刻、言辞犀利、体系严谨。翻译文字忠实原著,语言流畅,风格明快,句读之间亦见功力,表现了译者良好的语言修养与专业修养。上述种种,使得本书成为法理学著作中的经典。
本书以完整和清晰可读的形式,向我的中国读者介绍在德国流行的学术观点和与刑法总则性理论有关的司法判决,同时仔细地阐明和考虑各种赞同性和反对性的论点。
在《法律思维导论(修订版)》中,制定法规范的内容确定和推论过程,合乎逻辑地占据了较大篇幅。一方面,对基于民主合法性的法律,法律者有服从的义务;另一方面,法律者总是面临一些棘手的问题:如何 正确地 适用制定法,如何可以有责任意识地去续造制定法。
作为法律逻辑领域的经典著作,本书分为四部分:*部分为导论,作者在这一部分对于法律逻辑进行了界定和辩护,并对下文所采用的逻辑系统和方法作了交代。第二部分为总论,作者在这一部分各种现代逻辑系统的基本准则及其对于法律领域意义,包括命题演算、谓词演算、类演算、关系演算,以及定义论。第三部分为分论,交代了法律逻辑特有的论述形式,包括类比推理、反向推理、当然论证、归谬论证和各类解释性论据。第四部分来自于作者先前发表的一系列论文的规整,主旨为逻辑之于法哲学和法律科学的意义,囊括了思维法则的意义、电子数据自动化处理等。
自2009年比特币出现以来,数百种不同的 加密货币 被开发出来。这些加密货币逐渐被主要电商平台和 共享经济 所接受,并被用来处理各种业务。同时,加密货币也得到了传统零售商、制造商、慈善机构和政党组织的应用。 鉴于比特币及其他竞争性加密货币具有强烈的波动性,且对国际洗钱、庞氏骗局和非法商品与服务的跨境在线贸易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些加密货币备受大众关注。为了应对加密货币所带来的诸多争议,各国央行、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和全球行业监管机构被迫采取多方面的治理对策。除了对比特币进行正式封禁之外,这些机构还进行了多方面的努力,以将区块链的基本原理(即支撑加密货币的点对点技术)融入到广泛的数字交易交换、记录和广播之中。因此,区块链正得到广泛的应用,以支撑和扩展一系列治理活动。随着基于区块链的活动越
本书为 波斯纳文丛 中的一本,波斯纳在这部著作中讨论了许多与老人有关的法律问题,例如老人的医疗保健、老人犯罪、就业年龄歧视、老人退休金和福利以及安乐死等领域的法律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部法学的著作。 但这更是一部有一定开拓意义的社会学著作。 基于并发展了经济学家贝克尔提出的人力资本理论,波斯纳从理论上分析了一系列与老人有关的社会问题,不仅独具慧眼,而且相当犀利,有些结论具有相当广泛的政策法律寓意,有许多都具有启示。 从1999年开始,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在中国城市地区实行了多年的非常严格的 只生一个好 的国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人口的年龄构成。 因此,这本著作对于当代中国至少是一本有重要实践意义的著作。 但是,它也可以帮助我们重新理解与老龄化相关的一系列社会的和法律的
经历了六十余年的迭代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已然成为继蒸汽机、发电机与计算机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先锋力量。在生成式人工智能、超级计算机、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等新理论与新技术的强烈推动下,我们已经正式迎来了人工智能技术大爆发的新时代 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这一本来属于纯粹技术问题的新生事物将会在法律、哲学、伦理等方面对人类社会带来极大的影响和冲击,并可能产生相应的刑事犯罪风险。本书从涉生成式人工智能犯罪的分析出发,阐释了传统刑法理论在新时代所面临的巨大挑战,进而提出了刑法应对涉生成式人工智能犯罪的基本理念与具体路径。
伍德罗 巴菲尔德和乌戈 帕加洛简要介绍了与人工智能 (AI) 的设计和使用相关的法律问题,探讨了人工智能应用与人权、宪法、数据保护、刑法、侵权法和知识产权法等相关的问题,同时比较研究了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在内的多个法域的法律法规和判例法。 重点内容包括: 对可能受人工智能影响的人权和宪法问题的批判性见解; 讨论法人的概念,以及随着人工智能在智能方面的发展,法律如何应对; 介绍适用于人工智能的现行法律法规,并确定未来可能对法律提出挑战的领域。 这本高级导论非常适合对法律如何应用于人工智能感兴趣的法律和社会科学学生。它还为寻求了解这一新兴领域的法律从业者提供了有用的切入点。
法医损伤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而它所研究的对象 人体又具有难以模拟的复杂性和个体变幻的差异性。本书是第一版的修订,除了对本书进行了一些格式、文字、图片上的普遍调整以外,重点对组织损伤、颅脑损伤、钝器损伤、锐器损伤以及四章的内容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和内容上的增加,比如新增了颈部损伤和包括工具推断在内的钝器损伤的法医学鉴定两个章节,对颅骨变形的机理和刺器损伤的鉴定内容进行了较大修改,对枪弹损伤和飞机失事损伤内容等也作了某些调整等。
信义关系是在其中一方拥有权力作出影响另一方状况的自由裁量决定,以及基于适当的授权解释,授权允许被授予者管理他人事务的关系。衡平法用 忠诚 来指示一些精密的和不同的东西,敲打出词语的内容充实感,努力概括信义关系精细和复杂的一面。尽管信义义务的实质内容在法律领域内以及在一个领域内不同的案例中广泛变化,但信义义务的正式特征在所有的信义关系中依然保持不变。信义关系所体现的观念与合同类关系的标准结构完全不同,受托人之信义义务的基础和内容至少部分地反映了信托制度所独有的特殊难题。为探寻信义关系的作用机理,我们需要从比较和多学科视角探究信义法的思想文化史,从私法和公法层面分别解读信托的具体运作。
本书由三部分组成。 部分,介绍专利审查意见的基本内容,以及专利代理师答复工作的 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就审查意见中常见意见类型、引用法条进行分析,每一节由 针对理由、应对策略和案例解析3 个部分组成,其中,针对理由是指《审查 意见通知书》中,针对《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哪一条哪一款,可 能驳回本申请。应对策略是笔者根据自身经验,结合行业前辈的指点,总 结出的可能有用的方法。案例解析则是通过介绍真实案例,便于大家理解 相应兵法该如何使用,从而可以借助本书的阐述,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在 今后具体的工作环境中,形成属于每个人自己的独特答复思路。 第三部分,就审查意见中关于创造性问题的内容进行展开,创造性问题 是发明专利申请常会遇到的驳回理由,由于创造性问题的应对策略较多,为 了充分向大家介绍
凯尔森丁1960年出版的《纯粹法学说》(第二版)是规范理论的标杆性作品,也是欧陆肇始于19世纪中后期的一般法学说(法理论)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更是享誉国际学界、至今仍影响力不衰的"纯粹法学"的扛鼎之作。虽名为"第二版",但与同名的*版相比,它不仅在细节上更加论述周密,而且在体系上更加完整圆融,不仅处理了"法与自然""法与道德""法与科学""法与国家""国家与国际法""解 释"这些主题,而且发展完善了"法静态学"与"法动态学"(法秩序的阶层构造),开创了法的概念论与结构论并立的法理论传统。它所持的规范还原论、一元论的分析法理论立场,它思想观点的创见性和内在体系的连贯性,迄今为止依然极富启发,它所引发之争论同样余波未平、热度不减。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它都是进行法哲学阅读时必须翻越的一座山。
《天下 博观 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旨在对法律推理做出阐释,阐释和论证之清晰有力。它表示了一个简单的思想,尽管它广受抵制,但实则合理;它对于法学家、哲学家及所有对法律过程、人类的理性推理或实用逻辑感兴趣的读者都具有重要的价值。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一个法律案件中的论辩好或者不好?法院的判决借助于纯粹理性论辩即可得到证明,还是其证明*终取决于某些更为主观性的因素?这些问题是法理学研究的核心所在,《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对之做了全面的和批判性的检讨。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为了挽救民族危机,爱国的官僚、士大夫奔走呼号改良政治与法制,并且在风起的革命压力的推动下,促使晚清政府修订法律,使传统的法律与西方的近代法律开始衔接,揭开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序幕。在这个过程中,制定了《大清刑律》,起草了《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等新式法律,为民国时期的立法活动积累了先验。由传统法律到法律的近代化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结果,不是任何个人意志所能决定的,因而给人以启迪。 《天下 法学新经典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第四版)》较之第三版,增加了三个传统,一是 德法互补、共同为治 ;二是 立足实际,体现国情 ;三是 吏民习法,明刑弼教 ,并对第三版十五个传统在编排次序上有所调整,以更好地反映逻辑关系。此外,在 中国法律的近代转型 部分也作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