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中的变迁:再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繁体字版初版于1993年香港,是《兴盛与危机: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的续篇,2010年由法律出版社在内地初次出版。 本书延续了超稳定结构的分析假说,探讨了1840~1956年中国社会宏观结构的变迁,用超稳定结构假说来诠释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近现代史,提出超稳定结构在对外开放条件下的行为模式。
本书作者作为一名在法学领域颇有建树的学者,对法学学位论文写作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全书分为学位论文的选题、学位论文的资料、学位论文的结构、研究方法、学术见解、优秀范文、社会责任等几个部分,适合法学专业学生学习。
《天下 博观 旧制度与大革命》通过对大量史实的分析,揭示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内在联系。法国大革命似乎要摧毁一切旧制度,然而大革命却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继承了大部分情感、习惯、思想,一些原以为是大革命成就的制度其实是旧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作者不仅对法国大革命的起因与后果提出了一种开创性的解释之外,还提出了许多引发后来史学家和政治学家思考与探索的现象与问题。事实上,这本书写的并不是关于法国大革命的一般的历史叙述史,托克维尔在全书的前言部分就清楚地讲道: 我现在发表的这部书绝非一部法国大革命史;这样的历史已有人绘声绘色地写过,我不想再写。本书是一部关于这场大革命的研究。 拙译是: 目前出版的这本书,非写法国大革命史。该历史,早有人写得很精彩,我根本不会考虑再写。本书仅研究那场大革命。
法医损伤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而它所研究的对象 人体又具有难以模拟的复杂性和个体变幻的差异性。本书是第一版的修订,除了对本书进行了一些格式、文字、图片上的普遍调整以外,重点对组织损伤、颅脑损伤、钝器损伤、锐器损伤以及四章的内容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和内容上的增加,比如新增了颈部损伤和包括工具推断在内的钝器损伤的法医学鉴定两个章节,对颅骨变形的机理和刺器损伤的鉴定内容进行了较大修改,对枪弹损伤和飞机失事损伤内容等也作了某些调整等。
《天下 博观 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 (*卷)》讲述的是下面的历史:曾经有一种称做"西方的"文明;这种文明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律的"制度、价值和概念;这些西方的法律制度、价值和概念被有意识地世代相传数个世纪,由此而开始形成一种"传统";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于一次"革命",它在后来数个世纪的过程中被革命周期性地打断和改造;在20世纪,西方法律传统的革命危机比历史上任何其他时期都要大,某些人相信这种危机实质上已导致了这种传统的终结。
国内付梓的关于法学理论的专著和国外译著不在少数,魏德士先生的《法理学》无疑是其中的翘楚。魏德士是德国著名的法理学家,同时也是德国著名的宪法学家、法史学家、劳动法学家和民法学家。《法理学》一书,比较系统地对法理学的基础问题、法及其功能、法的效力、方法论进行了讨论,是魏德士20多年法学研究和教育生涯的结晶。本书的文字简洁流畅、认识深刻、言辞犀利、体系严谨。翻译文字忠实原著,语言流畅,风格明快,句读之间亦见功力,表现了译者良好的语言修养与专业修养。上述种种,使得本书成为法理学著作中的经典。
在《法律思维导论(修订版)》中,制定法规范的内容确定和推论过程,合乎逻辑地占据了较大篇幅。一方面,对基于民主合法性的法律,法律者有服从的义务;另一方面,法律者总是面临一些棘手的问题:如何 正确地 适用制定法,如何可以有责任意识地去续造制定法。
无论你的课程叫什么名字--商业组织法、商业社团法或公司法,等等--本书都会对你有帮助。本书提供了所有商业组织形式的背景知识,包括普通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另外,本书强调了代理法的重要性,介绍了它的一般规则和在公司中的应用。 上述课程的中心内容,以及本书的中心内容都是公司法。本书循着企业的生命周期,从企业成立介绍到企业解散。本书虽涵盖企业理论,但重点还是介绍公司法的具体规则,其中两章内容讨论封闭公司和公众公司的特殊问题。 本书包含证券法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还介绍了公司融资。书中包含大量案例解释法律规则。
本书以完整和清晰可读的形式,向我的中国读者介绍在德国流行的学术观点和与刑法总则性理论有关的司法判决,同时仔细地阐明和考虑各种赞同性和反对性的论点。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为了挽救民族危机,爱国的官僚、士大夫奔走呼号改良政治与法制,并且在风起的革命压力的推动下,促使晚清政府修订法律,使传统的法律与西方的近代法律开始衔接,揭开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序幕。在这个过程中,制定了《大清刑律》,起草了《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等新式法律,为民国时期的立法活动积累了先验。由传统法律到法律的近代化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结果,不是任何个人意志所能决定的,因而给人以启迪。 《天下 法学新经典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第四版)》较之第三版,增加了三个传统,一是 德法互补、共同为治 ;二是 立足实际,体现国情 ;三是 吏民习法,明刑弼教 ,并对第三版十五个传统在编排次序上有所调整,以更好地反映逻辑关系。此外,在 中国法律的近代转型 部分也作了必要的
作为法律逻辑领域的经典著作,本书分为四部分:*部分为导论,作者在这一部分对于法律逻辑进行了界定和辩护,并对下文所采用的逻辑系统和方法作了交代。第二部分为总论,作者在这一部分各种现代逻辑系统的基本准则及其对于法律领域意义,包括命题演算、谓词演算、类演算、关系演算,以及定义论。第三部分为分论,交代了法律逻辑特有的论述形式,包括类比推理、反向推理、当然论证、归谬论证和各类解释性论据。第四部分来自于作者先前发表的一系列论文的规整,主旨为逻辑之于法哲学和法律科学的意义,囊括了思维法则的意义、电子数据自动化处理等。
传统中国的司法理想,可概括为 无讼 社会。对于 鼠牙雀角 的词讼案件,州县牧令往往不愿轻易受理;为了实现 耸动 官府的意图,诉讼两造就采取 将小事闹大 的修辞技巧和行动策略。明清中国的司法构造,具有明显的科层化特征;而适用于徒罪以上案件的审转程序,能体现这一特征。审转程序,兼具慎重刑名与控制官员的双重功能。无论笞杖案件抑或徒刑以上案件,鉴于 过得乡场,过得官场 以及 摆平理顺,案结事了 的政治考量,在援引裁判规范时,司法官员大多以 情法两尽 为上佳选择。
本书为 波斯纳文丛 中的一本,波斯纳在这部著作中讨论了许多与老人有关的法律问题,例如老人的医疗保健、老人犯罪、就业年龄歧视、老人退休金和福利以及安乐死等领域的法律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部法学的著作。 但这更是一部有一定开拓意义的社会学著作。 基于并发展了经济学家贝克尔提出的人力资本理论,波斯纳从理论上分析了一系列与老人有关的社会问题,不仅独具慧眼,而且相当犀利,有些结论具有相当广泛的政策法律寓意,有许多都具有启示。 从1999年开始,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在中国城市地区实行了多年的非常严格的 只生一个好 的国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人口的年龄构成。 因此,这本著作对于当代中国至少是一本有重要实践意义的著作。 但是,它也可以帮助我们重新理解与老龄化相关的一系列社会的和法律的
信义关系是在其中一方拥有权力作出影响另一方状况的自由裁量决定,以及基于适当的授权解释,授权允许被授予者管理他人事务的关系。衡平法用 忠诚 来指示一些精密的和不同的东西,敲打出词语的内容充实感,努力概括信义关系精细和复杂的一面。尽管信义义务的实质内容在法律领域内以及在一个领域内不同的案例中广泛变化,但信义义务的正式特征在所有的信义关系中依然保持不变。信义关系所体现的观念与合同类关系的标准结构完全不同,受托人之信义义务的基础和内容至少部分地反映了信托制度所独有的特殊难题。为探寻信义关系的作用机理,我们需要从比较和多学科视角探究信义法的思想文化史,从私法和公法层面分别解读信托的具体运作。
本书收录了作者十八年(2005-2022)来的32篇书评、随笔和札记。这些篇什既是作者多年来关于法理学阅读和思索的个人记录和研究印记,也是中国中青年一代法理学人在法理学领域内寻求知识更新和智识突破的集体缩影。 本书名为 法理学的疆界 ,包括六个部分 I 法律/权利的边界 II 法学的密码 III 法哲学的智识 IV 方法论的求索 V 短札 片思 VI 阅读 写作 。顾名思义, 疆界 一意为 疆域 ,二意为 界限 。 疆域 本义为国家管辖领域,法理学的疆域指的就是法理学的管辖领域。这个管辖领域包括 法哲学 与 方法论 两大部分。 界限 则内含于疆域之内。法理学并非无所不包的法学剩余科学,它有自己独立的问题意识和研究范围,也形成了自己的 边界 和 密码 。本书的各个篇什虽然主题各异、论域极广,但它们的背后或多或少地隐藏着 疆界 这一暗线。这一暗线也体现在
《天下 博观 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旨在对法律推理做出阐释,阐释和论证之清晰有力。它表示了一个简单的思想,尽管它广受抵制,但实则合理;它对于法学家、哲学家及所有对法律过程、人类的理性推理或实用逻辑感兴趣的读者都具有重要的价值。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一个法律案件中的论辩好或者不好?法院的判决借助于纯粹理性论辩即可得到证明,还是其证明*终取决于某些更为主观性的因素?这些问题是法理学研究的核心所在,《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对之做了全面的和批判性的检讨。
本书是德国法学家拉伦茨1966年在柏林法学会所做的演讲。这是一篇驳论,它所反驳的是另一位德国法学家基尔希曼于1847年同样是在柏林法学会做的著名演讲《作为科学的法学的无价值性》。拉伦茨在本演讲中认为:法学对于法律实践而言不可或缺,同时法学也依赖于法律实践。他从解释法律、发展法律的角度对法学的必要性和作用进行了论述;同时指出,法学的研究对象并不局限于实在法,还包括法律所调整的各种生活关系,而这种研究对于立法来说同样不可或缺。
凯尔森丁1960年出版的《纯粹法学说》(第二版)是规范理论的标杆性作品,也是欧陆肇始于19世纪中后期的一般法学说(法理论)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更是享誉国际学界、至今仍影响力不衰的"纯粹法学"的扛鼎之作。虽名为"第二版",但与同名的*版相比,它不仅在细节上更加论述周密,而且在体系上更加完整圆融,不仅处理了"法与自然""法与道德""法与科学""法与国家""国家与国际法""解 释"这些主题,而且发展完善了"法静态学"与"法动态学"(法秩序的阶层构造),开创了法的概念论与结构论并立的法理论传统。它所持的规范还原论、一元论的分析法理论立场,它思想观点的创见性和内在体系的连贯性,迄今为止依然极富启发,它所引发之争论同样余波未平、热度不减。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它都是进行法哲学阅读时必须翻越的一座山。
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是北京法院的法官、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本书为北京法官审判业务丛书之一,以发掘问题、形成选题、收集资料等基础工作为切入点,详细阐述了应用法学研究和论文写作的方法论,具体包括问题发掘术、选题心动术、见解创新术、资料驾驭术、结构思考术、创造卓越术等,内容丰富,方法实用,是应用法学研究方法论的一部佳作。 专家推荐语: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作者既是应用法学研究的实践者,又是应用法学方法的思考者,殊为难得。本书文字轻松,思考深刻,角度新颖,堪称应用法学研究方法论的一篇佳作。 曹士兵(*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法学研究的伟大事业,当追逐法治中国伟大梦想,推动建设中国特色法律实践伟大工程。时代命题、实践难题,
越来越多的人类信息正遭到收集和汇聚,从互联网阅读和浏览习惯,到智能手机定位数据,从智能手环的活动和睡眠模式数据,到锁定在我们细胞内的独特基因编码.....正如脸书创始人马克 扎克伯格所说, 隐私时代已经结束 。但扎克伯格和其他宣称 隐私已死 的人是错误的。本书中,作者尼尔 理查兹指出,隐私并未死去,也不该死去,许多宣扬 隐私之死 的人其实是在寻求隐私的死亡,以便自己从中获利。本书解释了什么是隐私,提出了一个隐私定义,拆解、反驳了四个有关隐私的错误理解,并说明了为什么隐私如此重要,良好的隐私规则可以促进哪些宝贵而脆弱的基本人类价值,以及在这个很多人认为隐私已经死亡的时代,如何保护我们的隐私。
本书从三部分展现民事诉讼的基础理论及应用。部分从本体论的角度介绍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基础理论问题。第二部分从制度论的角度介绍诉的基础理论对我国民诉中立案、管辖、保全等具体制度的影响。第三部分从学习方法论的角度结合 教学案例展现如何运用诉的基础理论完成案例研习,帮助法律人掌握诉的基础理论并运用其完成个案研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践法学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会。本届学术讨论会聚焦 公正与效率 ,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为中心议题。全省法院干警积极响应、广泛参与,围绕中心议题撰写了一批有思想见地、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文章。截至收稿,三级法院共推荐优秀参评论文557 篇。经过三轮评审、层层选拔,选送出优秀论文70篇,最终在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中获奖35篇。这些论文凝聚着河南法院系统干警的学术思考和审判智慧,代表着当前河南法院学术研究最新成果。通过将这些优秀学术论文汇编成册,我们希望让更多的法院干警共享成果,充分发挥学术讨论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 智囊团 和 思想库 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