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特 雅科布斯教授是当今德国刑法学界的一座高山。他师从 目的行为论 的创始者汉斯 韦尔策尔,但并未追随其师的本体论刑法学,而是以黑格尔哲学与卢曼社会学为根基,发展出了 机能主义刑法学 ,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其所著的《刑法总论:基础和归属理论》更是德国法科学生的必*书。本书(《刑法总论:基础》)即是雅科布斯教授《刑法总论:基础和归属理论》中译本的第一卷,涵盖了德文原著第1章至第5章的内容。在本卷中,雅科布斯教授以刑罚理论作为教科书的开头,着重探讨了国家刑罚的任务,提出了影响深远的积极一般预防论,为后续从刑罚入手建构犯罪论体系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本书为张明楷老师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班上课的课堂实录。张明楷老师作为德日刑法学理论的代表学者,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在课堂上引导学生准确、透彻、清晰地运用刑法理论和法条剖析案件。 张明楷老师于2023年春季在清华法学院承担了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 刑法各论 课程,张老师在课前提出了十多个供学生选择的课题,要求学生全面收集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真实判例,从判例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炼规则,撰写出2万字左右的报告。前四次课由张老师讲授刑法适用的原则、方法与技巧,四周的讲授内容形成了本书的第一课,剩下的十一课由学生发表的主题报告、课堂提问和老师评述构成。每一节课由学生进行分析论述,再由张老师加入课堂交流,最后张老师再进行总结评析。 本书集中收录了张老师认为比较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如 二次
本书是关于侦查讯问的一本经典名著,在学界和事务部门拥有极高的声誉,是该领域的权威著作。本次翻译出版的是该著作的第五版,这一版在体系上更加系统、完整,在内容上也有大量更新。
考虑到刑事司法解释数量众多,尤其是同一司法解释中往往涉及不同种类罪名的定罪量刑和罪数等规定,司法工作者需要查阅某一罪名相关规定时可能有所遗漏,故本书将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内容拆分到各个罪名之下,以便读者办案、学习时速查。本书汇集了现行有效的刑事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重要司法文件的绝大部分内容,并按照司法实践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细分为以下板块,供读者按需查找: 1.立法修改情况:针对历次修正案、修改决定对刑法修正的情况及罪名变化情况,列出修改前的原条文及修改时间,并对新旧条文不一致的地方画波浪线标出(涉及两次修改的,*次修改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用直线,第二次修改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用波浪线),便于读者根据不同案发时间适用不同的条文。由于1997年以前发生的案件尚需立案、侦查、公诉、
本书立足于网络刑法罪名体系概述,网络时代的刑法管辖原则,网络时代共犯理论的挑战与应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法责任,信息权的刑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犯罪的刑法评价,刷单炒信的刑法评价,替换二维码取财行为的刑法评价,黄牛抢票和抢购软件的刑法评价,设置 一元木马 链接取财的刑法评价这十个专题,全面而深入探讨了网络犯罪中的总论核心问题和分论实践难题。本书的研究,体现了网络犯罪与信息刑法的前沿发展动态,其侧重从法教义学的角度分析网络犯罪与互联网刑法,不仅对基础刑法理论有所反思与发展,而且也能为司法实务提供理论指导。
本书为 刑法新青年 系列作品,是2022年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在线讲座十讲的文字实录,由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北大法宝学堂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共同出品。本书面向刑法司法适用中的核心议题,涵盖了被害人自陷风险、故意的体系地位和认定标准、过失犯中风险升高理论、重伤以下无过当规则、追诉时效的溯及力、量刑自由裁量权、功能主义刑法、民事欺诈与刑事欺诈的界分、安全生产犯罪、已公开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等十个刑法分则适用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成书之前的系列讲座的主讲人均为青年刑法学者,主持人和与谈人则邀请期刊编辑、资深教授、青年学者和律师共同参与,集合了更多国内刑法学者中的强劲、精锐力量,继续寻求最前沿的刑法理论研究与最迫切的刑法实践需求的结合,妥善回答当代中国的刑法问题,
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的衍绎因循着由事实到规范再到价值的逻辑脉络。在事实层面,人工智能蕴含的技术特征与传统犯罪相结合,促成涉人工智能犯罪的嬗变,严重威胁个人、社会乃至国家的法益。在规范层面,涉人工智能犯罪发生后必然需要刑法规范予以规制,然而传统规范在应对涉人工智能犯罪时会出现归责间隙,导致刑事责任认定困难。在价值层面,人工智能刑事风险伴随风险对策深入至刑法体系,不同的风险应对方法在试图弥补归责间隙的同时,也导致了传统责任要素变迁与刑法体系功能紊乱,风险趋向的刑法价值观由此萌生并值得警惕。本书以人工智能在规范层面诱发的归责风险为切入点,旨在通过探寻刑法应对涉人工智能犯罪归责困境的应然立场与理论方法,弥合涉人工智能犯罪归责间隙、规避刑法价值的体系性风险,并有效回应涉人工智能犯罪的
实质犯罪论(第二版)(中国当代青年法学家文库 实质刑法系列)
沈家本所著的《历代刑法考》是中国近代法史学的奠基著作。自问世一百年来,被公认为了解中华法系的书。本书在编目上充分考虑法律内容上的归整,避免有关刑事法律的内容与律令篇章混杂排列。全书分为上下两卷:上卷辑入与刑事法律有关联的篇章,《历代刑法考(下)》辑入传统律令。经过重新编排的上下两卷,内容各有倚重,分类明了。如果从法学意义上讲,“历代刑法考”的内容集中于上卷;其他,律令通考、典型朝代的律令,汉、唐、明律令制度均编入下卷。编目的重新归整,还考虑到法律不同专业读者的阅览偏好。学习研究刑法者,建议精读上卷,研习中国法律史者,可读下卷。方便各类法科读者查阅,是本次出版的简化字横排本的重要特色。
本书将刑法归责理解为确定行为的犯罪意义:作为对规范的对抗,行为的意义沟通了规范的意义与刑罚的意义。犯罪是对有责承担损害规范效力的表达,而刑罚是国家为维护规范的有效性对这种表达的 回应 。规范、规范破坏与刑罚之间表现出交流上的顺序性。但是,这不排除规范违反与刑罚默无声息的一面,以及规范默然参与刑罚的威胁。归责就是通过人的行为,使规范的有效性能够得到确定和证明。对于本书所呈现的对刑法知识和体系的思考过程,多年来作者在自己相当多的作品中已经阐述了其中某些部分,这些内容理应成为以刑罚目的为导向这一归责体系中的一部分。
1994年3月1日生效的新《法国刑法典》,取代了1810年拿破仑时代的旧《刑法典》,开启了法国刑法典的新纪元。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以及全球化的发展,犯罪呈现新的发展趋势,《法国刑法典》也在不断更新变化,无论是法律部分还是条例部分,总则部分还是分则部分都经历了多次修订,主要涉及通讯网络犯罪、涉外犯罪、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腐败犯罪、涉毒犯罪、性犯罪等等,不断增加犯罪罪名,扩大刑法管辖范围,优化刑罚配置,以适应打击新型犯罪的需要。本翻译力图以准确、简洁、易懂的语言,反映《法国刑法典》新版本的条款内容,为我国读者了解和研究外国刑法提供有益的参照。
从我国刑法立法的发展变化看, 多次 相关立法规定在近年来的修订中呈扩张趋势。这一现象并非偶然,而是社会转型期中刑事立法对社会发展需求的现实回应,是我国刑事政策不断演进以及刑法的社会治理功能调整的微观体现。综观当前学界对 多次 相关立法的理论研究,主要是围绕 多次 立法中的一种或者数种类型展开的理论探究,对于 多次 这一立法现象缺乏系统性反思。本书在梳理与剖析刑法中 多次 规定存在的立法问题与实践困境的基础上,厘清 多次 的设置机理、明晰立法原则、明确裁量规则,从而进行立法展望并提出完善司法适用的路径,有利于推进科学立法在 多次 这一立法类型中的微观贯彻。
本书从 可罚的违法性 入手,对刑民关系的传统理论予以溯源;在此基础上,以我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为指引,对 可罚的违法性理论 进行本土化续造,将刑民关系的连接点从违法性转移至法律效果,构建 法律效果论 并将其作为厘清刑民关系的基本方法;进而在消解刑民冲突和划定刑民界限两个层面上,贯彻适用 法律效果论 ,确保刑事法律效果与民事法律效果在整体法秩序中和谐共存。
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媒体不断曝光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性权利的保护问题引起了国家、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书主要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现状、犯罪特点、犯罪原因等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区别于侵犯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特点、犯罪和被害原因,决定了对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同等重要。从立法、司法和社会综合措施多维角度建构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防治网络,*化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
本书四卷本(1984-1988)是范伯格重要的、也是学术影响力非常大的著述之一。基于刑法自由主义的立场,范伯格围绕着 损害 和 侵犯 这两个关键词阐述了刑事立法应有的道德界限,超出此,则会破坏刑法的正当性。
《刑法的道德界限》共四卷,是范伯格重要的也是学术影响力*大的著作之一。此四卷虽然陆续发表于1984-1988年间,但皆为回答一个问题,即国家何以将某种行为正当地予以犯罪化?范伯格试图以一系列 限制自由原则 予以解答,以期为立法者提供具有道德合法性的立法依据。 本书《无害的不法行为》是《刑法的道德界限》第四卷。本书提出的问题是,国家能否正当地将未实际损害他人的行为视为犯罪?为此,范伯格就社区中的个人权利、剥削行为、敲诈勒索及 不法 生育等几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展开论述,对法律道德主义原则进行了周密而有力的反驳。
分则是刑法的原型,刑法分则体系的完善,不仅事关刑法学科体系的完整性、立法技术的科学化、刑法适用的准确性以及刑法学习的便利性,更体现立法对公众的价值导引。我国刑法分则正面临观念、内容和技术等多方面的重建。本书从刑法分则的特点入手,首先通过对各种犯罪分类标准的利弊分析,论证法益标准的相对合理性;然后以法益的主要类型、范围及归属为重点,系统深入地探讨犯罪分类及排序标准问题,提出构建刑法分则体系的原理、原则及规则;接着比较各主要国家的刑法分则体系,发现各自特色与共同规律;*后对中国现行刑法分则体系进行系统审视和全面梳理,找出问题,更新观念,提出相应完善建议与具体方案。本书主要有两大特色:一是全面系统研究,避免零敲碎打,顾此失彼;二是立法比较与多学科分析结合,拓宽视野、丰富内容、增强
前置行政程序规范在刑法中的 体系定位、立法方法和司法适用 三个方面呈现不同程度的问题。本书从六大章探讨前置行政程序规范的具体问题及其相应对策构建,在基础概念的界定中明确区分行政法的行政程序和刑法的前置行政程序;在规范的体系定位中提出程序性犯罪构成要件的新类型;在司法适用方法中明确区分前置行政程序规范和前置行政不法规范、前置程序型行政犯刑事违法性判断的独立性方法和前置不法型行政犯刑事违法性判断的依附性方法;构建一套前置行政程序规范独立性司法认定的基础规则。
《我国微罪体系建构研究》旨在全面考察境内外的轻(微)罪文化及相关理论,并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犯罪观念及法律体系的现实,结合国情打造中国式的微罪立法及其体系。《我国微罪体系建构研究》阐述了微罪的概念及相关范畴,提出了建构和打造中国式微罪立法及其体系的方法,全面阐述了建构微罪立法及其体系的正当性,微罪立法及其体系的实体立法,微罪实体立法的条文设计,微罪程序立法及其配套措施,最终完成《微罪法(专家意见稿)》,供学界批判和讨论,并为立法与司法机关决策提供参考。
本书是《刑法学案例教程》,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程系列丛书(共11种)之一。为达成 以案学法 的功效,各书中的每一个案例均应包括 知识要点、经典案例、思考题 三个部分。一、知识要点(注:将案例所涉及的相关重要知识点进行精要说明,侧重于从法理角度阐述。对于理论性较强的内容,应该内容饱满。实操性较强的内容,文字力求简洁、通俗、流畅,条理化,重点突出,一目了然,避免内容的重复罗嗦) 二、经典案例(注:尽量选取新的、具代表性的相关案例,以[基本案情]、[主要法律问题]、[主要法律依据]、[理论分析]等展开评述,具体要求参见《郑州大学实践型法学人才培养案例教程编写规范》) 三、思考题(注:根据案件进行提问,引发读者思考。同时也对案件所涉的知识点进行了提炼)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程系列丛书:
法典化时代的刑法立法(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