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与刑罚》是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创始人贝卡里亚的经典著作,也是刑法领域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初版于1764年,是人类历史上部对刑罪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因为其早已被所有凡研习法律的学生、学者认为是之书目,所以对其内容的任何介绍都显得是多余的。本次出版的是贝卡里亚的47章版,也是至今完善的一个版本,书中同时登载《论犯罪与刑罚》译者黄风先生所写贝卡里亚的个人传略和对其刑法思想的解读,作为国内翻译贝氏作品的权威译者,其评述对国内读者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本书共分为以下5大部分:入罪之前、 不等于不 、 寻衅滋事 、罗生门之判、你的权利。共收录罗翔教授的40余篇随笔文章,罗老师在书中通过盘点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探讨了刑法义理及其适用,盘点了丰富的法治知识与人文理念。作者笔调自省而尖锐,洋溢着责任感与人文情怀。本书不仅启蒙读者的法律思维与维权观念,更可以帮助理解刑法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刑法的启蒙(第三版)》是陈兴良教授撰写的西方刑法人物志,以在西方刑法学历史上曾经做出重大贡献的十位刑法思想家为单元,勾画出近代西方刑法思想和刑法理论的历史演变的基本线索。在这十位刑法思想家中,既有康德、黑格尔、边沁这样以哲学思想著称的学者,他们对刑法的独特论述值得关注;又有孟德斯鸠、贝卡里亚、费尔巴哈这样对于刑法学科的形成具有创始贡献的学者,他们对刑法基本观念的形成功不可没;同时还有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李斯特这样对于刑法学派的形成具有开拓功勋的学者,他们对拓展刑法学术视野居功至伟。本书以轻松活泼的笔触处理枯燥晦涩的材料,具有可读性与启迪性。
本书收录刑法及立法解释的标准文本,方便广大读者学习、了解刑法方面的规定。
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以经遍及犯罪论、刑罚论与许多具体犯罪的各个方面,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之争可以将刑法理论研究引向深入。《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对刑法价值论进行了细致分析,结合刑法规范、刑法案件等内容对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进行了对比论证。作者的基本观点是:刑法的目的不是保护社会伦理秩序,也不是维护规范的效力,而是保护法益。《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贯彻了张明楷教授一贯的思辨文风,使一本部门法著作具有了极强的法学理论价值,值得每一个对刑法有兴趣的读者阅读。
原著作者佐伯教授基于其对犯罪论体系性构架的理解,依次选取构架此体系的每一个节点上*为核心也即刑法解释中*有争议的课题展开讨论。采用初学者也能够理解的方式,对错综复杂的观点及其表达出来的思维方式进行了条分缕析的总结和剖析,在日本刑法学文献中堪称 真佛只说家常话 的典范。并且,在讨论过程中,佐伯教授以当今日本有判例支持、有学者坚持采用的观点为讨论对象,在论述中不断地展现出不同观点和思维方式之间的对抗和碰撞,如绝顶高手华山论剑。琳琅满目的招式加之十足的对抗性也增加刑法学习和思考的乐趣。
《刑事错案评析》中汇集的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罪名的48个错案案例,多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我国发生,且经过法院一审判决有罪后该有罪判决又被推翻的刑事案件。这48个错案的案情是复杂的、情景化的,反映的致错因素也是多样的,既可能是刑事诉讼主体方面的问题,也可能是刑事诉讼制度方面的问题,甚至可能隐含着社会环境方面的问题。但无论是导致刑事错案的主体因素,还是环境因素,*终都要通过证据来影响案件的处理决定。因此,导致刑事错案的证据因素是我们关注的焦点。事实上,这48个错案案例无一不蕴涵着*国刑事证据制度亟待改革或完善的诸多问题,有的反映了侦查人员在取证环节存在的问题,有的反映了诉讼双方在举证环节存在的问题,有的反映了诉讼双方在质证环节存在的问题,有的反映了审判人员在认证环节存在的问题,还有
刑法学的目标是解决各种实务难题、关注苍生疾苦;刑法学者不应当像蜘蛛一样在建构纷繁复杂的 体系之网 中孤芳自赏!本书对我国法院实际处理的大量案件进行反思和评价,熔前沿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于一炉,竭力缩小理论和实务之间的差距。全书各章均开门见山地列出研讨案例,然后进行深度研习。本书的特色是:(1)在解释论上,强调对具体问题的解决必须在刑法学体系性理论中找到位置,平衡好 问题的思考 和 体系的思考 之间的关系,并尽可能展示解释和思考的过程;(2)在刑法基本立场上,主张具有建设性的 行为导向 的刑法观,并积极与结果本位刑法观 对话 ,强调发挥刑法的积极一般预防功能;(3)在目标上,追求刑法理论的一贯性与具体案件处理的可接受性之间的相互协调,通过对一个个具体问题的思考来点滴推进刑法学发展,同时促进
国歌法于2017年9月1日下午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歌法与国旗法、国徽法一道,以国家立法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这部法律为保证国歌奏唱和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的礼仪规范,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以及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加强国歌宣传教育,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
本书共分为以下5大部分:入罪之前、“不等于不”、“寻衅滋事”、罗生门之判、你的权利。共收录罗翔教授的40余篇随笔文章,罗老师在书中通过盘点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探讨了刑法义理及其适用,盘点了丰富的法治知识与人文理念。作者笔调自省而尖锐,洋溢着责任感与人文情怀。本书不仅启蒙读者的法律思维与维权观念,更可以帮助理解刑法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论犯罪与刑罚》是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 贝卡里亚创作的法学著作,1764年首次出版。 《论犯罪与刑罚》揭露了旧的刑事司法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依据人性论和功利主义的哲学观点分析了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明确提出了后来为现代刑法制度所确立的刑法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原则,首次阐述了为现代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思想。《论犯罪与刑罚》明晰而系统地论述犯罪与刑罚问题,在刑法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世界各国的刑事法的理论和实践,都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罪刑法定主义是我持续关注的一个课题。本书的三部分内容是我在不同阶段对罪刑法定主义思考的成果。篇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法理解读,虽然平铺直叙,不见波澜,但以体系性的叙述展示罪刑法定主义的一般精神。第二篇写于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是为罪刑法定主义立法化而摇旗呐喊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为题,发表在1996年《法学研究》第5期,是我个人为满意的一篇论文。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法理阐述,围绕罪刑法定主义,贯通古今、外以及立法与司法等数个向度,’使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原理在相当的广度与深度上得以展开。第三篇是在实现罪刑法定的立法化以后,对罪刑法定的司法化的关注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司法化研究》为题,发表在《法律科学》2005年第4期。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现实阐述,结合有关案例和素材对
松泽伸教授的《机能主义刑法学理论 丹麦刑法学思想》尝试参考丹麦的机能主义、经验主义刑法学,思考日本的刑法学,构建新机能主义刑法学方法论。主要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以 丹麦刑法及其机能主义 为题,概观丹麦法学的基础,介绍丹麦刑法学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首先,概括论述研究的目的和构成,机能主义与经验主义的概念以及迄今为止丹麦刑法学的研究状况。其次,介绍丹麦刑法与刑事司法的发展。最后,论述丹麦刑法的解释论与法政策,明确丹麦刑法学的基本构造与特色以及刑法学政策的特点。第二部分以 新机能主义刑法学的构想 为题,借鉴丹麦相关内容的基础上,与日本机能主义刑法学进行比较的同时,探讨丹麦机能主义方法论适用于日本的可能性。具体内容如下:首先,回顾一直以来日本机能主义刑法学的发展,指出其中存在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