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内容简介: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一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实施的与自身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典型表现形式之一,在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权力异化和失控现象。腐败是权力异化的表现,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权力腐败的表现。 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与其他类型的犯罪相比,具有某种特定性,因此其社会危害性,特别是对国家政权机关的危害和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危害甚于一般刑事案件。有鉴于此,古今中外各个国家莫不对官员滥用职权犯罪在立法、司法及犯罪的预防等方面予以特殊规定和处置。我国古代就有不少关于官员滥用职权犯罪惩治的规定,在唐代的《唐律》中规定得相当详细,如对官吏犯赃
在国外(地区),渎职罪属于较早的刑事立法范畴,不同国家刑法对渎职罪的规定各具特色,且都面临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入的问题。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等九章在原刑法第八章的基础上进行了增订、补充,将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中关于渎职罪的有关规定吸纳进来,使其内容大为充实。但不足的是,罪名过于零散,缺乏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因而在理论上有待更进一步深入研究。我们在对我国刑法中的渎职罪的有关理论进行探讨与研究的同时,尽可能地收集了大陆以外地区及国外(地区)渎职犯罪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对渎职罪的概念、立法例、构成特征、犯罪形态、处罚以及具代表性的个罪做了一些探讨,从完善我国渎职罪立法的角度出发,对中外(地区)刑法中的上述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以期有所借鉴。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内容简介: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一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实施的与自身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典型表现形式之一,在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权力异化和失控现象。腐败是权力异化的表现,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权力腐败的表现。 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与其他类型的犯罪相比,具有某种特定性,因此其社会危害性,特别是对国家政权机关的危害和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危害甚于一般刑事案件。有鉴于此,古今中外各个国家莫不对官员滥用职权犯罪在立法、司法及犯罪的预防等方面予以特殊规定和处置。我国古代就有不少关于官员滥用职权犯罪惩治的规定,在唐代的《唐律》中规定得相当详细,如对官吏犯赃
作者从实用性入手,设身处地地品味一个司法实务人员需要什么样的书,把满足司法实务工作者的需要作为标准,着力解决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使读者从这本书中能够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答案,这是作者的个追求;第二,作者选择了新。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的立法在创新、司法实践在创新,新罪名、新类型的犯罪也在不断出现,把握一个新字,把新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立案标准原原本本地诠释给读者、系统地告诉读者,满足读者渴望学习新法律、司法解释和立案标准的需要。第三,作者选择了准确。在关键问题的诠释上,力求做到每一句话都有依据,都能够在法律、司法解释和立案标准中找到出处。也只有做到了准,才能提升这本书的性。第四,作者选择了开放性。对一些有争论的问题,作者力求列出主要的代表观点,将它们全面地
在国外(地区),渎职罪属于较早的刑事立法范畴,不同国家刑法对渎职罪的规定各具特色,且都面临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入的问题。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等九章在原刑法第八章的基础上进行了增订、补充,将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中关于渎职罪的有关规定吸纳进来,使其内容大为充实。但不足的是,罪名过于零散,缺乏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因而在理论上有待更进一步深入研究。我们在对我国刑法中的渎职罪的有关理论进行探讨与研究的同时,尽可能地收集了大陆以外地区及国外(地区)渎职犯罪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对渎职罪的概念、立法例、构成特征、犯罪形态、处罚以及具代表性的个罪做了一些探讨,从完善我国渎职罪立法的角度出发,对中外(地区)刑法中的上述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以期有所借鉴。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内容简介: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一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实施的与自身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典型表现形式之一,在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权力异化和失控现象。腐败是权力异化的表现,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权力腐败的表现。 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与其他类型的犯罪相比,具有某种特定性,因此其社会危害性,特别是对国家政权机关的危害和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危害甚于一般刑事案件。有鉴于此,古今中外各个国家莫不对官员滥用职权犯罪在立法、司法及犯罪的预防等方面予以特殊规定和处置。我国古代就有不少关于官员滥用职权犯罪惩治的规定,在唐代的《唐律》中规定得相当详细,如对官吏犯赃
本书以控制论为研究工具,运用逻辑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从社会学、法治学、犯罪学、心理学的角度,对职务犯罪控制进行了多方面的理论思考。作者指出职务犯罪的本质是以力的异化,实施职务犯罪控制具有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并提炼出职务犯罪控制的概念及所具有的主体国家性、动作制权性、手段系统性、发展阶段性和依据法制性的特征。根据我国职务犯罪的现状,提出应侧重从社会因素和个体心理因素两方面研究导致职务犯罪产生的基本因素。作者结合古今中外控制职务犯罪的措施归纳了中国古代控制职务犯罪的五种方式,总结了应从中吸取的四个方面的教训,分析了世界各国(地区)控制职务犯罪的六种模式。在以上论述、归纳的基础上,强调指出应从预防控制、制度规范、控制、道德文化控制和司法惩治四个方面构建我国职务犯罪控制体系。
贪污、贿赂犯罪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是腐蚀社会肌体的毒瘤。近年来,党中央始终把反腐倡廉视为"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经济发展,关系到我们党的生死存亡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安危成败"的大问题,明确提出要加强法制建设,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做坚决的斗争。修订后的刑法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规定为专章,为有效地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在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方面检察机关肩负着神圣的使命,承载着人民的厚望;广大反贪干警在反腐斗争中烙尽职守,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务犯罪也呈现出新的变化和特点:大案要案呈上升趋势,犯罪领域更加集中,犯罪方法和手段更为隐蔽,所有这些都给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内容简介: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一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实施的与自身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典型表现形式之一,在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权力异化和失控现象。腐败是权力异化的表现,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权力腐败的表现。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与其他类型的犯罪相比,具有某种特定性,因此其社会危害性,特别是对国家政权机关的危害和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危害甚于一般刑事案件。有鉴于此,古今中外各个国家莫不对官员滥用职权犯罪在立法、司法及犯罪的预防等方面予以特殊规定和处置。我国古代就有不少关于官员滥用职权犯罪惩治的规定,在唐代的《唐律》中规定得相当详细,如对官吏犯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