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不作为犯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刑法以作为形式规定的犯罪。由于行为人不积极救助法益或者不阻止犯罪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因此各国在司法实务中均将不作为犯纳入刑法调整范围,但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并未在刑法总则中明文设置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条款。因此,如何合理限定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处罚范围,成为重要课题。 本书是围绕不真正不作为犯展开系统的教义学研究的著作,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分析,指出目前我国不真正不作为犯研究的问题所在,提出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主张,并结合实践中不作为引发的刑事责任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于促进刑法学理论的深入发展,将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同时,深入研究不作为犯罪的共犯问题、缺陷产品的刑事责任等问题,对于解决司法
本书聚焦政府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实现问题,围绕政府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实现本体、理论基础、实现原则、实现要件、实现过程、实现现状、实现对策等展开专题研究。本书所作研究,不但有助于对深化政府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及其实现问题的认识提供较为系统的理论引导,促进相关学术理论研究的更新与发展,而且对促进相关国家机关建立、完善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及其实现机制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指导思想,批判地借鉴和吸收我国古代、近代和外国刑法典中的立法经验和思想观点,参考已有的理论成果,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基本理论展开全面系统的研究,并力求能够为司法实务提供参考或者指导。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本文将主要采用以下不同的研究方法:一是历史的方法。通过对中国古代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立法与司法的研究,总结出我国古代对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立法状况与立法特点,并从中可以借鉴一些对现实立法和司法具有价值的法律经验。二是比较的方法。利用比较的方法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进行研究,有利于开拓研究的视野,增进对他国(地区)关于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方面立法规定的了解和掌握,并从中剖析是非优劣,评述利弊得失,吸取域外法律文化的精华,从而更好地获得对司法
本书对1997年刑法与200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中的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等11个玩忽职守犯罪的罪名进行了全面、系统地研究。 在结构体系上共分为十二章,除章为玩忽职守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外,其余各章均是以具体的玩忽职守犯罪的罪名作为对象、重点研究这些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罪与非罪的界定、罪与罪的界定以及刑事责任等方面的认定与处理问题。 全书在写作方式上,既依据刑法和条款及其司法解释的基本规定,又紧密联系司法实践中的有关案例与问题。 本书作为一部完整研究玩忽职守犯罪的专著,对丰富我国刑法分则理论,以及司法人员正确处理玩忽职守犯罪的相关案件,具有诸多积极价值与参考作用。
《职务犯罪重点疑难精解》立足于刑事司法实践,以刑法的法益保护为核心,综合运用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对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等各章中职务犯罪的重点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详细的论述。在《职务犯罪重点疑难精解》中,作者力图准确阐明刑法规范的意义,尽量不涉及刑法立法评价;摒弃对构成要件机械的“四要件”式的形式分析,重视对实质问题的梳理与论证;拜托纯粹文义解释的约束,侧重目的的解释和体系解释。鲜明地体现了突出事迹问题与注重理论高度相结合的特点。
????杜国伟编著的《指引办案思路的新型工具书8·刑事典型疑难问题适用指导与参考:渎职罪卷》紧密结合各地司法实践,归纳提炼出百余个司法典型疑难问题并作出精准解析,同时附以具有权威性的指导、参考案例对同类案件的案情、诉辩情况、裁判结果、裁判理由等核心要素加以介绍,以帮助读者寻求破解疑难问题的办案思路、标准和尺度。本书还提供了各类型纠纷全面、准确的办案依据。本书所提炼的法律适用问题凸显典型性、疑难性,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参考性,特别适合公检法人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