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内容包括:上篇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中篇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下篇 其他妨害风化犯罪。
新中国刑法学在建国初期创建之后,虽然曾因政治运动出现过一段时间的停滞,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复苏,并逐步走上繁荣发展的道路。尤其是晚近20年来,刑法学研究更是突飞猛进,成果迭出,成绩斐然,从而成为公认的我国法学领域为发达的主要学科之一。在新中国刑法学创建以来的50多年间,共出版著作近3000部,发表论文数万篇。面对如此丰硕的研究成果,总结其成就,反思其得失,从而为刑法学的进一步开拓发展提供导向,显得异常迫切。这就需要加强对数十年来刑法学研究成果的系统整理,将体现刑法学发展和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从发表在数以百计的报刊和文集上的浩如烟海的论文中精选出来,按照专题汇编成册,从而为今人的研究、学习提供了便利,也为后人保留了有代表性的研究资料。
本书在结构体系上由十章组成。章与第二章分别阐述了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及其演变,以及寻衅滋事罪与"流氓罪"的关系问题。第三章至第六章基本上围绕寻衅滋事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等构成要件,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展开论述。第七章是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定性问题,主要探讨了"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是否包括致人重伤、死亡;行为人单独与共犯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定性等问题,并提出了行为人单独或共犯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定性的解决方案。第八章探讨了寻衅滋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哄抢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等罪的界定问题。第九章探讨了寻衅滋事罪作为"口袋罪"的立法与司法价值问题,针对学界的
现代化的国家是法治国柬。现代文明的社会是法治社会。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及其贯彻,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至关重要。毋庸置疑,现代刑事法治在现代化法治国家中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而刑事法律学科也相应地为国家所重视,成为公认的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发展、繁荣为显著的主要法学学科领域之一,并被首批纳入建设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之规划。在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刑事法学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以更为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是以刑事法律学科为研究领域的国家重点学术研究机构,系19四年12月首批建立的15个*黄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学科的部分专家学者为
本书所论及的扰乱公共秩序罪,在章节设置和体系编排上,充分尊重中国新刑法典对于此类犯罪的法第设置规律和逻辑排列结构,在对扰乱公共秩序罪作为类罪的共性特征加以中肯的分析和概括之后,依据法条顺序对中国现行刑法典中所设置的35种扰乱公共秩序界的具体罪种从构成特征、司法认定、刑罚适用三个基本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和论述,并注重穿插和分析、引用现有*词法判例,以期在充分探求立法原有和思考司法疑点、难点的基础上,为刑事司法实务机关提供较为可信、可行的定罪与量刑方面的参考性意见,并同时希望能为刑法理论界所认同。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我国刑法中*的类罪之一,它所涉及的内容广泛,与社会生活的方面相关。我国现行刑法对1979年刑法关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规定作了重大的补充,修改和调整,增设了一些新的犯罪,变动了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修改了某些犯罪的法定刑;调整了某些具体犯罪的归类。这些补充,修改和调整引出了为数众多的新问题,加之原有的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使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成来一类有着大量新问题和疑难问题需要研究的犯罪。现行刑法颁布施行后,虽然对妨害社会物理秩序罪进行研究的不乏其人,成果也比较丰硕,但现有的研究成果或者是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某种具体犯罪有关,或者是与这为犯罪中的某一方面的犯罪即某节犯罪相联,全面,系统,深入研究这类犯罪的成果迄今尚付诸阙如,这不能不说是刑法理论研究上的一个缺
本书在体例上采取分上下两编、编下调章的形式。上编专题研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下编专题研究“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理念与实务问题,既保持上、下两编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又保持全书整体统一连贯性。 本书力图体现“实用”特色,侧重对妨害风化犯罪具体罪的构成特征、司法认定、重点疑难问题及刑罚适用等内容的实务研究,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分析,力求准确阐明刑法条文的立法本意。同时,结合学术争鸣,借鉴、汲取理论研究成果,对妨害风化犯罪中各种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讨,以期对刑法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毒品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是以毒品犯罪为主题的学术论著。该书的共分为七章,分别为:章毒品犯罪概述;第二章妨害毒品管制秩序的犯罪;第三章妨害禁毒司法活动的犯罪;第四章妨害毒品前体物、毒品原植物及其种子、幼苗管制秩序的犯罪;第五章侵犯公民身心健康权利的毒品犯罪;第六章无被害人的毒品犯罪;第七章毒品犯罪的国际刑法适用。
现代化的国家是法治国家。现代文明的社会是法治社会。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及其贯彻,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至关重要。毋庸置疑,现代刑事法治在现代化法治国家中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因而刑事法律学科也相应地为国家所重视,成为公认的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发展、繁荣为显著的主要法学学科领域之一,并被首批纳入建设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之规划。在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刑事法学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以更为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是以刑事法律学科为研究领域的国家重点学术研究机器人构,糸1999年12月首批建立的15个*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学科的部分专家学
新刑法从1997年10月1日实施以来,给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都提出了许多新问题。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在定罪与量刑两方面。因为定罪与量刑是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适用刑罚的活动,它是整个刑事司法活所要解决的两个根本问题,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改革开放,保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认真学习新刑法,提高刑事司法人员的素质,做到定罪准确、量刑恰当,是提高办案质量的根本保证,也是刑法理论界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 基于上述考虑,并从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相结合的原则出发,人民法院出版社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守、公安部等单位的教授、博士、共同编写一套《定罪与量刑》丛书,力图奉献给读者一套全面、系统、详细、有
本书着眼于毒品及毒品犯罪的现状,顾及中国大陆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毒品犯罪、刑罚惩治体系及彼此的异同,力图以现实存在的司法困惑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在服务司法实践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同时,探讨当前理论界有关毒品犯罪的宏观问题、理论问题,并充分考虑到毒品犯罪的发展趋势,对于理论上可能发生和逻辑上可能存在的司法盲区也进行恰如其分的研讨,以在增强本书司法实用性的同时,使本书兼具较强的理论性和前瞻性。
新中国刑法学在建国初期创建之后,虽然曾因政治运动出现过一段时间的停滞,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复苏,并逐步走上繁荣发展的道路。尤其是晚近20年来,刑法学研究更是突飞猛进,成果迭出,成绩斐然,从而成为公认的我国法学领域最为发达的主要学科之一。在新中国刑法学创建以来的50多年间,共出版著作近3000部,发表论文数万篇。面对如此丰硕的研究成果,总结其成就,反思其得失,从而为刑法学的进一步开拓发展提供导向,显得异常迫切。这就需要加强对数十年来刑法学研究成果的系统整理,将体现刑法学发展和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从发表在数以百计的报刊和文集上的浩如烟海的论文中精选出来,按照专题汇编成册,从而为今人的研究、学习提供了便利,也为后人保留了有代表性的研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