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第三方支台为研究对象,关注其犯罪引起的刑事责任问题,旨在构建第三方支台“总—分”式刑事责任体系。本书首先指出了第三方支台犯罪面临的刑事责任问题,梳理了外规范治理的现状。其次,界定了第三方支台的性质,并明确了其在网络服务和网络管理视角下的角色定位。再次,确立了第三方支台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理论根据和主客观依据。以此为基础,构建并完善了第三方支台以作为方式实行犯罪、实施具有帮助行为性质的犯罪以及不履行管理义务的不作为犯罪的刑事责任。
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的我国治理金融犯罪的实践,从政策和模式上都选择了金融管理本位主义,而现在应该转向金融交易本位主义了。为此,需要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与《金融诈骗罪》的立法模式改为《破坏金融交易秩序罪》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模式,需要从国有金融机构保护主义转向平等保护主义。与此相适应,应当摒弃单一刑事主义,而采取综合治理主义。当务之急是对交易型金融犯罪的刑事政策和治理模式从严苛转向宽和,从消极预防转向积极预防。
本书是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展开的调查研究。该调研课题既是北京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也是该院受北京市法学会委托承担的一项重点课题。通过精选材料、严谨分析、科学论证所形成的调研报告,内容分为十多个章节,分析定义特征,归纳当下现状,剖析高发原因,揭示警示问题,详解具体罪名,研讨法律问题,总结有效经验,提出治理对策,全面、真实、清晰地分析了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整体情况和重点问题。
本书是一部勾勒西方自启蒙运动开始到二战之后刑法思想发展轨迹的著作,以西方不同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刑法学者为写作对象。
发票犯罪是我国现行刑法中一个错综复杂的罪群。关于发票犯罪长期存在理论探讨上的分歧与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难以通过刑法解释的途径得以解决,再加上二十年来发票犯罪持续高发的严峻现实,需要我们转换思路,从刑事立法的角度,对发票犯罪进行梳理分析。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在回顾总结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发票犯罪在刑法理论上的分歧与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为出发点,采用系统论法学研究方法,对我国刑法中的发票犯罪立法展开全方位的体系性研究,以期为相关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提供新的思考。发票作为一种常见的商品购销凭证,是交易活动发生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财务报销的原始依据,也是企业进行税务核算的凭据,影响到应纳税额的计算。在我国1979年《刑法》中,没有设置专门的发票犯罪罪名,对于针对发票的犯罪,主要是通过“伪
发票犯罪是我国现行刑法中一个错综复杂的罪群。关于发票犯罪长期存在理论探讨上的分歧与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难以通过刑法解释的途径得以解决,再加上二十年来发票犯罪持续高发的严峻现实,需要我们转换思路,从刑事立法的角度,对发票犯罪进行梳理分析。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在回顾总结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发票犯罪在刑法理论上的分歧与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为出发点,采用系统论法学研究方法,对我国刑法中的发票犯罪立法展开全方位的体系性研究,以期为相关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提供新的思考。 发票作为一种常见的商品购销凭证,是交易活动发生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财务报销的原始依据,也是企业进行税务核算的凭据,影响到应纳税额的计算。在我国1979年《刑法》中,没有设置专门的发票犯罪罪名,对于针对发票的犯罪,主要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