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是指行为人侵犯刑法所保护的个人法益,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这一犯罪分类方法是在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对犯罪所进行的分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于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建立标准与结构同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分则体系的建立标准与结构有所不同,因此虽然本书所研究的体系的建立标准及其结构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建立标准及其结构在表面上是一致的,但究其实质内容而言,则有相当大的区别。这是因为,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侵犯个人法益犯罪的具体内容与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侵犯个人法益犯罪的具体内容有很大差异。本书在研究的内容上,将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分为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概述和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分述两编。
我国的保险纠纷主要体现为保险合同纠纷,因此本书的内容主要涉及保险合同纠纷解决的法律指导,分为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根据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各自的特点分别专章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涉及死亡保险合同的限制、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等;财产保险合同涉及保险标的的转让、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代位求偿权、责任保险等。本书还针对2009年《保险法》修改的内容进行了案例探讨,主要涉及: 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规范保险格式条款;规范保险人理赔的程序和时限;确定保险标的转让时财产保险合同效力;对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利益予以特别保护。对于上述保险合同的主要法律问题,本书分为四章进行了阐释。
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是指行为人侵犯刑法所保护的个人法益,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这一犯罪分类方法是在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对犯罪所进行的分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于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建立标准与结构同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分则体系的建立标准与结构有所不同,因此虽然本书所研究的体系的建立标准及其结构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建立标准及其结构在表面上是一致的,但究其实质内容而言,则有相当大的区别。这是因为,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侵犯个人法益犯罪的具体内容与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侵犯个人法益犯罪的具体内容有很大差异。本书在研究的内容上,将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分为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概述和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分述两编。
本选题按照《刑法》总则、分则的法条顺序,针对《刑法》分则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下各具体罪名在司法实践中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全面讲解。本选题对该类罪名涉及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犯罪概念、犯罪形态、共同犯罪、自首与立功、刑罚的具体适用及追诉时效等《刑法》总则问题和该类罪具体罪名及其相关从重、加重处罚情节认定等《刑法》分则问题进行了归纳。 本选题将司法实践中发生的有代表性的问题作为专题,在每一专题下设置 裁判规则 和 规则适用 两个部分。其中, 裁判规则 部分以总结、概括某一问题的法律适用规则为主,旨在为解决类似问题作出清晰指引; 规则适用 部分详细阐释规则背后的理论支撑及法律依据,让读者在 知其然 的同时 知其所以然 。在此基础上,本书选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以及作者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
《绑架犯罪及防治对策》是我和盛志豪主持的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五”规划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经过课题组成员的共同努力,历时两年多的时间,完成了这部专门研究和探讨“绑架犯罪”问题的论著,取得了阶段性的研究成果。研究工作中所碰到的困难与艰辛难以言表。书稿完成后,总算有一个交代,多少感到有一些欣慰。应该说,选择“绑架犯罪”这个课题作为研究内容与方向,并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司法实践中所碰到或看到的形形色色的绑架犯罪案件吸引了我们。绑架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的暴力犯罪,行为人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工具劫持人质,勒索钱财或出于其他的目的,对被绑架人进行残忍的折磨与迫害,而且往往要杀害被绑架人或者以杀害被绑架A为威胁,遇有警察围捕,往往以人质的生命为要挟,公然持枪、持爆炸
《绑架犯罪及防治对策》是我和盛志豪主持的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五”规划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经过课题组成员的共同努力,历时两年多的时间,完成了这部专门研究和探讨“绑架犯罪”问题的论著,取得了阶段性的研究成果。研究工作中所碰到的困难与艰辛难以言表。书稿完成后,总算有一个交代,多少感到有一些欣慰。应该说,选择“绑架犯罪”这个课题作为研究内容与方向,并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司法实践中所碰到或看到的形形色色的绑架犯罪案件吸引了我们。绑架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的暴力犯罪,行为人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工具劫持人质,勒索钱财或出于其他的目的,对被绑架人进行残忍的折磨与迫害,而且往往要杀害被绑架人或者以杀害被绑架A为威胁,遇有警察围捕,往往以人质的生命为要挟,公然持枪、持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