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仅是解决纠纷的工具,更是人们安身立命、幸福生活、科学发展的保障。 为解决农民朋友学法、找法、用法的困惑与不便,编辑出版了这套“新农村法律点睛大全”。这套丛书具有以下五大特色与亮点: 1.系统:规划出版54册,全面收录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2.便捷:以手册方式编写,方便农民朋友快速查找自己需要的法律条文解释。 3.问答:以问答方式逐条释义法条,便于农民朋友聚焦欲知的法律问题。 4.案例:在法条释义之后对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小案例进行简析,为读者实际应用法律提供示范。 5.咨询:读者可登录点睛网进行法律咨询或委托点睛网法务人员代聘律师。
本书为“教你打官司丛书”之一。书中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运用简明通俗的语言、根据*的法律规范深入浅出地解说公证与律师事务法的法律问题。每个案例都由“事情是这样的”、“律师专线”、“法律规范”和“专家释惑”四个部分构成。其中“事情是这样的”旨在简要介绍法律问题的事实背景;“律师专线”是从律师实务的角度指明所涉法律问题,判断问题处理得对错与否,为当事人妥善解决此类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技巧;“法律规范”是摘录与案件有关的核心法条,为读者指明解决问题所援引的法律依据;“专家释惑”则是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更专业的阐释与介绍。有些案例还附有“联系本案”的内容,为读者防范或处理相关问题进行提醒。
本书为拙著民法物权第二册,包括用益物权及占有。占有部分原系单独成册,因涉及物权基本制度,篇幅较多。用益物权部分则属新增,偏重于分析各种用益物权的法律结构,论述实务上重要争议问题,并探究用益物权的发展与台湾社会变迁的关联。本书出版承蒙程明仁先生协助校对。林清贤先生本其多年来支持的盛情,负责校阅全书,提供新的法令资料及改进意见,并致诚挚谢忱。
本书力图从大清民律草案、民国民律草案及民国时期民法典、民法通则、担保法一路走来的中国物权法立法及比较法的角度,来解说中国的物权法。中国目前的物权法规则漏洞、含混之处不少,因此,本书不仅注重介绍中国目前的实定法,还力图展望相关规则的未来演进。本书结合实务及实定法进行解说,尽量避免纯粹的学术讨论。每章之后均附思考题及推荐阅读文献,帮助学习。
公私法接轨的问题在国外早已引起学者的研究。但当下中国民法学界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均没有对物权法中的公私法接轨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的论著。对于物权法领域中公私法接轨问题的研究,在我国基本上还处于待开垦的阶段,本书出版会及时填补这一空白。 《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接轨问题研究》将依据公私法关系的一般原理,界定有关物权的公私法规范的界限,厘清物权制度在不同层次上的法律构造及其意义。据此,希望为公私法的体系化、合理化在物权法领域的实现,提供有说服力的论据。 在实践中,针对我国《物权法》及其他被公法工具化的物权制度,有效界定其规范属性和转化机制,完全可以为司法实践、相关立法提供指导。 《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接轨问题研究》为我们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合作项目《罗马法宇共同法》丛书的项目之一。
2008年8月15-16日,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省民商法重点学科于蓬莱泉盛宾馆成功举办了“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研究”研讨会。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研究所、实务界的四十余位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收到与会论文23篇。 不动产征收问题既是一个公法问题,也是一个私法问题,是一个法学内部学科边际交叉的问题。为此,本次研讨会邀请的与会代表,既有来自公法学界的学人,也有来自私法学界的学人,旨在体现公、私法的交融与对话。 本次研讨会论题集中,学者们围绕“不动产征收”这一专题展开了既广且深、富有成效的讨论。如学者们深入研讨了财产权的宪法保障与限制问题、不动产征收的立法模式问题、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公益征收的程序问题、公益征收的补偿问题等。在讨论中,学者们就我国当下不动产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解决对策等进行
本书共分八章,章对优先购买权的历史渊源以及国内外的立法情况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优先购买权是一种具有历史传统的法律制度,在我国古代即已出现并得到广泛践行,在国外亦有很多相应的规定。第二章对优先购买权的性质理论以及立法思想进行了反思。第三章与第四章对优先购买权具体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五章对特殊情况下的优先购买权进行了探讨。第六章对优先购买权的立法情况进行批评。第七章利用法经济学的基本理念,对全面性先购买权制度进行全面分析。第八章对全书进行了总结。
全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轴心,将散见于不同法律法规之中、但反映的是同一个法律问题的若干关联规定,予以整理、集合,使读者能方便地一次性查找到与问题直接相关的常用法条。而不必辗转于不同法规文件。 本书是关于结合“物权法”的工具书,具体包括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额抵押权、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相邻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财产权利的取得与权利的变更、消灭、保护是财产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主体制度、许可制度、财务制度、票据制度、合同制度、继承制度等是保护财产权稳定与有效的基本法律制度。本书以辞书的形式,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对与财产相关的各类法律制度进行了详细解说,使读者能够从中了解到财产维权的相关知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目前已有61种之多,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2011年3月基于市场需求推出第二版批,2012年6月推出第二版第二批,2013年10月推出第二版第三批。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
紧扣需要:用丰富案例和疑难解答,帮读者轻松掌握纠纷解决法律知识。文本标准:所收录的文件皆为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等正式文件。并标明公布文号及实施日期。内容实用:由专业人士精心编辑。通过图表、应用脚注等方式为纠纷解决提供全方位信息。 快捷有效:实用附录和图书内容完美搭配,有效避免读者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走弯路。 后续互动:如有疑惑欢迎与我们联系,实现读编互动。
《德国民法典》的精华在于设立总则编,总则编中卓越的成就在于创立法律行为制度,法律行为制度中突出的成就在于创立物权行为理论,而物权行为理论中精深、抽象、玄妙之处在于其无因性。德国比较法学家茨威格特和克茨称其为"德意志法系的典型特征"。可以说,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是德国法的*成就,也是民法学界争议多、*的问题之一。争议的意义已超越了该理论本身,从民事理论建设方面,对它的深入研究不仅标志着中国物权法理论的成熟,而且将深刻影响我们对于德国法系民法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从民事制度建设方面,它关系到中国物权法许多具体制度的设计,而且关系到包括债权法在内的其他制度乃至于整个民法典的体系和制度的设计,只有正确解决了*抽象性的物权行为无因性问题,才能解决诸 如物权变动规则和原则、不当得利、公示公信、善
就经济学理论而言,所有制问题是研究一切经济问题的基础,所有制的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层面和核心地位的改革。就法学(尤其是经济法、民商法)理论而言,财产权法律制度居于经济法律、民商法律制度的基础层面和核心地位。企业法人所有权理论,在我国法学理论界早就有人提出过,但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从理论上对法人所有权进行研究,研究其经济基础、法律基础和法人制度基础;研究其与所有制的关系,特别是与公有制的关系;也研究其与经营权和国家所有权的关系等,清除人们的观念障碍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本书研究的重点之一。 如何建立法人所有权制度?其途径是什么?其法人所有权制度建立后如何运作,如何将法人所有权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等等,也是本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书首先通过三条路径达到对财产权的一般性认识:条路径。通过对两大法系制度考查得到一种制度性的认识;第二条路径,通过从动物——孩童——人的一般思维这样一条路径去考查财产根本因素;第三条路径,从理论层面去探索财产权的规定。通过上述三条路径的考查,从而得到了财产的一般要素,然后通过对财产权进行演绎,并得到其中的一种结果——无形财产权,并对无形财产权的内在本质和规定性、法律关系等理论问题作了简要的分析。其次,对无形财产权的价值进行了分析:这表现在作为主体的人对作为客体的法律的需求,以及作为客体的法律不断地变化以适应主体的需求,通过对无形财产权法律价值的分析来说明无形财产权存在的正当性。再次,按照不同的标准,对无形财产权进行了几种基本的分类:无形公共资源权、行政确认创造性成果权、
条文注释——将法律条文中不易理解的关键点加以注释,以帮助读者正确理解与适用法律。 案例解读——用实践中发生的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来解读法律,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权益。 应用要点——为了帮助读者掌握诉讼中的关键流程,我们列出了各类案件的立案、管辖、证据、裁判等程序性的要点内容,以期加强对进入实质性诉讼阶段的案件的应用指导。
作为调整财产归属与利用关系的基本民事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出台可谓一波三折。从1993年中国的立法机关着手研究物权法的起草开始,到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法律,已经是十四载的悠悠岁月。即使从1998年3月立法机关正式委托学术界起草物权法专家建议稿算起,也已是十个年头了。这大概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好事多磨”吧。 刚刚面世的这部物权法,一共是五编十九章,加上附则部分,共计二百四十七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多次审议物权法草案过程中提出的意见,以及群众的要求,立法机关已经尽其所能让法条的表述接近我们的日常语言,便于人们对这部法律的了解和掌握。所以我们可以在法条中看到“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车位”、“车库”等熟悉的面孔。但因财产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
担保物权法,由于多种当事人关系错综复杂,并且如实地反映了经济的动向,是变化多端、敏感的问题。正因如此,似乎不少学生都感到这是民法中难理解的部分。鉴于此,本书特意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考虑。 ,本书以性质上的解释为中心。对于重要的论点,不仅仅只是整理主要学说和案例,对持不同见解学者的观点与进行了分析说明。 第二,为了帮助理解难点之一——诸制度,简洁地增加了制度论的说明,从*限度附带说明各担保制度的构成要素以及各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勾划出担保制度的全貌,以有助于理解。 第三,从实务性的角度出发,抓住近实务的动向。重要的部分,引用了*的地方法院审理的案例、文献。并且,还特别在第四编单独设立了债权担保,因为我认为这个内容今后还将会广泛地利用。 第四,关于技术性方面的问题,除了本文的说
本书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线索,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收录与其密切相关的配套规定,并在此基础上予以精要的实用解答,以便广大读者及时解决常见法律问题。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一个月之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这样一场围绕着《物权法》的巨大争论也由此拉开了序幕。辗转5年,前后8次提交审议,在这期间无论是法学学者,还是立法工作者以及各界人士,大家都为其完善献计献策,殚精竭虑。 《物权法》既是改革开放以来公开听取群众意见的法典,也是迄今为止争论多的立法草案。《物权法》是关于物的归属的法律,它的*意义就在于“物尽其用,定分止争”,为我们每个民事主体的合法财产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只有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所得能为法律所承认,为法律所保护,这样们才有创造财富的欲望,才有创造财富的可能,社会物质财富才会积,此正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物权法》意义重大,与我们每个公民的生活患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