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乐的家》内容丰富,从全新的角度诠释了结婚的原因、目的、婚姻的经营之道、夫妻相处之道、如何抚养和教育孩子,以及如何孝敬父母等主题。条理清楚,循序渐进,针对从恋爱到为人父母、教养孩子等各个人生阶段遇到的各种问题,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说明了建立一个和谐、快乐家庭的重要性。想知道如何营造美满婚姻和幸福家庭的读者,可以通过本书深入浅出的论述、风趣幽默的语言和真实生动的例证获得启发。
为了广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新婚姻法,本书立足于新婚姻法条款,在对其进行逐条解释的基础上,依据新婚姻法条款、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词法解释,辅之以案例解答,有理论、有实务、可供社会各阶层人士学习、理解、掌握新婚姻法。书中详细介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法律规定、家庭关系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法律规定等六部分内容。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的婚姻纠纷案例作分析,将婚姻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分门别类,按照“提出问题—如何处理—为何这样处理—实际怎样处理—处理依据—此类问题处理的练习”的思路,通过问题焦点、具体案例、建议、原因分析、证据指导、文书样本、答辩预测、诉讼技巧、案件展望、核心法词、法规依据、关联案例的编排结构来向广大读者讲解、剖析新婚姻法律知识,着重分析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系个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特别是针对新婚姻法,对相关案例做出了独到的讲解。
《喜乐的家》内容丰富,从全新的角度诠释了结婚的原因、目的、婚姻的经营之道、夫妻相处之道、如何抚养和教育孩子,以及如何孝敬父母等主题。条理清楚,循序渐进,针对从恋爱到为人父母、教养孩子等各个人生阶段遇到的各种问题,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说明了建立一个和谐、快乐家庭的重要性。想知道如何营造美满婚姻和幸福家庭的读者,可以通过本书深入浅出的论述、风趣幽默的语言和真实生动的例证获得启发。
事莫艰于谋始,功莫大于奠基。新中国成立六十余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余来,中国大陆地区民商法的教学与研究快速进步,民商事立法、司法、仲裁、律师实务取得重大进展,有目共睹。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着力培养民商法学各个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
是在有意向的父母之外,寻求另一个妇女,即代理孕母,通过人工生殖技术,是代理孕母怀孕生子,并在子女出生后将亲子关系转移至有意向的父母的行为。有不同的类型,根据子女是否与代理孕母有基因联系,可以分为妊娠型和基因型;根据是否收取额外费用,可以分为商业和无偿。然而,一方面,行为可以使得不孕不育患者、合法同性伴侣等实现拥有子女的愿望,这是他们行使生育权的手段;另一方面,行为有将儿童商品化、压迫妇女之嫌疑,违背人性尊严。因此,各国对于之立场冲突极大,有的国家禁止,有的国家允许;而允许的国家,对的要求也各不相同等等。这些法律冲突导致了情形下许多问题的产生,例如跨国的发展、子女亲子关系的认定、代理孕母的权利保护等等。 本文将对各国相关法律进行比较研究并探究其背后的利益权衡,从而分析从国际层面
婚姻兼具来自人类本能欲望的自然性和来自人类理性文明的社会性。婚姻的自然性决定了婚姻自由具有天生的正当性,因为理想婚姻中的亲密关系只有在双方自愿时才能真正得以实现。但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存在,婚姻从来都是对人类两性关系的制约和规范,婚姻制度正是要使人类在两性关系中的自由天性相容于社会文化,服从于社会秩序,其首要的价值追求就是正义。 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冲突与平衡是婚姻法领域的永恒命题,其贯穿于婚姻法的方方面面,不仅辐射到婚姻关系性质的界定,也影响到离婚法律制度的宽严,并在根本上决定着婚姻法的调整范围和介入方式。本书分上篇婚姻法基础命题、中篇婚姻关系理论分析和下篇婚姻终止制度专论。本书立足于自由与正义的法理之辩,揭示婚姻关系基础理论研究与具体法律制度得失之间的逻辑关联,尝试从
《牵手一世情》的两大特色:(一)一般的婚姻两性书籍以心理学或社会学为基础,在解决表面问题上或许有一点作用。但真实长远的效果令人怀疑。《牵手一世情》现象,透视本质,揭示出了婚姻的实质。是一种新颖别致的婚姻价值观。 (二)作者夫妇二人以相互呼应的方式写作,站在丈夫和妻子的不同角度看同一问题,问题一目了然。效果立竿见影。此外,作者还将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关于婚姻的教导融会贯通,发现问题深刻。解决问题,令人耳目一新。
婚姻兼具来自人类本能欲望的自然性和来自人类理性文明的社会性。婚姻的自然性决定了婚姻自由具有天生的正当性,因为理想婚姻中的亲密关系只有在双方自愿时才能真正得以实现。但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存在,婚姻从来都是对人类两性关系的制约和规范,婚姻制度正是要使人类在两性关系中的自由天性相容于社会文化,服从于社会秩序,其首要的价值追求就是正义。 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冲突与平衡是婚姻法领域的永恒命题,其贯穿于婚姻法的方方面面,不仅辐射到婚姻关系性质的界定,也影响到离婚法律制度的宽严,并在根本上决定着婚姻法的调整范围和介入方式。本书分上篇婚姻法基础命题、中篇婚姻关系理论分析和下篇婚姻终止制度专论。本书立足于自由与正义的法理之辩,揭示婚姻关系基础理论研究与具体法律制度得失之间的逻辑关联,尝试从
本书是区域社会与文化类型丛书之一。该书以田野调查和区域社会研究为基本视角,试图解释20世纪中国财产关系与乡村法秩序历史变迁的实践逻辑。全书共分七个部分,内容包括:山东“老区”土地改革与农民日常生活,反抗与惩罚——20世纪50年代嘉定县乡村的犯罪与财产法秩序,私产的发育和共有的习惯,乡村纠纷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互动——法律史和法律人类学相关研究评述,乡村法秩序的再生产——山东郜县的房产和宅基地纠纷,公产与私产之间——“公社”解体之际的村队成员权及其制度逻辑,乡村房产纠纷中的成员权及其实践逻辑。
继承法规定自然人死亡后遗产移转的基本规则,继承权属于以血缘或身份关系为基础的财产权。继承法为民法典重要内容,当然应作为民法典的一编。考虑到现行继承法制定于改革开放初期,当时国家实行单一公有制为基拙的计划经济,人民私有财产关系简单而且数量极少,因此继承纠纷案件少,依靠较为简单的现行继承法即可妥善处理。自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已经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随着人民私有财产的增加,继承纠纷案件亦急剧增加且愈益复杂,靠现行继承法的规定难以获得妥善处理。因此,以现行继承法的规定为基础,总结继承法实施近20年的司法经验,并参考我国、澳门地区及发达国家立法经验,制定本编,包括五章:第77章通则;第78章法定继承;第79章遗嘱处分;第80章遗扶养协议;第81章遗产
《法官智库丛书》是一套实践型开放性的学术著作,由上海市三级法院审判经验较为丰富的法官编写。“丛书”素材虽多取自于上海法院审判经验,研究视野却不囿于上海一域;目标虽着眼于服务司法实践、社会公众之需求,研究内容却不局限于实证分析,具有的法学理论深度和理论研究成果价值。
亲属法和继承法同为民法大家庭的成员。在民法典立法体例中,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编。本书系统介绍了亲属法和继承法的基本概念、原理与规则;注重通过案例和实际问题的分析,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对现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融会贯通综合应用能力;注重对亲属法和继承法学科前沿性问题的介绍与分析。书中将亲属法和继承法的理念与制度联系起来系统阐释,有助于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和进一步认识我国的民法体系,从而建立科学的民法学知识系统。
《婚姻家庭法新论——比较研究与展望》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分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主编。本书在体例编排及内容及计上突出“新”意,不仅充分吸纳了2001年4月颁布的《婚姻法》(修正案)、2001年12月颂的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内容,而且有针对性地对婚姻法的理论问题进行了前瞻性的探讨,同时采用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对我国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相关婚姻家庭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