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版系列 独具五重使用价值: 1 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 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 条文解读详致。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 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 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 典型案例指引 所涉及的
本书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文,就重点条文进行权wei注释,同时收录了*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破产法领域重要的司法解释,并就司法解释中的重点条文进行了注释加工。本书是学习适用我国企业破产制度的实用法律工具图书。
本书以汕头华侨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研究样本,分析我国“授权改革”的时代特征,跟进沪粤津闽自贸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总结汕头华侨试验区三年多来的法治建设经验,并对“政府、良法、国际经贸新规则、华侨华人文化、华侨权益保护、多元争议解决机制”进行了实务分析及法理评析。时代是思想之母,理论是实践之源。汕头华侨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新时代的新命题,需要我们持续关注与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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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对我国纺织服装主要出口国美国、欧盟及其成员国、日本等近20个国家的纺织服装相关技术法规、政府非强制性要求和非政府组织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检测技术和关键控制点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研究分析。对近100个技术法规和检测方法条款进行了逐条解读、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出口纺织服装对国外技术要求的符合性对策;对技术法规要求的检测项目的国内外150余个检测方法、标准的基本程序和关键控制点、不同国家的检测方法进行了比较研究和方法适用性分析;本书附录部分还对主要贸易国家的生产及消费市场状况、货物入境要求、纺织服装召回案例、技术性贸易措施等内容做了介绍。 本书适于纺织服装生产企业、进出口管理、检验、贸易、咨询、大专院校相关专业人员阅读。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依据,分述了破产的申请与受理、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的申报、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程序的终结等内容,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本书不限于对破产实务操作规程的介绍,而是在此基础之上,对其中因法律规范缺位等原因所产生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以期对破产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实务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助益。此外,本书作者对目前破产领域中出现的热点和前沿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借以在该领域内的优势地位,特辟专章探讨了金融机构破产清算、上市公司重整及破产企业关联企业的处理三大问题,基础资料翔实,视角清晰务实,既是对破产实践经验的系统性总结,又包含了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思考与展望。
当今社会,法律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晦涩的专业术语,艰深的法律理论,庞杂的立法体系,这些法律与生俱来的特点,却都成为了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障碍。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本社特组织编辑出版了这套法律注释本系列丛书。除了法律文本为权威标准文本外,还*限度地突出了本套书的实用性与易用性,本套书有以下特点: (1)权威部门审定。本丛书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相关立法同志进行审定,内容准确权威; (2)法律适用提要。每本书都由立法机关相关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精神和精髓有更深入的理解; (3)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且每个条文都提炼出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4)相关配套规定。书末附录一些较为
比较民商法不是一种法律制度或法律部门,通常是指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民商法进行比较研究,也称比较民商法学,是比较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在比较法学历史上,对民商法的比较研究是比较法学兴起的先驱和主流。自19世纪开始,比较法学在民法、商法等领域为流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比较法学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其研究范围不断扩大,但私法的比较研究仍占据主导地位,有代表性的《国际比较法百科全书》就是以民商法为主要内容的。 比较民商法在全方位、多层面上开展对民商法的比较研究。其比较方法包括一般比较与部门比较,宏观比较与微观比较,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内容比较与形式比较,等等。但在诸种比较方法中,真正从方法论意义上讲的方法不外乎是两种,即“描述性比较”和“分析性比较”的方法。 “私法是众法之基,
本书以专题研究的形式,对我国目前民商法领域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具体内容涉及我国民商法的地位,民商法的基本原则、民法上的权利、债权、物权、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要约与承诺,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构建和适用,合同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法人制度若干问题研究,票据基本问题研究,保险合同,保证法律实务等;有些属于我国现行立法的完善问题,如保证法律实务,精神损害赔偿等,有些则涉及民商法理论在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的理解和运用,如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构建与适用。综观这些专题,其内容基本上覆盖了民商法的各个主要领域。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十七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将第六十四条*款中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修改为"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三、将第六十六条中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修改为"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合并编制外,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比较民商法不是一种法律制度或法律部门,通常是指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民商法进行比较研究,也称比较民商法学,是比较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在比较法学历史上,对民商法的比较研究是比较法学兴起的先驱和主流。自19世纪开始,比较法学在民法、商法等领域为流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比较法学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其研究范围不断扩大,但私法的比较研究仍占据主导地位,有代表性的《国际比较法百科全书》就是以民商法为主要内容的。 比较民商法在全方位、多层面上开展对民商法的比较研究。其比较方法包括一般比较与部门比较,宏观比较与微观比较,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内容比较与形式比较,等等。但在诸种比较方法中,真正从方法论意义上讲的方法不外乎是两种,即“描述性比较”和“分析性比较”的方法。 “私法是众法之基,
本书为作者20年来对商法总论孜孜以求的总结性成果。全书共十五章,在对中国商法概念界定的问题与进路予以厘定的基础上,揭示了商法的特殊性、历史脉络与发展趋势,探讨了商法的价值、理念、原则及其实践应用,梳理了商法渊源,指明我国现行商法体系的缺陷,重构了我国商主体、商行为及商事权利的理论体系,并对商事登记制度、商事代理制度、商事账簿制度、商事纠纷的解决方式作了系统性论述。本书立足于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及实践需求,为体现商法理念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将商法理念与原则融于具体法律适用的解释中,从而构建了融贯商法理念与商法思维的商法基础理论体系。
本书既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研究,也有翔实的典型案例分析,系统总结梳理商业特许经营案件裁判规则52件。对特许经营的合同认定、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特许经营信息的披露、“两店一年”条款特许经营合同效力的影响、特许经营合同的撤销与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责任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有助于广大司法工作者和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的律师、代理人及相关专家、学者深入学习研究及解决实践难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四》)将于9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保险标的转让相关问题、保险合同主体权利义务、保险代位求偿权和责任保险相关问题。 《司法解释四》共21个条文,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明确保险标的转让的相关问题 现实生活中,由于财产流转频繁,保险标的因买卖、赠与、继承等导致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很常见。《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对保险标的转让作了规定,但仍较为概括。《解释》对有关争议问题予以明确。第1条根据保险利益原则,对保险标的已交付未登记时的权利行使主体予以明确。第2条针对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规定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受让人以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人未向其提示或者明
本书为实用版法规专辑的商法分册,收 录该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依托立法机关、*人民法院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对核心条文予以专业注释,内容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涵盖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纠纷与难题。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电子商务也变得日益重要。为了规范、调整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了方便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熟悉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我们编辑了本书。 本书收录了截至2002年底以前有关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按内容的不同分为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三部分。 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定。本书编排体例科学合理,内容权威、实用,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法律工作者常备的法律工具书。
这本三十年来抢先发售重新编撰的《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指南》介绍了博物馆很具代表性的六百件精华藏品,呈现了世界各地六千年的视觉文化。全书由十七个展览部门的全体策展人通力完成,馆长托马斯·P·坎贝尔亲自撰写导言。每件艺术品都配以精美的图片和很新的说明文字,既可作为参观手册,也可当作艺术类读物。
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执法的迫切要求,而且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广大工商干部要与时俱进,用新的理念、新的知识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更好地适应监管执法的要求。为了帮助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更好地学习、理解、宣传和应用总局修订的这两个规章,总局法规司组织编写了这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解释与适用》。该书围绕行政法学理论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实际,对28号令、29号令各条文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主要内容、修订中的争议焦点以及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案例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述,既有理论高度和深度,又着眼于执法实践的突出问题,是广大工商干部,特别是直接从事执法办案的人员日常业务学习的书目,对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全面理解和严格执行28号令、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公司资本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该法对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配合合伙企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帮助广大读者理解、掌握和运用该法,参与此次立法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专家、学者撰写了此书。该书对合伙企业法逐条进行了深入、全面、权威的阐释,井附录了与合伙企业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立法文件。 本书内容权威、准确、实用,是企业、合伙人、债权人等的权威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