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也称为商事法,是指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学的知识既包括了从各商事部门法抽象出来的总括性的基本理论,又包括了从陆商到海商的各部门法的独特内容。本书是一部从商法学总论到分论的体系化教科书,在内容上共分为七编二十七章,具体包括:编导论、第二编公司法、第三编破产法、第四编证券法、第五编票据法、第六编保险法、第七编海商法。本书立足于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商事实践,结合*的商事立法进展,力图以简洁的语言讲述商法学的基础理论和各商事部门法的核心内容,使读者能够深入了解我国商法学的体系结构和具体内容。 本书由海南大学法学院徐民教授主编并统稿定稿,编写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商法学课堂教学的要求。本书可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教材使用,也可以作为法学和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
法条注释——重视基础知识的扎实掌握,对重点法条所规范的基本问题进行阐释,突出基础学习。 理论关联——重视法学理论、背景知识与法条规范的关联,对重要理论常识予以精辟讲解,将商法理论与实际立法相联系。 特别提醒——重视法条中的细枝末节,将容易混淆、忽视的知识点提炼出来,为整个知识体系查漏补缺。 应试指导——重视易混知识点及学习难点的辨析,将这些内容予以总结、分类,便于轻松应对考试。 真题自测——重视司法考试与日常教学的关联,以历年司考真题作为验收学习成果的手段,并辅以答案解析。
“民商法实务答疑书系”——我们以专业与经验取胜 专业团队:资深法官、律师、仲裁员具备多年办案经验 丰富问题:全面覆盖各类热点、焦点、难点、疑点问题 *解答:结合*立法和司法解释提供专业解决方案 《医疗损害赔偿焦点·难点·指引》——由审理医疗案件经验丰富的专家法官执笔,探讨了法律适用、举证责任、病历、鉴定、知情同意权、因果关系、归责原则、赔偿额、和解协议等医疗纠纷领域中理论争议较多、法律适用较为复杂的焦点及疑难问题,以期帮助医患双方当事人和法律从业人员解惑答疑。
本卷是《商事法论集》总第15卷,即2008年第2卷。 《商事法论集》的编辑宗旨、方针一如以往,此处无须多加赘述。 本卷设“商法基础理论”、“商法专题研究”、“国外商法”、“考察报告”、“竞争法研究”、“硕士学位论文”等栏目。 在“商法基础理论”里编入了李功国、脱剑锋的《提升文化软实力与法律保障》。显然,这篇文章并不直接与商法有关。但是,它是从文化,特别是法律文化的视角讨论问题的。文化是法律制度包括商法制度赖以存在的条件,没有文化基础的商法制度是不可能存在和发展起来的。 同时,商法的研究,包括各项具体商法制度的研究,也必将充实和加强法律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因此,这篇文章有它自己的特殊意义。钟向春的《商法规范结构的新构造》旨在探索一种商人、商行为平行规范体系的商法规范结构新构造—
本丛书的宗旨是,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 本丛书将每年出版三卷,每卷60万字。内容包括:一、法学方法论;二、专题研究,包括民法、商事法、域外法;三、判例研究;四、硕士学位论文;五、博士学位论文;六、域外著名学者精典论著;七、重要立法资料。
本书针对商法方面的公司、企业等问题,重点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政策性文件以及部门规章等法律规范予以集中分类收录,同时对重点法条予以注释,注释内容来源于权*立法以及实务机关解读,涵盖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纠纷与难题。
本书采纳了普通法系教材的部分结构体例,使读者在学习完本书之后,对普通法系的商法有一个概括性的认识。本书以我国2006年实施的新公司法为基础着重编写了公司法部分,体现出了实时性和新颖性。 本书共分8章。包括:商法概述,合伙法,公司法,保险法,银行法,知识产权法,纠纷解决机制和商务谈判。每章内容后都附有案例分析、练习题、思考题和相关课外阅读,帮助学生预习和复习。书后选录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英文译文,便于读者能够进行比较学习,了解异同。 本书*的特色为全英文编著,适用于法学院和商学院的学生及商法的英文爱好者,目的是为学生创设全英文的学习环境,培养他们用外文思考的能力;另一特色是专业性与趣味性并重,每篇课文后都附有一句法律英语常用句和一个法律英语小幽默,吸引学生兴趣的同时加深他们对日常法
邹海林、张辉所著的《商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新发 展》为“中国法学新发展系列”之一。 本书主要探讨了商法基础理论的总体研究状况、 重要理论观点的提出与争论,主要学术理论的形成以 及社会实践影响,商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未来发展趋势 等。有较高的学术参考价值。
本书从近代中国商会法的一般分析、近代中国商会法的文本解释、近代中国商会法的执行情况、近代中国商会法的内部构成之非正式制度表达与非正式制度实践、近代中国商会法的外部环境之动力机制与秩序结构等方面阐释了近代中国商会法,全面深入。
《商法总则》由绪论和五编正文组成,绪论有六章,依次是商法之意义、商法法典存在之当否、商法之沿革、商法上文明诸国之分类、商法之适用和商法之著书。先介绍了商行为、商业等三章;在介绍了会社(即公司),包括总论、合名会社、合资会社、株式会社、株式合资会社、外国会社、罚则等七章;随后介绍了商行为,分总论、仲立(经纪)营业、取次(代销)营业、运送契约、寄托契约、保险契约等六章;接着介绍了有价证券,涉及总论、无记名证券、指图证券和记名证券四章;后介绍了船舶,论述了总论、船舶物权、船舶债权等内容。
《中日民商法研究(第10卷)》由渠涛主编,为第十届中日民商法研讨会论文集,涉及民法总论、侵权、物权、商法等领域,本卷特别设计了日本民法修改专栏,对*的日本民法修订作了介绍和评述,尤其是翻译了日本民法修改草案条文,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本书中国方面的作者多为拥有长年留日背景的知日派中青年大学教师和律师,而日本方面的作者均为活跃于各大学线的资深教授。此书可谓是真正意义上中日合作所结出的研究成果。本书涉及了中日商法、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和消费者保护法以及电子商务法等多个新兴领域,所以,对于读者认识中、日民商法的理论和现实极具借鉴意义。
本练习题集是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商法通论》的配套辅导用书,根据教材的章节安排了同步练习题,帮助学生切实掌握课程内容,真正把专业知识学好。本书题型设置全面,每章都设有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同时考虑到法科学生通过司法考试和考研的需要,从历年国家司法考试以及考研试题中精选了部分经典的试题,帮助学生了解司法考试与考研的难度、角度和形式,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复习。
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无救济则无权利”,侵权责任法获得通过,填补了中国人的很多“权利空白”。使许多曾经为之困惑的人们有了一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行动指南”,可以从中寻找答案。 这部包括12章节的法律,涉及了民事权益的诸多方面——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不仅涉及产品缺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动物致人损害等内容,还明确了产品召回制度、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侵权责任法对于日常生活十分重要,因为侵权责任法是在“动态”地保护公民权利。侵权责任法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商法教学同步配套法规(大纲考点习题法规四合一)》(法律出版社出版)与教学同步,按照本专业课主流教学步骤,以常规教学章节为序,将大纲(教学要求)、考点(知识精要)、习题(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精选)、法规(该章节教学中常用法律文件)四大主要内容融合到一起,既可作为日常教学中方便查询的工具书,也可作为课后笔记回顾教学内容,还可起到自测验收学习成果的作用,《商法教学同步配套法规(大纲考点习题法规四合一)》是一款新型、实用的教学法规产品。
本丛书的宗旨是,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 本丛书将每年出版三卷,每卷60万字。内容包括:一、法学方法论;二、专题研究,包括民法、商事法、域外法;三、判例研究;四、硕士学位论文;五、博士学位论文;六、域外著名学者精典论著;七、重要立法资料。
商法本位作为部门法本位,在我国商法理论中是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其不仅缺乏商法学界的关注,而且缺乏法哲学层面上的一般理论支持。因此,关于商法本位的研究应立足于对法律本位及部门法本位内涵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商法本位内涵的挖掘,实现对商法理论体系的特殊视角的诠释,从而为我国商法理论体系的完善提供有益的补充和支撑。所谓商法的本位,是指商法对其所调整的市场交易关系中交易主体(主要是商主体)的经营利益的配置、确认与保护,其核心在于对市场交易利益的调配与确定。由此,商法是在调整市场交易关系中,对市场交易主体从事商事经营活动进行交易利益分配、确认和保护的法律。
《商事法律文件解读(总第148辑)(2017.4)》为中国商法法律解释的书,由杜万华编著。迅捷刊登*法律规范,权威点评新型疑难案例。追踪法学前沿理论动态,同步解读相关法律文件。专家解答法律适用问题,剖析立法司法执法热点。
本书是关于研究“商行为与商主体制度”的专著,书中包括了:商行为基本原理研究、商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共通性与分离性、商人的信用理性及商法的信用维护规则、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基本原理等内容。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本书收录作者近十年里的16篇罗马法论文,分为社会发展观篇、世界主义篇、去伪存真篇、罗马法教学篇四个单元。它们都服务于说明罗马法与现代意识形态的互动的本旨。首先证明罗马法与现代意识形态的关系是正的,罗马法为后者提供了积极影响,尤其在社会发展阶段论和世界主义精神方面,以及宪政主义方面。其次证明在少有的情形,罗马法与现代意识形态的关系是负的,是后者改造罗马法的不合理制度,形成了现代的合理制度。通过这样的正负证明,以及对论据的纵贯公私法、纵贯法律文献和文学文献的运用,力图使读者获得对罗马法及其孕育环境的全面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