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本书基于法商管理理论和方法,从法商架构师的视角对近年来发生的50多个企业经营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法商透视和剖析,这些案例涉及战略、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等企业经营的相关领域。 本书的核心观点指出企业管理必将从传统的商业管理转向法商管理, 法商架构师 就是能够用法商管理思想及方法从战略高度和操作层面设计并驾驭企业运行过程的高层管理者。法商架构师在新经济形态的转型过程中应运而生。
《民商法论丛》的宗旨是,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 本卷刊载了民商法学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共18篇,其中:《合作社立法问题研究》是研究合作社立法的*成果,对国外和国际合作社联盟相关规范了历史考察和立法考察,提出我国合作社立法对策。 《商业信托研究》探析商业信托之奥秘、揭示其特性、分析其特别规范,为完善我国商业信托提出建议。 《个人信息财产化研究》作者提出通过法律制度设计,赋予信息主体信息自决权、再转让限制权、匿名权等,以平衡个人信息人格保护和信息自由流通的冲突。
本书以案例分析为主,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外国对中国反倾销以及中国对外国反倾销案件进行分析、归纳、概括和总结,力求展现当前我国面临的反倾销的全貌和发展趋势,凸显反倾销的*特点以及我国企业和相关部门在反倾销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
本书以简洁的行文和周延的分析方法阐述了商法总论、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与保险法律制度,涵括了商法教学实践中被普遍认同的商法理论体系。 具体内容上,主要以我国相关商事部门法及其配套法规、司法解释为依据,结合境外立法例与商事法律实践,对商法的基本制度与理论做了全面、系统的梳理与诠释。穿插其中的 实务问题 栏目是本书极具价值的内容之一,为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基本思路和方法。本次新版,作者主要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破产法领域的*立法及研究成果加以更新,以保持本书的先进性与准确性。 本书特别适于法学专业本科生课堂教学使用,亦可作为相关研究人员和实务从业人员研习商法的参考读物。
金融全球化和金融企业集团化已成为金融业发展的主要趋势和不可逆转的潮流。如何在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集团中建立起规范和运作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业发展的关键。孙光焰等*的《金融企业与企业集团公司治理法律结构实证研究/孙光焰公司治理系列/中南民族大学法学文库》综合运用公司治理的传统主流分析框架和制度分析框架对金融企业和企业集团不同于非金融企业和集团的公司治理的特殊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全书分为上下两编。在公司治理一般理论分析的指导之下,着重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金融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公司;台理问题进行分析。上编考察单一制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通过一般面板数据和个案分析的有机结合,对我国传统金融机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权投资基金等新兴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的现状进行了
梁慧星编著的《民商法论丛(第50卷)》收集了十余篇文章,涉及民法基本理论、判解研究、专题研究、立法问题,以及域外法,包括非洲法、欧洲法和英美法的相关论文和译文。本书为我国民商事理发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
本卷收集了十余篇文章,涉及民法基本理论、判解研究、专题研究、立法问题,以及域外法,包括非洲法、欧洲法和英美法的相关论文和译文。
本书既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研究,也有翔实的典型案例分析,独家系统总结梳理商业特许经营案件裁判规则52件。对特许经营的合同认定、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特许经营信息的披露、“两店一年”条款特许经营合同效力的影响、特许经营合同的撤销与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责任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有助于广大司法工作者和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的律师、代理人及相关专家、学者深入学习研究及解决实践难题。
我国囿于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导致“商法化过度”与“商法化不足”现象并存。基于实质商法的研究视角,需要识别民事立法中纯粹的民法规范与实质的商法规范。本书从商法规范追求效率价值的角度出发,对商法典、商事单行法及其之外的民法、行政法规范体系中的实质商法进行了梳理,并先从解释论后从立法论两个层面对我国实质商法规范进行研究,尤其是通过体系解释对我国民法规范与商法规范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进行展现。 本书一章至第四章研究了商事物权的相关主体,如商事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商事留置权、商事担保权等。第五章至第八章主要研究了商事债权的相关主体,如显失公平、融资租赁、商事代理等问题。第八章至第十一章研究了《公司法》和《票据法》之中的商法规范。 作者注重通过用民法的方法来研究商法的问题,注重法
《商事营业转让法律制度研究》综合比较了现有文献对商事营业转让及其相关概念的不同定义,对商事营业转让的内涵进行重新界定,对其表现形式、构成要件、制度价值以及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进行充分阐述。在此基础上,分别从法理基础及实证案例的角度,对我国现有商事营业转让制度的立法局限进行检讨。与此同时,也就英美法中的相关制度进行考察,并将其与大陆法系的商事营业转让制度相比较,目的在于通过详细考察不同法系及国家的商事营业转让法律制度,揭示商事营业转让各项具体制度的法理依据及合理性,并探讨这些法理、制度是否适合我国,是否可以妥善解决我国相关法律所存在的问题。*后,论证我国是否应引入商事营业转让制度,并对具体的理论构建及立法提出建议。
本年刊的商事一般规则主要讨论了营业自由、商事登记、商事审判、商人自治、商法适用等。在公司法领域,本年刊着重讨论了公司法的不同规范、公司治理、职工董事、股东代表诉讼、公司设立无效、股东出资瑕疵、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法人人格适用范围的拓展等。在金融领域,本年刊讨论了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防范、电子票据的新问题、投资基金法的改革、信托法的完善、保险法的发展与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在海商法领域,本年刊涉猎了海上运输、海上赔偿和海上保险。本年刊不仅范围广泛,其研究之深度也特别引人注意。 《中国商法年刊(2010)》由王保树主编,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0年度丛刊,包括以下专题内容:商法总论、商主体、金融法律问题、海商法律问题,收录了中国商法学界学者的*研究。
无论是意欲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还是准备冲刺国际市场的国内企业,或者是为这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如何合法有效地防范商业秘密流失的风险,如何避免陷入商业贿赂的黑色漩涡,均是关系到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问题。国际领先专业信息出版机构CCH公司联合法律出版社,邀请有多年实务经验的法律专家,为您带来本书。 立足实务:为经营者管理商业秘密以及规避商业贿赂风险提供实务操作指引,助您有效预防和化解风险。 体例创新:并置当前广受关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两个热门话题,一册在手,解您燃眉之急。 脉络清晰:由专家帮您梳理相关领域法律知识和应对风险的法律对策,让您一目了然。 精选案例:选取*的典型案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剖析,提供实例佐证。 附录法规:摘
《商业秘密民事救济制度的体系化研究》以商业秘密这一知识产权客体为样本,就新兴权利的体系化立法的路径问题,进行了颇具新意的思考。作者提出,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群落中的其他客体相比,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其中主要的是其不可公示、边界模糊的特性。这_种特性是否构成其作为权利客体的障碍?商业秘密对权利人和整个经济社会的竞争秩序的重要性是人所共知的,然而这种重要性如何能成为法律救济的理由?法律对商业秘密应该施以何种救济?在商业秘密的重要性逐渐引起立法者重视的过程中,伴随着具有阶段性的立法实践产生的制度碎片化问题该如何解决?作者为解答对这些问题所作出的论证和提出的观点,也许尚未达到完美之境,但在科学的道路上,研究者向前跨出的即便是小小的一步,也是弥足珍贵的。更重要的是,商业秘密救济制度的
“民商法论丛”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律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
本书除绪论外,主要内容为五章:章调解的基本理论,第二章商会基本概况,第三章,商会调解概述,第四章工商联会调解,第五章商会调解制度选编。 经过数年发展,工商联商会调解机制形成两个鲜明特征:一是商人纠纷商人调解,就是发挥企业家在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注重调解的民间性与专业性;二是协调合作机制健全,就是有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仲裁机构的支持,注重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和调解协议的执行力。工商联商会调解工作的发展,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商会智能,丰富了市场调节机制,同时,也为当前我国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提供了新的思路。
本书第3卷在“名家论坛”发表了美国著名侵权法教授威廉姆·E·维斯特贝克等人关于《21世纪的美国过失侵权法》一文,该文对美国当今过失侵权法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作出了深入探讨,对我国制定过失侵权法有重要参考价值,值得关注。本书还从理论、实务和立法层面集中探讨了不动产物权人承担的侵权责任问题,除了广泛介绍当今英美过失侵权法中的三分法和二分法的区分原则之外,还提出了引入英美侵权法中的二分法区分原则的立法建议;指出在决定不动产物权人对进入者承担过失侵权责任时,应根据进入者的身份是合法进入者还是非法进入者来决定不动产物权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以及承担什么范围内的侵权责任。 本书内容新颖,主题突出,适合民商法学界的专家、学者、法官和律师,以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和相关专业人士阅读。
互联网将现实空间的社会关系置人了虚拟空间,打破了传统社会关系的格局,产生了众多的纷繁复杂的新型社会关系,这使得民法在原有内容基础上多了一块史无前例的新内容。伴随互联网而产生的新型社会关系,民法能调整哪些,不能调整哪些?不能调整的怎么办?因此,现行民事法律制度是否有能力调整互联网中的社会关系?互联网秩序与规则应当怎样建立?怎样制定调整互联网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和制度?这不得不说是传统民法所面临的困惑和挑战,同时也是民法学家不得不认真对待和思考的问题。 我国现有的调整互联网关系的法律明显远远落后于互联网的发展和需要。在基本法方面有关民事网络立法,目前只有: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首次规定了“数据电文”为合同的形式之一,开了民事网络立法之先河;2001年修正的
本书选编了这次论坛征文的部分作品,在选择的标准上,主要把握:1.选题角度新,主要集中于我国近三年新出现的网络与现实社会中的民商法律问题。2.强调理论性,以相关民商法理论为基础,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作出具体分析。3.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结合具体立法、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提出可行的法律对策。
《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民商法卷》所记录的主要是后30年在民法学发展过程中发生的重要学术事件,所选21个专题涵盖了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和婚姻家庭法各领域,均为民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立法问题。她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法学成长的过程,读者可以从中领略中国民法学从价值理念、制度原理和学术品位等多个层面的变化。
本书作者在充分借鉴两大法系国家商事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凭借良好的法语和英语功底,撰写了《商法总则制度研究》这本专著。本书内容新颖、知识丰富、语言生动、资料新颖、结构紧凑、逻辑严密,体现出理论性、科学性、生动性和实践性的高度统一。本书共五编计十七章,内容包括商与商法的基础理论、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渊源、商人的基本理论、商自然人、商合伙、商公司、商行为的基本理论、*商行为、附属性商行为、商事营业资产的基本理论、商事营业资产的出卖、抵押和租赁、商事名称、商事账簿以及商事登记等内容。
本文集收录的是作者2003年以来的研究成果,共计文章二十篇。作者的商法思想发展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商法——现代商法——和谐商法三个阶段,记录了在商法领域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光辉历程,而支撑这三个阶段的理论基础是:交易论、转型论和结合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