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包括2023年《公司法》,2023年《公司法》修订对照表及修订要点等内容,全景呈现本次修法内容,修改条文前后变化一目了然。本书结合相关公司法条文修改起草过程中的主要考虑以及争议焦点提炼修订导读,修订要点,并收录2023年《公司法(修订草案)》历次审议说明。帮助读者正确理解修改条文的内涵和精神。
中国《公司法》三十年风雨兼程,见证了中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深刻变迁。本书由权威专家周友苏教授基于中国公司法立法、实践和学术研究倾力撰写而成,旨在以中国的视角和语言来传达中国公司法的声音,全面展现中国公司法的独特面貌。本书既是体系性解读新公司法的集成式教科书,也是进阶研习新公司法重要理论的经典著述,更是解决中国公司法实践问题的精细指南。本书致力于为中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发展贡献力量,并助力每一位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公司法。
本书结合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行动关于突出抓好以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的功能性改革要求,在法律制度层面根据实务经验,以监管主体、实施主体、服务主体等关键主体的层次和协调性入手,从完善公司治理和优化产业布局两个大的方向展开,对如何提升党组织参与国有企业治理、尊重资本运行规律和公司治理基本法则、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目标实现、推动国有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扛起新的使命责任进行探讨。具体而言,完善的公司治理能够增强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一方面,本书从党组织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问题切入,通过对完善公司治理的要点展开研究,讨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可行路径和有效措施。并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体系改革、国有企业董监高兼职合规性、国
《法院中的公司法》(2)共36个专题,全书聚焦公司法中股东资格、隐名持股、明股实债、对赌协议、股权纠纷、股利分配、股东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出资义务、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关联关系等典型问题,从近年法院的相关司法裁判案例出发,通过对案件裁判情况进行整理、分析,从学理与实务角度对公司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得出分析结论并提出实务方面的建议。具体来说,每个专题的文章分为基础知识概述、案例整理与分类统计、案例的焦点问题与分析、比较法分析、结论、参考文献几部分,内容详实并使用不同的图表展现案例分析成果。可供公司法研究者、法官、律师、学生工作和学习使用。
公司法作为规范投资人设立公司、运营公司的商事组织法,与公司实践密切相关,是为解决公司运行中的问题而诞生。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公司法的大范围修订。在本次修订中,如何回应当前实践中公司法现代化的需求,又如何体现公司法现代化的走向,仍在进行深层次的探索。本书从公司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公司法的理论视角、公司法的实践面向、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以及公司法的现代化走向五个方面出发,结合公司法修改的基本动因、公司资本制度体系化再造和ESG兴起提出的更高标准,对如何实现公司法现代化进行了分析与研判,以进一步推动中国公司法的现代化进程。
本书选择了美国近几年能体现公司法前沿研究的相关论文,集合出版,并命名为《公司法的重生》,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及观点: (1)传统公司法的代理成本应当予以重新检讨,并提出新的代理成本,即被代理人成本,以此重塑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的新理论; (2)提出公司法在美国公司治理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因如此,作为公司注册的主要地区,特拉华州及其法院在公司法和公司治理中占据核心地位,极具影响。然而时过境迁,昔日光景不再,因为股票市场组成从零售散户到机构投资者的转型,导致对公司的监管权从法院转向市场,因此,正如特拉华州法院的衰落所表明,公司法地位旁落,基本上形同具文,公司法已逐渐走向衰亡。 (3)提出公司控制权的全新理论,对公司所有权结构作出新阐释并挑战一种盛行模型 控股股东实质为投
本书凝聚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经验和智慧,率先提出企业合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立法修改建议稿,并能由点及面,以企业合规的全面引入和合规激励机制的全面确立为目标,创新性地提出企业合规中国化的民行刑体系性立法方案,为我国企业合规事业的持续发展勾画了基本蓝图,对企业合规实务探索和理论研究都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中国公司法的分配规则,采用典型的大陆法系模式。中国关于非法超额分红的诉讼数量有限。真实的诉争大多因更基本的违约、侵权行为而起。中国引入偿付能力测试的意义不大,因为在中国,(1)公司分配纠纷的发育阶段更低;(2)解决债务纠纷的平均社会成本更高;(3)法律规避与扭曲的系数更高。不过,美国法依然有参考意义:首先,分红、回购、减资的确具有经济效果上的共性。三者的首要属性确是财务行为,而不是股权转让行为或者公司重大变更。其次,普通法系的盈余测试,就是大陆法系资本维持原则在分配上的体现。盈余测试仍有现实生命力,只需解决好该测试与特定公司之间的不匹配,例如以流量、 2C 商业模式为基础的公司。其三,超额非法分配,本质上是 权益投资人 债权人 利益冲突的体现,是权益性投资人单独或者通过其代理人,向债权
现行董事义务制度背后存在董事义务指向单一性、股东同质化和公司资本构成单一性三大理论预设,但这些假定在实践中并非牢不可破,而是摇摇欲坠。此外,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金融市场上 乱花渐欲迷人眼 的创新行为以及智能科技的突飞猛进,也对董事义务提出了新的挑战,并致董事信义义务规制体系出现裂隙。这些传统冲击与新型挑战迫使公司法不得不对此有所回应。鉴于此,本书试图从理论溯源上梳理董事义务的历史演变并澄清其正当性依据,从制度构造上探寻董事义务现行规范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方向,从时代发展上剖析董事义务未来可能面临的冲击并提出变革路径,以此重塑董事义务理论体系与规范构造。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保障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制度之一。近年来,随着信息披露实践的发展,我国法律规制体系日趋完善。从行业监管的视角来看,2019年年底《证券法》二次修订后,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强化投资者保护,同时加大了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涉及信息披露的专门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时隔14年之后进行修订并于2021年3月正式发布,从完善强制信息披露的要求,允许上市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信息披露行为予以规范。此外,随着2020年年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尤其是对《刑法》第161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修订,强化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刑事规制。 企业合规管理则是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从2005年开始以银行、证券、保险等为主的金融行业合规管理,建立了相应的合规管理
本书着力描绘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内容涵盖了公司治理、政策走向、科技金融、竞争战略、职场圣经、文化融合等多个维度的商业秘籍。作者对产业经济、商业模式和公司运营等方面有着透彻的理解和深刻把握,是企业法务人员和律师必看的一本书。
企业合规需要司法机关与行政监管部门紧密配合、同向发力。在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基础上,在行政监管领域引入企业合规,探索企业合规行刑衔接机制、发挥企业合规在行政监管中的作用、完善行政合规指导意见的制定与适用、建立行政合规激励机制,已成为企业合规改革走深走实的关键。本书围绕 企业合规与行政监管 这一主题,汇集了企业合规领域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实践创新经验以及研讨会议实录等内容,以期为行政监管部门推进企业合规制度构建、推动企业合规改革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本书以美国对公司并购活动的监管为对象展开研究,是一部有关美国要约收购理论、立法及实践研究的理论著作。本书从公司并购浪潮与法律困局、《詹姆斯法案》颁布、联邦最高法院与地方法院判例以及各州反收购立法五个角度出发讨论了美国收购的立法模式,着力介绍美国联邦国会的中立立场与各州的反收购立法、反收购立法的合宪性问题及商业判断规则的发展、《标准商事公司法》和《统一证券法》的应对及各州的反映、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与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交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创制与执法活动等方面内容。
在对公司法条款进行新旧对比的基础上进行重点解读,是本书的最大特点。新《公司法》266个条文中,共有230个条文是新增或有修改,其中163个是新增或实质修改条文,针对这些新增和重点的实质修改,我们从立法背景、实践争议、起草过程、理论证成、立法原意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述,以有助于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些修改变化。 对实务中的一些焦点问题进行梳理,以 实务问题 的形式展现出来,是本书的另一特色。从理论到实践历来是法律适用的难题,我们基于自身长期的实践经验,结合本次公司法重点修改,梳理实务问题,为读者在实践中更好地适用公司法提供必要的实务指引。 注意与现有法律法规的横向对比衔接,亦是本书的着力点之一。公司法是商事领域的基石性法律,与之相关,还存在大量证券、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均需适用公司法的理论与实践来支
本书分公共利益公司法、微利有限责任公司法、社会目的公司法、公共利益有限责任公司法四部分。书稿聚焦美国各州的社会企业法法典,从美国各州的社会企业法法典的法律条文出发,以中英文对照翻译的形式,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翻译和介绍,书中既有法条原文,又有作者的翻译,为广大读者了解美国各州公共主义公司的法典运动、扩充知识、开阔眼界、学习公共利益公司的有关法律规定提供了专业、翔实的材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国有公共企业承担着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国家安全和民生保障的重大任务,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子。国有公共企业内部治理水平的高低会影响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达成,这是本书研究国有公共企业内部治理法律制度的首要意义。其次,在我国明确要对国有企业实现分类管理和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大背景下,完善公共企业治理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改革的理性回归。这不仅事关国有企业本身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之成败,也是新时期我国实现经济结构转型与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举措。要达到这些要求和目标,国有公共企业治理相应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不可或缺
本书主要探讨2013年与2018年修改后的《公司法》司法适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认缴资本制改革引发的司法难点问题,认缴资本制改革与债权人利益保护,认缴资本制下股东的出资自由与限制,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股东出资责任的加速到期问题,认缴资本制改革与催缴出资制度的构建,董事催缴出资义务及其违反义务的民事责任,认缴出资担保制度构建,认缴资本制与公司次级债权规则的引入,公司人格否认的司法适用,认缴资本制下的公司资本犯罪问题。全书全面而深入的对两次修改的疑难问题做出探讨,并对2019年后即将再次进行的公司法修改提供建议和讨论。
本书紧密围绕 全面深化国企改革 背景下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公司集团的影响,在分析研究我国国有公司集团发展特点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公司集团立法与实践的基础上,从国有股代表人制度建设、国有公司集团股权设置、公司集团中母公司控制权的穿越及其限制、公司集团中国有资产的保护、国有公司集团的治理等角度研究公司集团法律制度的构建,为我国公司集团立法与实践提供借鉴。
全书共分为上下两篇,共十七个章节,上篇为 中国 东盟国家公司法律制度介绍 ,共十一个章节,对包括越南、文莱、泰国、老挝、菲律宾、新加坡、柬埔寨、马来西亚、缅甸、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公司法律制度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内容包括公司特征、公司分类、公司体系结构、公司相关法律规定。下篇为 中国 东盟国家公司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共六个章节,从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公司人格制度、公司股权、股份和公司债券、公司分支结构、公司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