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是由我国著名经济法学家李昌麒教授携多位国内一线经济法学者共同精心编撰的法学基础教材。 本书紧密结合经济法学科教学特点,寓理论于实践,深入经济法本源精神的同时亦结合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尤为出色的是,本书在对经济法学基本概念、原理与制度全面讲解的基础上,单设"经济监管法律制度"与"经济法责任与司法救济"编,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门阐述,使教材体系更加完整,知识内容更加精准。在当下学科蓬勃发展、法治精神不断推进之际,本书以全新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重撰精修,全新改版,融科学性、系统性与实践性于一书,当为精品。
本书分为原理编和法律实务编两部分内容。其中,原理编基于现代化管理理论系统地阐述了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法律手续管理的基本原理,主要涉及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法律手续管理的行业背景、管理原理、流程管理、组织管理、工具管理和环境管理。法律实务编探讨了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法律手续管理实务构成与法律风险,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进度特点,分阶段阐述了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过程所涉及的各项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法律手续的办理流程、工作内容及其法律依据和应该注意的法律风险。
著作分为新能源项目用地法律制度基础理论,建设用地报批及其程序,新能源项目用地的取得、法律手续与风险防控等三部分内容。其中,新能源项目用地法律制度基础理论部分主要介绍土地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突出以土地物权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所形成二维结构为核心的土地法律制度基本内容,简要介绍其他土地法律制度,树立主线思维,阐述针对土地法律问题的分析方法和解决办法。建设用地报批及其程序部分主要介绍建设用地报批及其程序相关土地利用法律实务内容,涉及对建设用地报批的法律性质进行定性,阐述以集体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这一典型建设用地报批程序的具体过程和相关内容,在有关章节也比较分析了其他所有权性质和用途的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与集体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程序的不同之处。新能源项目用地的取得、法律手续
亮点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条例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这是法律法规首次明确相关单位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亮点二: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条例规定,统计资料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得组织实施调查。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得组织实施全面调查。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 亮点三:提升统计工作效能。条例把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公开、统计生产方式透明、统计调查成果共享、统计数据为全社会所用作为规范的重点。
本书以僵尸企业强制清算实践经验总结为基础,注重将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与实务操作相结合,将纷繁复杂的强制清算程序的每个环节一一阐述,对僵尸企业强制出清各阶段依据、操作方式、管理人职责、文书样式等进行梳理,对重点难点问题探讨研究,以期为进一步完善破产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改善营商环境、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参考性的实务操作指引。此外,鉴于强制清算法律法规依据较少,本书精心汇编强制清算相关的各地市政策性文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本书适合从事破产法律实务的律师、审计评估及相关工作人员,研究破产法及相关政策的学者、高校学生、政府工作人员、企业法务人员等阅读,既可作为操作指引,也可作为研究、学习资料。
本单行本收录了《企业年金办法》和《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 对比2004年的《试行办法》,本次《企业年金办法》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 (1)弱化了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2)下调了筹资规模上限。企业缴费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8%(《试行办法》为8.33%),企业和职工缴费之和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12%(《试行办法》为16.67%)。 (3)对企业缴费分配差距作出限制。企业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4)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终止,以及中止和恢复缴费的内容。 (5)明确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规则。 (6)适当放宽了待遇领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7)完善了待遇领取方式。职工达
《财税法学》是适用于硕士教学的财税法教材,主要面向研究生层次的读者群体。在撰写中安排 改革 性的制度内容(如 财产税 的章节涉及资源环境税的问题)、讨论热点性的财税法治事件(如 流转税 的章节涉及 营改增 及税制改革的问题)、评介学界相关的前沿性研究成果(如 财政与财政法基础 一章和 税法概述 一章)等,加入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等,对财政法、预算法、非税收入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等内容进行全方位梳理,在兼容学理剖析之深度与实践展示之广度、前瞻性与可行性的基础上,为已掌握财税法基础知识的研究生提供一个深入研读财税法的参考文本。
本书的逻辑是从信贷流程和信贷实务的角度解答与信贷业务有关的法律问题。本书的目标读者有两类:一类是在银行从事信贷管理工作的员工,包括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审批官、法务人员和清收人员等;另一类是为银行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基于读者的定位,我将本书的特点定位于实用性和便捷性,从而弱化理论性和体系性。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作者根据信贷人员的提问频率整理出70个高频问题,同时,这些问题无法从百度检索出答案,而是需要读者结合法律规定和真实案例认真思考后,才能在实践中准确运用。 读者通过阅读本书,能够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本书是我国系统研究发展法学的部专著。作者着重从经济法的维度,对发展法学的基本体系、基本范畴、基本问题等进行解析,相关研讨涉及发展法学的本体论、发生论、价值论、规范论、运行论和范畴论,上述诸论共同构成了发展法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书强调,解决发展失衡、发展失调、发展失序等发展问题,需加强法律制度的有效调整,充分保护各类发展主体的发展权利,确保其发展义务或发展负担轻重适度,并通过构建 发展导向型法治 ,促进和保障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建设。在市场化、信息化、全球化的背景下,应通过推进法治化,处理好国家与国民、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国内与国外等各类关系,从而促进现代化发展目标的实现。
本书通过对经济法产生的历史详细的论述,对经济法学科的定位,经济法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定位进行了分析,同时对于是国外经济法理论的主要学说的发展和流变进行了介绍。在对经济法理论的产生进行横和纵两方面的论述后,对经济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进行了详细论述。并对中国特色的经济法理论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本书是《证券法》新旧条文对照、解读图书,采取新旧条文对照 新法解读的表格形式,对法律修改之处一一表明并进行阐释,便于读者快速掌握新证券法的基本精神。 本书的条文解读简洁、精炼,理论性与实践性兼顾,同时标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名称索引,便于读者进行检索,补充知识链,全面掌握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新编经济法系列教材:涉外经济法新编(第二版)》已被全国各地的财经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师生广泛选用,受到好评。《新编经济法系列教材:涉外经济法新编(第二版)》共分14章,即导论、涉外经济法律关系、涉外代理法律制度、涉外合同法律制度、涉外货物买卖法、涉外支付工具的法律制定等内容。
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相关问题是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禁令相关诉讼的重中之重,并且近年正成为业内研究的热点。无论侧重点在学理还是司法实践层面,FRAND问题的研究框架理应建立在充分了解其渊源、演化进程以及**动态的基础上。国外司法界在此领域已经有大量案例,其公开文书无疑是研究者了解各国FRAND司法实践的绝佳信息来源。《BR》 本书是从世界范围内精选的标准必要专利相关代表性案例,并将其全部相关内容译为中文加以汇编,其中收录的文书除涉及许可费率计算、禁令救济规则等问题的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等之外,还包括一些准司法机构/行政机构(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美国贸易代表处)关于这些问题的决定和意见。
本书论述了经济学和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理论,回答了什么是经济学和法学、我们能从经济学和法学中学到什么等问题。
本书汇集、梳理了近3-5年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地高级人民法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案例,提炼出相应的裁判规则。每篇裁判规则包括案例信息、关联事实、裁判理由、案例评析、相关依据五个部分,重点介绍了相关建设工程法规适用的现状,其中案例评析主要对裁判规则背后的法理、原因等进行分析,还包括延伸出针对相关裁判规则涉及问题的其他观点,尝试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纠纷和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调整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与管理的经济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经济法》普遍成为高等院校的必修课程。编者在吸收借鉴国内既有的经济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市场流通法律制度的内容,并有所创新,以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微观管制与宏观调控为核心价值追求,遵循主体、流通行为概述、流通秩序、纠纷解决的逻辑顺序,对我国的流通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阐述。
这本书主要总结分析了股权投资协议中常见的12种投资方特殊权利,包括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跟投权、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信息权、业绩对赌条款、优先分红权、共售权、优先清算权、拖售权和回购权。这12种投资方的特殊权利涵盖了投资方投资目标公司、参与目标公司管理和退出目标公司三个阶段。针对每种特殊权利的分析,我们首先从该投资方特殊权利的定义、法律规定切入,分析这些条款中应注意的关键法律知识点,以及在实务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其次,通过引用司法判例分析特殊权利条款的实践效果,*后,从法律规定及司法裁决的倾向性对该投资方特殊权利的条款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