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迎来第七次修改,修改力度很大,三重减税联动,即提高起征点 扩大低档税率范围 专项附加扣除,总体上将使纳税人负担下降。亮点是:1. 起征点 确定为每月5000元;2.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3.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拟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在此基础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在《环境保护税法》的框架内,重点对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以及税收征管的有关规定作了细化,以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的实际需要。
《个税新法速懂》个人所得税法今年修订,个人所得税制将历史性的从分类税制转变为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子女情况、房贷利息、赡养老人等家庭因素将会影响到每个纳税人,这个改变将会使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和申报成为全社会每个家庭和个人持续关心的事情。本书用通俗有趣的语言、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借用100个实务问题,对个人所得税新法逐条进行讲解,目标确定为大众税法普及读物,使没有任何财税基础的读者也能够快速了解到个人所得税新法的内容,了解到新法对自己生活的影响,对自己切实关心的问题能够快速找到答案。
本书共分为四部分,部分从营业执照的变迁、经营主体选择、股权架构、股东刑事责任、股东权利保护及股权转让等方面表述公司治理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技巧;第二部分为法税融合看合同,该部分通过阐述合同交易过程中的税务思维,力求使读者树立合同决定税收的理念,通过在签订合同时的初始策划,实现企业利润的增长;第三部分为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第四部分为税收策划,旨在提出当前企业经营中对税收策划的认知误区,着眼于税收风险防范。
陈清秀教授是台湾地区知名学者。《国际税法》在台湾地区已发行两版。跨境间的经济法律活动,常常呈现出法律关系复杂化、交易形态新颖化的特点,但归根结底还是基于税法基本原理。本书参酌德国、日本及中国台湾地区晚近的学说见解,以德国式的法律思维为指导,注重整体化、体系化、类型化的法理建构,并结合美国式的实务导向,在阐述理论的同时辅以台湾地区的实例。在国际税法原理、原则的基础上,以OECD租税协议范本为中心,分析国际重复征税、国际税收协定、转移订价、避税天堂的防制等国际租税法律问题。内容详尽多元、架构完整、说理清晰,力图展现完整的国际税法图像。本书可作为大学讲授国际税法的教科书,亦可供实务界解决国际税法问题参考。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第十卷)》共收录13篇税法解释论文,6篇判例评注论文,2篇司法判决文书,1篇"微言大义"集锦,1篇会议研讨精粹。近些年来,中国税法学研究取得长足进步,在法学界的影响力日益增强,《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第十卷)》着眼于税法法理解释和案例评注,以《个人所得税法》为主题,针对《个人所得税法》立法目的、功能地位等作分析。
在两岸关系全面发展的同时,两岸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进入新阶段。两岸法律制度特别是税法制度的差异性对两岸经济贸易往来带来新挑战,也为两岸税法学理和应用研究带来新课题。在此种背景下,两岸税制建设和税法发展的比较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与此同时,此种比较研究也能为两岸税收政策制订和税收协议履行、两岸实务界相互投资与贸易往来提供咨询参考和专业意见。 作为两岸经贸协定重中之重的两岸租税协议安排,涉及两岸税制的特殊性和两岸税法的衔接问题。囿于经济发展阶段、特定社会政策、税收法治水平等主客观条件,两岸税法在历史沿革、法理依据和制度构建上有一脉相承之处,但也有诸多的差异性和不同点。财税体制改革成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而法治又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税收法治开始步入快车道。两岸税制建
《中国税务律师评论》(第10卷)以涉税争议案件评析为主,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中国税法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既有对典型疑难税法案例的深入解读,也有对现代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前沿探讨,有助于更好地发挥税法案例在指导案件办理、完善税收立法和发展税法理论中的重要作用。本书作为中国税务行业专业性连续出版物,无论对于税法理论学者还是税法实务界人士,都具有积极的学习、借鉴意义。
本书立足于我国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内容及其存在的问题,从历史、理念与现实三个维度,综合采取历史考察、法教义学、实证调研、国际比较借鉴等多种方法,通过制度流变考察、税法理念梳理、现状问题调研剖析、域外经验借鉴等方面的研究,以纳税人权利保护为中心,以税收法定理念、平衡协调理念、正当程序理念、可诉性理念为统领,重点探讨了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一步修订应予以高度关注和解决的理念更新、纳税人权利保护、征纳程序机制完善、税务争讼救济机制重构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了若干《税收征收管理法》理论建构和制度设计方面的对策建议,以期推进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现代化发展与立法完善。
本书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主持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的若干重大制度研究"课题成果,由税务系统、高校、中介机构等相关单位的课题组成员经过两年持续不断跟踪研究,对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涉及的若干重大制度进行了法理分析、国外立法经验借鉴、存在问题剖析,并对《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法律条文提出了明确修改建议及理由。本书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对立法者、学者、税务工作者,具有参考价值。
目前,全球大多数国家的所得税法均对并购交易作了特别规定,允许纳税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形下,适用相应的免税待遇,即为利益持续原则。该原则是设计并完善并购交易所得税法律制度的逻辑主线,是进行并购交易所得税税务处理的前提与依据。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持续原则与股东利益持续原则两个方面。我国的并购所得税制度是针对并购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订和补充而构建起来的,缺乏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及安排,致使一些税务处理规则与利益持续原则相背离。我们需要在考量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优化与完善。
电子商务课税,是一个崭新的议题,也是一个难题。传统的税法,以地理的疆界来划分课税权的归属,但是在面对一个无远弗里,不受地理空间限制的电子商务时,要如何课税才能保持税法上公平、中立的要求,在促进商业的发展时,又能确保国家的税收高权呢?本书选择在网络上消费、购物时容易遇到的营业税的议题,深入浅出地分析因特网及电子商务的特点,辅以美国法、欧体法上相关规定的详尽介绍,并有系统地针对境内、境外、有形商品与无形商品,B2B及B2C等各种不同电子商务模式,提出建议,匠心独具。不论是想要对于电子商务课税一窥管豹者,或是法律专家都是一本不可或缺的好书。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在这一体系中,财政、税收法律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1984年、1994年两次重大税制改革和多次税制调整,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整的税收体系,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积累国家建设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一直不够完整,占税收收入总额70%的流转税税法尚未建立,征税的依据长期依赖政府颁布的行政法规。作为我国大税种的增值税,其法律的制定工作也一直比较缓慢,社会各界、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及纳税人要求加快制定税收法律的呼声越来越高。
本书以商事法律实务中不同的业务类型为主线,以实务操作加案例解读的形式,结合国内税收制度的特点以及*的税收政策法规变化,全方位解读房地产、股权投资、企业并购重组、管理层激励、涉外投资、“新三板”上市、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等不同法律业务的涉税问题及相应的税务筹划方式,是一本对律师等相关从业人员极有裨益的法律实务用书。 本书与其他税收筹划类的书不同,采用了更为简明通俗的语言,对法律实务中涉及到的税收筹划的方法以及实际运作过程等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与分析,内容翔实,可操作性强,可供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律师、企业管理人员、法务人员以及从事投资并购的投行人士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阅读和学习。
《财税法论丛》自2002年4月创办以来,至今已经出版了15卷。《财税法论丛》秉承其作为财税法学界学术交流平台的一贯宗旨,不断精选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奉献给广大读者。2013年10月11日,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韩国税法学会主办,山西财经大学承办的第四届中韩财税法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山西太原成功举办。围绕“中韩房产税法比较研究”的主题,与会专家学者就韩国、我国台湾地区和大陆的房产税制现状及改革方向,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和充分的学术争鸣,形成了诸多具有建设意义的理论共识和学术成果。《财税法论丛》第15卷从“第四届中韩财税法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和近期收到的投稿论文中,精选了27篇优秀论文。其中: 《韩国在价格走势转换期为设计新的不动产税制的租税政策之审视》认为不动产税制的问题不单纯在于规制投机形态的交易,而
本书归纳和解析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各课税要素以及申报征税、税收优惠和抵免基本制度。针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境内无所住人员(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等所得税类型,从基本规定、义务判定、计税方式等方面结合案例进行专业解析。后结合征管法和司法解释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深度分析。 *特点:对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分类梳理,法规条文、文件依据、效力时期、内容标注、政策解析、举例说明,一目了然;凝聚了业内专家多年参与国家税制改革和规范性文件起草、所得税工作实践形成的理解和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释义及案例精解》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基本结构分为总则、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收优惠、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以及附则八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释义及案例精解》主要运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文件对《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条款进行详细解读。为帮助读者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释义及案例精解》还编写了大量案例精解,这些案例有些就是税收征管实践中发生的真实案例,有些是对真实案例进行加工和概括之后的示范案例。
理论唯有与实践紧密结合方显其生命力。刘剑文教授从来都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斋学者,而是身体力行,投入到中国财税法治建设的制度实践之中。2005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修订问题举行新中国历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上,刘教授是听证陈述人中的法学教授,所提出的“实施全国统一的1600元费用扣除标准”建议,终被《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所采纳。他还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立法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税法通则)》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立法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起草组组长,以及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企业国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并主持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法》清理和修订研究项目。2006年10月31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本书坚持运用法学的研究方法,综合参考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试图将经济法理论特别是税法理论用于预约定价制度的研究。全书以现有研究成果作为基础和起点,遵循从历史到现实、从理念到制度、从实体到程序、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从权义结构设置到争议解决的研究思路,系统地从根源、本体、理念、实体规则、程序规则、争议解决等方面对预约定价制度进行了全面研究,从理论上透彻地论证了预约定价安排是税收征纳各方之间就税收利益进行有效博弈,进而缔结并付诸执行的“项具有经济法特征的税收利益均衡契约。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自2010年创刊至今,已逾七载。在过去的几年里,受制于税务行政诉讼判决的"隐秘",收录至丛书的"判例评注"文章并未占据主导地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第七卷,与以往六卷*的不同在于,收录文章多以"判例评注"为主。即便如此,推进税法解释学的发展与运用,立足税法理论与实务的水乳交融,仍然是本书收录文章的关键标准。据此标准,本书共收录16篇文章、12篇裁判文书、1份代理词和一组保持微信风格的学理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