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迎来第七次修改,修改力度很大,三重减税联动,即提高起征点 扩大低档税率范围 专项附加扣除,总体上将使纳税人负担下降。亮点是:1. 起征点 确定为每月5000元;2.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3.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拟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在此基础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在《环境保护税法》的框架内,重点对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以及税收征管的有关规定作了细化,以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的实际需要。
《个税新法速懂》个人所得税法今年修订,个人所得税制将历史性的从分类税制转变为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子女情况、房贷利息、赡养老人等家庭因素将会影响到每个纳税人,这个改变将会使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和申报成为全社会每个家庭和个人持续关心的事情。本书用通俗有趣的语言、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借用100个实务问题,对个人所得税新法逐条进行讲解,目标确定为大众税法普及读物,使没有任何财税基础的读者也能够快速了解到个人所得税新法的内容,了解到新法对自己生活的影响,对自己切实关心的问题能够快速找到答案。
在两岸关系全面发展的同时,两岸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进入新阶段。两岸法律制度特别是税法制度的差异性对两岸经济贸易往来带来新挑战,也为两岸税法学理和应用研究带来新课题。在此种背景下,两岸税制建设和税法发展的比较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与此同时,此种比较研究也能为两岸税收政策制订和税收协议履行、两岸实务界相互投资与贸易往来提供咨询参考和专业意见。 作为两岸经贸协定重中之重的两岸租税协议安排,涉及两岸税制的特殊性和两岸税法的衔接问题。囿于经济发展阶段、特定社会政策、税收法治水平等主客观条件,两岸税法在历史沿革、法理依据和制度构建上有一脉相承之处,但也有诸多的差异性和不同点。财税体制改革成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而法治又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税收法治开始步入快车道。两岸税制建
为进一步完善税制,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为切实保证三个新税收暂行条例的顺利实施,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签署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为建立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的交通税费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国务院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为此,国务院发出了《关
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法律学科,对税法案例的研习是学习税法必不可少的环节。税法案例与其他法律学科的案例有明显的不同。首先,其他法律学科的案例多以司法判例为主,而如果将税法案例也局限于司法判例,那么就会使税法案例变成税收征管法的案例,因为目前国内的涉税诉讼绝大多数都是税收征管方面的争议。其次,相对于其他法律学科而言,税法中还有大量的税收计算方面的例题,即算例,这些算例是学习税收计算的必须环节。再次,税法的案例还应当包括一些涉及税收的典型事例,如企业经营中的投资、租赁、抵债及并购等事例。后,税法案例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几乎包括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就学科而言,税法的案例不应单纯是税收的案例,还应该包括其他法律学科中的涉税事项。 本书充分体现了税法案例以上的特点。案例种类上,
目前,全球大多数国家的所得税法均对并购交易作了特别规定,允许纳税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形下,适用相应的免税待遇,即为利益持续原则。该原则是设计并完善并购交易所得税法律制度的逻辑主线,是进行并购交易所得税税务处理的前提与依据。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持续原则与股东利益持续原则两个方面。我国的并购所得税制度是针对并购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订和补充而构建起来的,缺乏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及安排,致使一些税务处理规则与利益持续原则相背离。我们需要在考量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优化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