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银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在快速地向前推进,各家商业银行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需要人才的支持,特别需要懂经营,会管理,又熟悉银行业务及市场经济规划的高素质人才。造就一大批职业经理人和银行家,这是当前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而人才的培养,需要教育与培训,要求银行培训工作有大的进展,使各家商业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学习型组织”。 本书详细阐述了银行贷款法律实务,介绍了有关借款合同与担保的法律知识,同时作为一本参考书,能方便大家在工作遇到难题时作为查阅的资料之一。本书对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的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担保等具体银行实务进行了详尽的阐述。
征信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环节。本书以征信过程为线索,围绕征信活动中信用信息的共享与控制这一主题,分析我国征信产业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原理,消除人们对于征信的疑虑,进而促进信息的自由流动和信息共享,促使市场主体关注自身信用,避免失信行为。
在现代契约理论的视野下,企业是股东、公司管理层、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等一系列契约的组合。公司治理针对公司契约中的控制权、代理成本和不完全合同等问题之解决提供制度安排,其中,法律是公司治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其他要素产生影响。银行是企业的一种,但银行与一般公司契约具有不同的特点,产生了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问题,因此强化银行公司治理及进行相关立法非常必要。相比之下,中国国有银行公司治理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更为复杂,中国的银行公司治理改革和相关法律变革应具有针对性。 基于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本书分别对银行治理中的股东、经营者(董事)、存款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契约的特殊性及法律应对问题展开具体分析,进而对中国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法律建议。 公司治理中,股东控制
刘玉民主编的《抵押担保与债权行使》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将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发展结合起来,以期加深广大读者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充分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 本书在体例上坚持问题导向,将每一个问题安排为四个部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法条指引”,以设问方式提出问题,以简洁、质朴的语言阐明要点,用时效性、现实性强的典型案例讲述故事,进行深入浅出、细致入微的法律和学理分析,使读者能够多角度地理解有关的法律问题。在内容安排上,依照抵押担保和债权行使分类的结构予以排列,各部分采取了法律制度中的一些关键术语进行阐述,做到学理与案例的有效切合,并附上法律参考条文,力求做到既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读者的素养,又深化了对案件的
《农村信用社法律问题研究》是作者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反复斟酌、修改而成的一部新作。《农村信用社法律问题研究》共分七章,基于私法视角,提出了农村信用社广义法人说、互益法人说、信义义务论等观点,并在结构上采取逻辑递进方式进行章节安排,具有研究成果和形式上的双重创新。《农村信用社法律问题研究》内容翔实、资料完备、论证充分、结构严密,是一部具有极强实践操作性的学术专著,可作为高校法学、金融学等理论研究的参考用书,也可作为实务部门进行业务操作的选择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是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本法于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修正。
本书详细阐述了银行法和银行法律实务,介绍了有关银行业务的法律知识,同时作为一本参考书,能方便大家在工作遇到难题时作为查阅的资料之一。本书对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的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担保、银行存款业务、商业银行结算、银行信用证等具体银行实务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在中国刚刚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本书结合我国的银行业现状,还对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则做了阐发,为将来正确运用WTO规则做准备。本书内容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有很高的应用价值,可供各个金融机构、商业机构以及金融、法律工作者参考及实务操作之用。
银行业的发展以及银行机构的经营运作不同于普通行业,其经营的安全与否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需要在对银行业进行反垄断立法与执法时充分考虑到这种特殊要求,因此科学的银行业反垄断法适用和有效的银行业反垄断执法是维护银行业竞争环境的重要条件。构建银行业的有效的市场竞争结构是保证银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银行业反垄断法适用问题研究——以银行业结构规制为视角》重点探讨银行业的结构规制,因为结构规制是行为规制的前提与基础,也是对银行业中具体垄断行为规制的前提。在对银行业的结构规制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保证银行业经营的安全与稳定。伴随后危机时代各国对金融业安全与稳健发展的重视,以及加强本国金融机构竞争实力的考量,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发展方向无法逆转。对于我国来说,商业银行主导金融业综合
《银行法的实践与发展》一书是纪念《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的文集,也是银行业众多有识之士集体智慧的结晶。该书部分收录了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人士撰写的专题文章,第二部分收录了纪念“两法”颁布十周年有奖征文的获奖作品。收录的文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对我国银行法十年的历程作出回顾,并对银行汪的未来发展提出有效建议;二是对人民银行依法履职,商业银行法的未来发展提出有效建议:三是聚焦银行法依法履职,商业银行合规发展进行积极探索;三是聚焦银行法中的热点、难点,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后贷款人制度的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完善等问题展开讨论。本书的出版对于继续深入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业》,进一步提高金融宏观调控水平,改善金融服务,维护金融稳定,推进国
本书对近代银行组织法律制度加以梳理,从资本组织法律制度、内部组织法律制度、分支行法律制度三个层面,对银行法的内容、立法意义、立法缺陷、实施绩效等问题进行解析;同时,将银行的资本构成及产权演变、内部治理机制、分支行设置等法律问题纳入考察视野,试图概括、归纳近代银行组织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与基本特征。 本书分为导论、正文、结语三个部分。 导论介绍了本书的选题缘由,回顾近现代银行法制研究的成绩与不足,阐述研究脉络与探索创新之处。后,针对书中“银行组织法律制度”、“银行法”等概念作出界定,以便使研究规范化。
作者全面、深入地考察了美国、澳大利亚、欧盟及英国、法国等成员国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分析了2006年英国修改消费信用法的背景和立法经验以及欧盟消费信用指令修改的*发展,具体论述了作为消费信贷顺利发展之基础的个人信用制度,分析了消费信用合同,探讨了分期付款销售中的法律问题。作者以消费者为核心,对消费信用法中的人、消费信用法的伦理意蕴和消费信用法的价值取向进行探索,为传统的消费信用法向以生态消费为导向的消费信用法转型提供了学理依据和理论支撑。通过规定分期付款商品目录、实行差别利率等立法技术,我国未来的消费信用法将有效地促进入的全面发展,并引导生态消费。
不良资产处置是世界各国银行及其规制机构必须面对的普遍难题。因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不力给银行、银行业及金融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造成的巨大危害,徘徊于各个国家的各个历史阶段。本书通过对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规制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如何构建系统解决我国银行不良资产问题、防范银行危机、维护金融稳定的法律运行长效机制。通过总结、比较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本书从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行为一般模式和法律规制基本框架,对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规制的现状进行了实证研究,对现有的各项具体法律制度规范,或是揭示其中的缺陷和不足,或是有针对性地提出立法建议。
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银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在快速地向前推进,各家商业银行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需要人才的支持,特别需要懂经营,会管理,又熟悉银行业务及市场经济规划的高素质人才。造就一大批职业经理人和银行家,这是当前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而人才的培养,需要教育与培训,要求银行培训工作有大的进展,使各家商业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学习型组织”。 本书详细阐述了银行贷款法律实务,介绍了有关借款合同与担保的法律知识,同时作为一本参考书,能方便大家在工作遇到难题时作为查阅的资料之一。本书对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的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担保等具体银行实务进行了详尽的阐述。
本书是对电子银行风险所衍生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的法学著作,作者针对其中与法律密切相关的电子银行操作风险与法律风险进行了深入研究,对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主要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对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电子银行风险国际管理文件群的法律性质提出了独到见解。在电子银行业飞速发展并引发诸多风险的当下,本书对防范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预测电子银行风险国际管理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与现实的断层、八股式研究范式所蕴藏的法律*论都反映了一种法律研究的无奈与研究视角的错误。平心而论,《我国银行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研究》的写作在某些问题的探讨上,也没有摆脱这种让人爱恨交织的研究范式,但是笔者黎四奇认为作为具有极强实用性的实体法的研究范式,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必定不是一种“言必称西洋”的从理论至理论的研究,相反,应是一种“睁开双眼,迈开双腿”的脚踏实地走完一圈后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以借鉴为基础的先看后做的研究。这样一个貌似浅显,实则深刻非凡的法律问题思考路径就是作者完成拙作后的一大收获。
关键的数字是“50万元” 50万元的偿付限额,是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方面根据我国的存款规模、结构等因素,并考虑我国居民储蓄意愿较强、储蓄存款承担一定社会保障功能的实际情况,经反复测算后提出的。这个限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将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后适时调整。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存款人有权要求偿付被保险存款的情形 一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 二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 三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 四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银行在信贷业务中,通过向客户发放贷款收取利息以获得利润。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银行的贷款本金或利息并不一定能够按照事先合同约定的方式得以实现,这就形成了信贷业务的风险。本教材所称的法律风险主要是从信贷业务交易(合同)违约的角度展开的,并基本按照信贷业务实际发生的流程中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来撰写。 倪受彬、赵静编著的《银行法理论与实务》除章概述外,每章均设有法律法规动态,旨在让学生能够比较方便地查阅与本章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正文之后,均有案例及解析,旨在通过案例更好地理解正文的内容与法条之规定。案例之后的避险提示,意在提示相关法律风险以帮助从业人员了解主要法律风险的防范方法。 《银行法理论与实务》实践性较强,可以作为银行信贷业务的培训教材,从而间接服务于银行信贷实
随着对外贸易、航运和投资的发展,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已有一段很长的历史,我国外资银行法也有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入世过渡期以后,其有了更深的发展。 本书主要就入世过渡期后的中国外资银行法,从外资银行监管模式、市场准入制度、审慎监管、内部管理、问题外资银行处理这五个方面进行了介绍。 根据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列举的某些特别监管措施的性质很难界定,如与有关人员训诫谈话,派驻特别监管人员对日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对资金和利润汇出境外采取限制性措施,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实在不易判断。更为重要的是,《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银监会作出特别监
本书选取了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三大类型银行各自司法领域内的真实案例,这些案件均具有典型性、争议性和启发性。 章中国人民银行部分选取了中国人民银行四大职能在司法实践中的相关判例;第二章商业银行部分选取了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时与储户之间发生冲突的相关判例;第三章政策性银行部分则选取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在进行政策性投资时的相关判例。这些判例反映了我国银行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典型问题,在判例分析的基础上,还以我国银行法律制度适用为主,针对典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提出相关理论思考。 本书选取的典型案例,旨在研究银行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银行法的缺陷与不足,希望以判例分析研究来促进立法的修改和制度的完善。
票据对各家商业银行拓展存款业务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企业会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这就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极为稳定的存款。银行通过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对持票人办理贴现,可以关联营销上下游,银行获得可观的贴现利息收入。《银行客户经理法律实物培训——票据篇》针对初级银行客户经理,收集了*的金融产品,客户经理应知应会的要点等。
该书从法学的角度对存款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进行了研究,吸收了美国的成功经验,设计了我国未来的存款保险制度。该书中还研究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银行监管体制的影响,提出了新的银行监管架构。为重要的是,该书研究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影响,针对我国银行破产中存在的问题,设计了新的银行破产法律制度。 本书的新颖之处,信手拈来,可见如下诸端: 其一,按保险标的对各类保险进行分类,认为存款保险当属责任保险中的保证保险; 其二,突破现有通说,认为存款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银行所负有的向存款人返不存款的责任; 其三,否定国外存款保险法研究中通行的代位权说,认为存款保险机构向存款人赔付之后享有的是民法上的追偿权; 其四,强调存款保险机构的金融监管权,提出
法律风险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重要的风险之一,对于银行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书主要从贷款合同、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按揭贷款、贷款债权的实现等银行信贷业务中常见的几个问题入手,全面分析商业银行信贷经营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并结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银行业的规章制度,对银行如何防范、控制风险给予特别提示,以求提升银行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水平。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这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 三农 等贷款的能力,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缓解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促进创新创业,带动群众收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