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两个条例的条文逐条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供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从业人员学习和掌握两个条例时参考。
资产证券化是一项金融创新。它的出现,表明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资产融资的诞生,同时,它也“引导了一场革命并改变了世界及美国的金融风貌”。资产证券化是一个经济问题,但更是一个法律问题。资产证券化的每一个过程都离不开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完善的法律制度将保证资产证券化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资产证券化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实际上由证券化的资产和资产的证券化两个方面或者说程序构成。本文的研究以此为主线,将全文分为总论、证券化的资产、资产的证券化、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四篇,共计九章。
主要内容为全面评估和健全完善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本书从基础理论、制度框架和具体制度等层面予以系统分析。所依据的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的修订时间截至2018年。基础理论的探讨试图回答信息披露制度为何必须以投资者为导向,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等问题;制度框架的探讨,试图建立一个信息披露制度的宏观分析思路;具体制度的探讨,则首先从探究强制性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的修订完善开始。其次为保证信息披露的顺利实施,探讨了信息披露监管权配置和民事权利救济的新途径等问题。
本书尝试透过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的实质,对其内在机理进行深度解构,尝试从外部性的法律制度切入,洞察内部性的证券市场行为缺陷,深度借鉴域外规则判例的经验,从法律与金融的跨界互动中,反思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规范尺度,助力中国证券法治建设。其深度反思了当前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法律实务的具体措施,为提升证券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与市场竞争效率、投资者权益保障力度、市场流动性平衡程度、市场参与者合规风控管理水平,形成有效整合市场与制度、真实反映证券实务与法律实践现实需求的、效率性与公平性保障兼顾的政策、原则以及规则体系作出了贡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积极的出版意义。
本书从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英美国家的信托制度在我国的法律、社会及文化环境下应该有的生命力。本书不仅从理论上探讨信托法的原理,更从实务角度分析了信托的运作以及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其解决办法,既介绍了英美国家的案例,也分析了我国现有的有关信托纠纷的案例,尤其提供了信托文件的文本,并详细分析其重要条款,给信托司法介入提供了便利。本书另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生活中的实例分析了民事信托在我国民众生活中的重要性、必要性、可操作性及其可能实施的广阔空间,鲜明地提出和反复论证了民事信托就是商事信托的基础、商事信托的原则大都是从民事信托原则发展起来的观点。后还对我国《信托法》进行逐条点评,然后提出修改、补充和完善的若干建设性意见。全书稿资料来源丰富,既有国外原版著作和判例,也包括国内专著与论文,还包括
"摩西与十诫"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的经典传说,对于认识西方法律传统源流具有不可取代的意义。《摩西与一神教》是一代宗师弗洛伊德的代表性作品之一。弗洛伊德通过对摩西传说的深入研究,得出了惊人的结论:摩西本人是一个埃及人,他传给犹太人的宗教与法律是从埃及带去的。弗洛伊德接受了摩西是在荒野里被谋杀的假说,但是他认为摩西存留在以色列人民心中,摩西的教义最终取得了胜利,成为犹太民族的基本法律信仰,影响至今。弗洛伊德阐述了他关于一神教的理论,对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解释。
该论题只是在近年一才吸引了学术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一方面需广泛借鉴、参考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资本市场的理论和司法实践,另一方面需结合我国国情进行由浅入深,由宏观到微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探讨,因此,很多理论观点还远未形成成熟、一致的定论。在本书中,各位作者的认识、观点也不尽一致,章节中的一些观点、见解并不必然代表主编的看法。从事司法实务特别是审判工作的读者,应对书中的内容、观点进行多角度的辨析。本书的主要价值应是为读者提供一些思考问题的材料、工具和角度,而不是提供“放之四海而皆谁”的普遍性原理。
本书以股权投资全流程为主线,依次深入分析了股权设计、股权转让和收购、股东权利与公司治理、股权激励、个体企业权益及份额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环节的风险易发和易混淆的共50个法律精要问题。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效力比较②公司章程的个性化设计空间③信托视角下同股不同权之股权转让及其法律后果④股东协议退股的可行性及路径研究⑤股权转让中浮出之债的处理技巧⑥亏损情形下债转股的操作模式⑦股东查账权与核帐权之比较⑧上市公司反收购的章程条款的解析与运用⑨PE权与中国法律土壤的适应性⑩资管计划的法律属性及其影响
该论题只是在近年一才吸引了学术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一方面需广泛借鉴、参考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资本市场的理论和司法实践,另一方面需结合我国国情进行由浅入深,由宏观到微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探讨,因此,很多理论观点还远未形成成熟、一致的定论。在本书中,各位作者的认识、观点也不尽一致,章节中的一些观点、见解并不必然代表主编的看法。从事司法实务特别是审判工作的读者,应对书中的内容、观点进行多角度的辨析。本书的主要价值应是为读者提供一些思考问题的材料、工具和角度,而不是提供“放之四海而皆谁”的普遍性原理。
该论题只是在近年一才吸引了学术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一方面需广泛借鉴、参考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资本市场的理论和司法实践,另一方面需结合我国国情进行由浅入深,由宏观到微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探讨,因此,很多理论观点还远未形成成熟、一致的定论。在本书中,各位作者的认识、观点也不尽一致,章节中的一些观点、见解并不必然代表主编的看法。从事司法实务特别是审判工作的读者,应对书中的内容、观点进行多角度的辨析。本书的主要价值应是为读者提供一些思考问题的材料、工具和角度,而不是提供“放之四海而皆谁”的普遍性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