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一直以来都是证券行业的重点业务,从"变相借贷进行股票投资",到资产管理业务"断臂求生",到资产管理业务"全面放开,通道崛起",到"统一监管,回归本源"。
本书从行业实务的角度,对上市程序和实质要件做了清晰的法律指引与充分的风险提示,对企业融资和经营发展都有帮助,可以说是实战的武器。本书的作者均是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实战专家,集思广益,集腋成裘,奉献此书。
《证据法要论》编著者周荣。《证据法要沦》是中国法学者撰写的部较为系统讲授证据法学知识的著作。该书任参酌松冈义正、盛振勾、威格摩尔等人证据法学研究成粜基础上,发展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丰满的证据法学知识体系。
冯果主编的《证券法(创新思维法学教材)》设置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交易、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等十一章来阐释证券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体系完整,内容丰富。在每章的内容安排中,既有对理论的审思与理解,也有对制度的分析和评判,还添加了丰富的课外阅读资料,以拓展读者的阅读视野。本书的一大亮点是紧扣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需要,提炼证券法制的义理和精神,阐释证券法制的理念与制度,分析证券法制的程序与运作。在权衡利弊和探究得失的基础上,本书针对我国证券法制的缺陷提出了诸多富有理论前瞻性和现实可操作性的制度构想。本书阐述明晰到位,深入浅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适合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研究人员以及证券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全面学习和研究证券法的读物。
《德国证券法律汇编》汇编了德国资本市场七部基本法律:《有价证券交易法》、《交易所法》、《有价证券保管与购买法》、《有价证券收购法》、《有价证券招股说明书法》、《有价证券销售说明书法》、《存款保护和投资人赔偿法》。这七部法律构成了德国证券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 《有价证券交易法》于1998年9月颁布,近一次2011年7月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微调。较大的修改是在2009年7月,主要是配合将《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arket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of the European Union,MiFID)转化为德国国内法而修订相关条文,特别是配合落实欧盟《反市场滥用指令》与《上市公司透明指令》,修改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范,包括持股申报通知中有关持股比例、通知期间等条款,修订后全文分为13章共47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及定义、内幕监控、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抽象,但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法律规则在现代社会人与人的交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预防和减少纷争、维护自身权益方面。我国正处在经济迅速发展、法制日臻完善的时期,法律的制定和修订也比较快,因此,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我们不仅需要了解基本法律理念,还需要了解*的、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本套“教你打官司”丛书本着“为你打官司支招,为你赢官司献计”的宗旨,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读者宣讲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让百姓明白自己有哪些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应当怎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书从美国有关证券欺诈判例中撷取了十几个经典判例进行了编译,主要涉及内幕交易和虚假陈述这两种普遍的证券欺诈情形。在判例筛选过程中,编译者着重考虑了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即重大性、主观故意与因果关系等要件,高度重视了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并结合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对集团诉讼给予了相当关注。尽管这一编译项目的原本目的是通过解读美国法上的证券欺诈民事责任为我国反证券欺诈立法和司法提供比较法资料,但我们认为这些判例对于教学研究工作、法律实务工作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有鉴于此,我们将其公开出版,与读者共同分享这一成果。
《证券法苑(第十二卷)》包括如下栏目:公司治理共收录了5篇文章;*市场共收录了5篇文章;内幕交易共收录了5篇文章;制度评析共收录了4文章;监管执法4篇文章。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府*市场呈现出跨越式的发展,在宏观调控、资金配置、价格形成和风险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正在成为社会融资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相关法律存在着滞后、零散、缺乏协调等问题。向东著的《中国政府*法律制度研究/决策参考》通过全面比较和分析国际证券市场,特别是发达国家政府*的立法与监管模式,借鉴和吸收国际*市场的成功经验,从中央政府*法律制度、地方政府*法律制度、国际主权*法律制度三个层面着手进行分析和阐述,提出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立法的构想。
《期货与期货市场法律制度研究》由巫文勇编著。 《期货与期货市场法律制度研究》考察了美国、新加坡等国期货市场及其法制建设的历程和成功之处,比对中国期货市场法制建设的实践,研讨了中国期货市场法律制度的缺陷和完善、期货交易所的“非互助化”和国际化发展、中国期货市场结算体制的改革、中国期货公司的若干制度性问题和期货投资者的法律调整及利益保护;设想中国建立期货投资基金立法、期货产品上市与交易法律制度改革、期货互联网络交易法律制度创新、涉外期货交易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等问题;就期货市场主体常见的违法行为,如期货市场操纵行为、期货欺诈性交易行为、期货内幕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司法实践中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期货市场主体民事责任追究机制创新等进行了探索性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法典”系列,是法律出版社应社会各界对权威法律法规汇编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需要,精心编纂的一套应用型法规工具书。本套图书兼具权威性和应用性两大特点,是超越目前市场上常规工具书的创新产品。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本次再版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分类法典的专题和种类,增补和修订了上一版出版后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并对导读、参见、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此次《证券法》修订工作历时近三年,涉及1998年《证券法》40%的条款。新《证券法》共12章240条,在98年《证券法》214条的基础上,新增53条(其中包括从公司法中并入的8条),删除27条,更多条款则作了文字修改。中国证监会主席对此次修订新《证券法》的意义作出了深刻的阐述:“证券法的修订,系统总结了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拓宽了证券市场创新的法律空间,为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供了坚实基础。” 为更好的理解、实施新《证券法》,我们拟对照新证券法各个章节,对新《证券法》的修订内容作书面解析。
本书不仅从经济学和法学视角分析了资产证券化的经济本质、风险特征及其法律关系构造原理,也分析了资产证券化与金融危机的关系,并对金融危机背景下资产证券化的功能定位进行了反思。
股指期货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自美国堪萨斯市期货交易所1982年2月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即早的股指期货合约伊始,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股指期货以其自身显著特点,已经成为国际期货市场为成功的期货品种之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的经济发展亦不可能游离于经济全球化之外。国外成熟市场股指期货的发展可为我们提供有益镜鉴。
鉴于金融压抑与管制的普遍存在,在中国,风生水起的私募融资在过去十年里一直游走于事实与规范之间。法律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必须回应来自社会和市场的“呼唤”。就私募证券而言,则需在融资需求、市场效率和投资者保护之间找寻均衡点。本书是国内首次从制度背景、发行、转售、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中国私募证券法律规制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本书在对境内外市场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立场和政策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翻译汇总了美国、香港等成熟市场发展中司法介入交易所自律管理所形成的近二十起典型案例的司法判决书,并逐案评析了我国法院介入交易所自律管理中的十余件有代表性的诉讼,对完善我国的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市场经济的命脉。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其一是企业的成员及企业自身;其二是社会。如只靠企业成员和自身的资金,企业的发展非常有限,所以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而获取社会资金的渠道又分两种情况:一是企业通过如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获得资金;二是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企业从资金提供方直接获得资金。企业从种渠道获得资金的方式为间接融资,从第二种渠道获得资金的方式为直接融资。现代社会,融资方式的格局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其基本趋势是:直接融资不断发达、直接融资的比重在加强。 资产证券化,理论上又称为结构融资,是一种新型的直接融资,自20世纪60年代末产生于美国。1968年,由美国政府支持的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首次成功发行了抵押支持证券,揭开资产证券化的序幕,以后的几十
2018年6月28日,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联合举办主题为 新时代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法治体系建设 的2018年年会。在历次年会上,研究会的各位理事、证券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参会代表均提交了精心准备的论文,为我国证券法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有力推动了我国证券法治的进步,为证券法的修改和完善贡献了智慧和力量。每次年会后,研究会均将会议论文汇编成册,公开出版,与知识界、实务界、社会公众分享与会者的理论观点。但以前出版的年会论文集,主要反映当年的年会主题,书名不一致,不能很好地形成证券法学研究会的学术品牌,也不利于读者、研究者进行较为系统的文献收集、整理与参考。鉴于此,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研究决定,从2014年开始,将每年的年会论文统一编入书名为《证券法律评论》的连续出版物中。现在呈现给读者的中国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