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信息披露导论》是证券法学专家郭锋教授长期致力于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研究的最新力作。该书全面构建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理论框架,详细阐释了信息披露主要制度,包括信息披露价值功能、信息披露学说、信息披露规则、信息披露类型、自愿披露与安全港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违反信息披露规范的民事责任;同时,对信息披露主要文件类型和证监会制定的格式准则进行了介绍,对信息披露的政府监管、自律监管,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问题,从理论上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分析。
本书不仅从经济学和法学视角分析了资产证券化的经济本质、风险特征及其法律关系构造原理,也分析了资产证券化与金融危机的关系,并对金融危机背景下资产证券化的功能定位进行了反思。
本书对两个条例的条文逐条进行了全面、权威、深入的解读,供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从业人员学习和掌握两个条例时参考。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响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召,以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为基本指导,以“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证券法治体系建设”为主题,在清华大学召开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15年年会,凝聚学界智慧,汲取实践真知,形成改革共识,助推我国证券市场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本书所收录的论文主要为本次年会的优秀论文选集,集中反映了证券法学界的*研究成果。我们期待,本书的出版有助于推动证券法理论与实务研究的互动,进而为证券法治的进步贡献绵薄之力。
本书旨在研究 区分原则在股权转让中的适用 。其中,章论述了区分原则的法律内涵,指出其应有之义为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 ;第二章论述了区分原则在股权转让中适用的可行性,指出股权转让也存在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第三章至第五章研究了区分原则在股权转让中适用的三种情形,指出区分原则有助于解释公司法律制度中的 股权转让审批规定 、 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 和 股份禁售期规定 。
全书从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理论基础、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国内法制、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国际统一规则、证券市场国际化法律制度的历史分析、证券市场国际化法律制度的经济分析、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法律制度构建的基础和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法律制度的具体设计七个方面对证券市场国际化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地研究。整个研究选取了构成证券市场法律关系的外国发行人和国际投资者这两个视角,以比较的研究方法系统研究了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法律制度,并综合运用历史和经济分析方法阐释了证券市场国际化法律制度形成和演进的原因,在结合我国的人民币国际化的货币政策,考虑我国证券市场的承受能力和现有法律的对接基础上,回答了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法律制度构建的方式应该是渐进式的,并从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准人制度、运行制度和法律适用制度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2017上)》收录了2017年上半年与证券期货相关的法规性文件,其中法律3件,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31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2件,司法解释、司法文件3件,其他部委发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证监会文件按照综合、证券、基金、期货类分类编排,证券篇中按照发行类、机构类、上市公司类编排,各类别依次按颁布时间顺序排列,均是标准文本,是从事金融行业相关人员查阅资本市场法律规定的工具书。
《证券法苑(第十二卷)》包括如下栏目:公司治理共收录了5篇文章;*市场共收录了5篇文章;内幕交易共收录了5篇文章;制度评析共收录了4文章;监管执法4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2012上)》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主要针对中国证券法、法规等核心内容展开叙述,主要内容包括法律上的规定,行政法规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中国资本市场是在监管机构的呵护和培育之下发展起来的,资本市场的健康成长也离不开监管机构的规制。在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是打击证券欺诈和证券违法行为*重要的力量。近些年,中国证监会处罚的数量和力度都明显增大,说明中国资本市场已经从"重发展"进入了"促规范"的新时代。 从2017年开始,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设立专门课题组,将追踪研究中国证监会每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讨论和分析中国证监会对各类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尺度,既可以作为业界行为的规范标准,也可以从中衍生学术讨论的各种话题,推进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 《规训资本市场:证券违法行为处罚研究(2016)》是此系列研究之一,研究范围是中国证监会2016年作出的各类行政处罚,包括不同证券违法行为类型的综述和典型案例的具体分析。
《证券法苑(第十三卷)》包括如下栏目:公司治理共收录了5篇文章;*市场共收录了5篇文章;内幕交易共收录了5篇文章;制度评析共收录了4文章;监管执法4篇文章。
就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的特定时期来说,在企业的帮助下,进行实际业务的模拟实习,从中传授工作经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就显得更实际一些,使得学生在短期内就可以经历在实际中往往要持续很久的一项业务的全程。可以突破单一企业在业务范围方面的限制,可以为实习生们提供各种行业、各种职业、各种业务的模拟培训,大大拓宽学生们对于实践的视野,因而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模拟实习可以专门设计那些刚刚起步的、但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业务培训,从而储备一些符合发展需要的人才。 我们的讲授方式除了给学生们讲授业务流程、问题解决技巧之外,还用图片化的原始文件直接地指导他们如何处理这些文件:如何阅读、如何管理、如何发现问题和起草。这种培训方法使得学生们几乎是身临业务其境,直观地感受不同的法律业务。
证券法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根本大法。这次证券法的修订就我国资本市场在探索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对症下药,总结实践经验,立足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这次修订和实施必将为我国资本市场奠定积极、健康和规范发展的良好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对此次修订进行解读。本书由本书编写组编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1992年、1993年为合订本,1994至2002年按年度编辑。从2003年起,改为每半年出版一辑,其中上卷本收录每年1至6月公布的法规,下卷本收录每年7至12月公布的法规。本辑为2013年下卷本。 三、本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共收录50件法规。其中法律1件,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9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32件,司法解释1件,其他部委发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7件。 四、本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按下列顺序编排:1.法律;2.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4.附录。其中,第3大类按照综合、证券、
本书以证券市场监管执法的前沿问题研究为视角,围绕资本市场的法制与合规问题,研究内容十分丰富:既有证券执法绩效的整体评估,也有针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大股东违规、上市公司再犯等重点违法问题的关注;既有应对资本市场的创新和开放潮的监管前瞻问题研究,也有关于证券行政处罚执行的后端执法症结的剖析,还覆盖了国际金融危机后监管执法的新变化及对中国实践的启示。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资本市场法治的提升、执法者把握违法行为的发展变化方向与规律、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合规运作等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证券欺诈规制实证研究》采用了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实证统计和比较分析了2001年至2014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上发生的证券欺诈案件,包括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尤其是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上公布的自2001年以来至2014年5月31日的51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实证研究(期货案件除外),并按照欺诈种类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为了拓宽视野,研究不再局限于我国大陆发生的案例,而是研究美国、我国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的案例,通过国际比较,对我国大陆相关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部部刑事法律、民商法律、经济法律、行政法律由国家权力机关先后公布,可以说,我们现在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亦已初步形成。这对于我国人民安居乐业、市场有序竞争、政府依法行政,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无疑将起到巨大的作用。 法律规范的抽象性和法律语言的专业化,给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内容的理解造成了很多障碍,同时也给司法和执法工作者对法律的适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加之,我国现有法律尚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要问题。 为了使广大读者了解我国法律的具体内容和司法适用,我们约请全国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法学论丛是我社近年推出的大型法学专著系列丛书。该丛书共有以下几个系列:法理学系列、公法系列、比较法系列、宪法行政尘系列、民商法系列、刑事法律系列、经济法系列、国际经济法系列、国际金融法系列、法律史系列、国际法系列。该丛书将以开放的形式连续出版下去。每个系列都由该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策划、审稿,作者队伍包括法学界老中青几代学者,既有德高望重的学术权威,又有刚刚展露才华的后生晚辈,体现了法学研究的繁荣昌盛、蒸蒸日上。 本丛书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所选书目基本反映了该学科*、前沿的研究成果,既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又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本书以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为背景,以融资融券交易监管为研究对象,以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路径选择与立法完善为落脚点,对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并从构建防范危机的长效机制出发,提出市场准入监管、断路器规则、严格的结算制度以及重大空头头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组合可以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