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招标、投标、挂靠、分包、转包等诸多法律规定,并有许多建筑领域的惯例、产业政策和专业技术规范夹杂其中;纠纷规制既有民事法律关系,又有行政管理关系;案件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专业要求高、证据材料庞杂、争议内容繁多等,都给此类案件的诉讼和审理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故司法实务中,不少当事人、法律工作者、律师,甚至法官,都觉得此类纠纷存在诉讼主体确定难、证据审核认证难、合同效力认定难、合法转分包与非法转分包区分难等诸多诉讼和审判难点。为帮助广大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纠纷当事人积极稳妥地处理和解决自己所面对、接手、代理或承办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或诉讼案件,作者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及借鉴相关法律著述的基础上编著本书,对此类纠纷案件,特别是其中矛盾为突出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常
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缘起于21世纪初各地法院分散开展的民事速裁实践,其经历了从试点实践到立法认可,再到司法解释细化的历程。本书立足于实证调研,运用比较分析和规范分析的方法研究小额诉讼程序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和具体程序规则。本书论证了小额诉讼程序的基本理念,为小额诉讼调研提供理论支撑;就西部地区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前后小额诉讼的实践进行了实证调研和比较分析,提出了小额诉讼运行的共同规律,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详细论证;就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前后东西部地区的小额诉讼实践进行比较分析,并对邻国日本和韩国小额诉讼的基本特征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地区和国别的比较分析,以期为我国小额诉讼的修订提供借鉴;我国应当构建独立的小额诉讼程序,并就完善我国小额诉讼程序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立法建议和立法理由
一篇好的代理词,就是一篇案件实务和法学理论表达有机结合的论文。代理词表现的不仅仅是律师对个案的观点,而且展现了律师的法学理论功底、实践经验和逻辑思维能力。本书收录了全国知名诉讼大所---京都律师事务所部分民商事诉讼律师的代理词,辅以简要的案情介绍和代理思路说明,是广大律师学习民商事诉讼、学习代理词写作的实用教材。
众所周知,日本民事诉讼法习德国民事诉讼法而成,日本民事诉讼法学是在德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的笼罩下发达起来的。在尊重学术传统的前提下一路前行,提升学术的品质,或者说要达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效果,就必须在学术方法上有独特之处。本文集收录了中村宗雄先生和中村英郎先生两位大师级民事诉讼法学者的十一篇著述。中村宗雄先生以自然科学为范示,运用阶层构造理论重新研析民事诉讼,奠定了“中村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基础。中村英郎先生在此基础上再创辉煌,运用法规出发型和事实出发型的诉讼类型分析法,完备日本民事诉讼理论,使“中村民事诉讼法学”更加发扬光大。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鉴定意见是证据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鉴定人出庭关系到鉴定意见的公正性、鉴定意见能否被采信为证据,关系到鉴定事业的前景,出庭技巧对鉴定人非常重要。胡祖平编写的《出庭质证方法与技巧》收集了全国知名司法鉴定人、公、检、法、司系统专家、学者写作的关于出庭方面的文章,他们以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实务案例展现,可作为鉴定人出庭的重要参考资料。
判决是法院运用国家审判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社会争端的结果,是以国家的审判权为基础,并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是法律作用于社会的具体方式之一,法院判决须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始得以发挥解决争端的作用。判决的效力问题,属于诉讼法的一个基础性理论问题。全书分为七章,分别是对我国司法判决效力问题的透视,对司法判决效力论题的解析,判决的形式效力与实质效力、判决的既判力、三大诉讼程序中判决效力的关系、对我国司法监督体制的检计以及中国特色司法裁判效力体系的建构。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德固政之本,刑亦礼之平。政非德不立,礼非刑无以峻其防。虽然,有难言者。律法虽周,无成案每虞出入;五听具备,而实缓犹待称量。本书是清代乾嘉时期的成案编集,是中国法制为的驳案集。通过本书,可以对我国清代中期判例运作的历史状况作一些考察,从中可以看到新例的制定过程和立法依据,有助于对制定法与判例法互补作用的认识与借鉴,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中国注释律学的历史认识。
本书依一九九六年全案修正及二○○○年部分条文修正之现行强制执行法,并参照二○○一年七月以前修正之相关法规及公布之解释、判例编著论述,分为绪论、本论、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执行及大陆地区强制行等四编,为惟一将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执行及两岸强制执行合为一册之著作,可供处理实务、研究、应试及涉及两岸执行案件之参考。
一篇好的代理词,就是一篇案件实务和法学理论表达有机结合的论文。代理词表现的不仅仅是律师对个案的观点,而且展现了律师的法学理论功底、实践经验和逻辑思维能力。本书收录了全国知名诉讼大所京都律师事务所部分民商事诉讼律师的代理词,辅以简要的案情介绍和代理思路说明,是广大律师学习民商事诉讼、学习代理词写作的实用教材。
此前自己的一些作品能够被译为中文,从而使众多的中国读者能够读得到,我深感欣慰。本书中所收的文章写作于各种不同的场合,预期的读者也多种多样。不过, 日本读者总是自己所期望的。除了在日本学习的中国留学生中的一两个外,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它们会被中国读者阅读。即使是在日的中国学生,我也未曾有太大的奢望,因为对于本书所涉及的特定领域而言,感兴趣的中国留学生委实很少。当然,这种情况在不久前已经发生了变化。 本书的译者王亚新教授正是对于民事程序抱有浓厚兴趣的少数中国学者之一。我想,这应当说是时代的召唤吧。为了适应和推进自1980年代以来经济生活的迅速改革和开放,中国已经开始了一场将民事司法制度加以现代化的运动。假如我的著作能够对那些正在经历这场迅猛变革的人们有所裨益,我将不仅仅是高兴而已。
本书作为美国著名法学院的通用,倍受学生喜爱。作者马沃特教授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诉讼专家,他将纷杂的审前程序分解为易于理解的若干步骤,而且附有诉讼文书的样本。书中扩展了和解的适用范围,对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的改进做出了详细的归类,使读者可以从有限的内容中获取更多更实用的法律知识,故而成为法学院师生及律师们的。
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缘起于21世纪初各地法院分散开展的民事速裁实践,其经历了从试点实践到立法认可,再到司法解释细化的历程。本书立足于实证调研,运用比较分析和规范分析的方法研究小额诉讼程序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和具体程序规则。本书论证了小额诉讼程序的基本理念,为小额诉讼调研提供理论支撑;就西部地区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前后小额诉讼的实践进行了实证调研和比较分析,提出了小额诉讼运行的共同规律,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详细论证;就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前后东西部地区的小额诉讼实践进行比较分析,并对邻国日本和韩国小额诉讼的基本特征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地区和国别的比较分析,以期为我国小额诉讼的修订提供借鉴;我国应当构建独立的小额诉讼程序,并就完善我国小额诉讼程序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立法建议和立法理由
本书按照由一般到特殊、由整体到局部的逻辑顺序,按照刑事、民事和行政不同的诉讼类型,介绍了各自庭审的要点,有机融合了庭审技能经验和对庭审程序性事项的具体处置方法,力求规范性和操作性的统一。随着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并配套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本书中许多法律依据、逻辑论断和体例结构也因此需要与时俱进。有鉴于此,上海高院对本书进行系统修改:一是调整了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引用的条文序号,修改增删了相应的条文内容。二是根据诉讼法的修改情况,加入了刑事庭前会议、民事小额诉讼、行政简易程序等新的诉讼制度。三是结合当前法院工作要求,纳入了诸如立案登记、证人出庭等新的实务做法,并更正了上一版中的一些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