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正义是一个国家的底线正义,而刑辩律师正是底线正义最有力的维护者, 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 ,亦为刑辩律师之天职。近三十多年以来,我国法治建设事业全面推进,刑事辩护制度和刑辩事业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对于那些刚刚涉足刑事辩护的青年律师、实习律师甚至有志于从事刑事辩护的法科学生而言,他们急需打好刑法和刑诉法的基础,为今后的刑事辩护工作做好准备。相对于辩护技巧的那些 术 来说,刑法与刑诉法基础的这些 道 ,对于初学刑辩者更加重要。但是,目前市面上还没有针对初阶刑辩律师或有志于从事刑辩的法科学生的刑诉法基础图书。 有鉴于此,北京大学法学院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作,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对该所全国各地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问卷调查,从中挑选出他们心目中对于刑事辩护而言最为基础、最为重
该书是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的名著,是其担任唐宁讲座教授时所用的讲稿,被誉为了解英国普通法的“金钥匙”。 该书介绍了英国普通法的诉讼形式。包括三部分,部分分析了中世纪英格兰的司法系统及其各自的审判特点,第二部分讲述了1066年到1833年,诉讼形式兴起、发达和衰落的发展历程,第三部分重点评述了诉讼形式的几种分类方法。 作者梅特兰是英国历*伟大的法律史学家之一。其一生贡献卓越、著述丰富。其代表作中,《爱德华一世前的英国法律史》被封为英国法律史的经典,该书是其流传广的小作品。
《民法典》的公布实施,宣告中国 民法典时代 正式到来,对于我国民事法治乃至整个法治的建设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作为对民事法律规范的系统整合,《民法典》不仅对民法理论体系的完整性和穿透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样是对民事诉讼法的时代要求,集中体现在实施好《民法典》这一重要命题,需要对其中的新设规则以及争议问题进一步跟进。 本书着眼于民事实体与程序法的交叉研究以及部分法运作之衔接问题,选取了四个实体与程序交叉的具有争议性的主题,分别为实体权利与非讼救济、特殊实体要件之证明责任、事案解明之实体与程序法依据、善意取得之实体与程序判断标准,意在寻求民事实体与程序法的有机衔接,促进相关权利规范的落实,完善制度的构建,丰富理论的探讨。
本书阐述了民行交叉案件及其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在对国内外民行交叉案件审判模式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了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制度,强调建立 附带审理 制度的积极意义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司法权相结合原则、先决问题个案处理原则、公共利益小损害原则、司法终解决原则以及司法权与行政权均衡的指导思想。同时,提出了完善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模式的具体建议,即以 诉的声明 确定案件性质、以 指定管辖 突破管辖限制、以 行使释明权 合并新的诉、以 文书间渗透 关联相关裁判等。本书从司法实践出发,结合《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如何实现民行交叉案件的科学立法、公正司法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民行交叉案件的审判工作提供借鉴。
进入21世纪,我国法律职业岗位的设置日趋科学合理,经改革、改制建立起来的法学学科教育与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并存并举、协调发展的法学教育体系已逐步完善,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在全国已形成一定规模。为加强对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指导,进一步推动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顺利发展,司法部组织部分专家、学者编写了这套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供各有关院校使用。 本书为切实帮助广大高职高专学生真正掌握三大诉讼的基本原理,使其能在实际工作中熟练、灵活地运用法律,分20章详细阐述了诉讼原理概述、诉讼价值、诉讼模式、诉讼法律关系、诉讼与诉、诉讼主体与非诉讼主体、诉与诉权、诉讼目的、诉讼原则、诉讼制度、诉讼行为、诉讼管辖、诉讼提起、诉讼证据、诉讼证明、诉讼过程、诉讼时限、诉讼保障、诉讼结论、执行、诉讼监督等问题,
起诉权是启动民事诉讼程序、打开司法之门的重要权利,对于当事人寻求司法保护极为重要。《起诉权研究以解决“起诉难”为中心》由起诉权基础理论、比较论、运作论、保障论和诉权新论构成。本书构建了起诉权的理论体系;运用诉讼成立要件、诉讼要件、权利保护要件等理论全面剖析我国的起诉条件;通过法律实证分析方法,调查研究起诉难问题,起诉难主要存在于新型疑难、敏感民事案件和群体性纠纷案件,立法缺陷、审慎立案的司法政策、法院的资源缺乏和司法能力有限、法院规避和降低审判风险以及司法不作为等因素造成了起诉难;为解决起诉难问题开出了药方,提出诉权人宪、民事诉讼法典规定诉权,以立案登记制为原则、立案审查制为例外的改革方案,完善起诉权的救济制度等建议,具有立法上的参考价值。
在当今世界,诉讼案件剧增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传统的审判机制面对日益沉重的诉讼负荷,开始显得力不从心;诉讼的高成本和审判的迟延成为世界性的问题,从而构成民众“接近正义”的障碍和司法制度的危机,由此引发了全球范围的司法改革运动。各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1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应运而生并逐渐得到各国立法、司法机关的重视。多元化的社会需要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法治国、加人世贸组织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本课题的研究具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意义。作者在研究和写作过程中,以“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完善司法制度”为宗旨,广泛参考了中、英文资料,反复论证,精益求精,力求在结构完整、逻辑严密、论述深入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